〈惹事〉這篇小說分兩部分,第一部份寫剛出校門賦閒在家的年輕人「豐」,在百無聊賴下出去釣魚解悶,卻因魚池主人小孩的禁止垂釣而發生爭執,以致於推落小孩入魚池的衝突事件。第二部份寫日本警察因一隻自投羅網的雞,誣陷一位可憐的台灣寡婦,他為寡婦打抱不平,想帶領群眾抗爭,卻被群眾「遺棄」的故事。小說題目叫「惹事」,既是指「大人」飼養的母雞惹起了一件冤枉事,而令一位中年寡婦百口莫辯惹上牢獄之災,也指主角的二次「惹事」。
小說主旨除了批判日本警察欺壓民眾的惡行,也透露出臺灣群眾對爭取公理正義怯於行動力,呈現一種自私的負面性格,從而表達了反抗者的孤立無援,理想主意者的無力感。日本殖民下的臺灣,「警察國家的體制」是世界上得未嘗有的。日本在臺灣的警察制度,除其本身的專屬事務外,還有行政輔助機關的性質。因而警察與臺灣人民接觸最頻繁,糾葛也最多,施虐剝削,儼然土皇帝,因此人稱「田舍皇帝」。當時有不少臺灣小說以日本警察為諷諭、抗議的主要對象。現實生活中,臺灣老百姓不僅畏懼日本警察,就連日本警察飼養的雞,也成為權威的化身,而畏懼不已。〈惹事〉這篇小說對於這個事實做了最尖銳、最凸出的描寫。
賴和寫這一群雞在菜地上覓食,腳抓嘴啄,把蔬菜毀壞去不少。種菜的看用嘴嚇不走,憤憤地放下工作,向雞群走去,卻不敢用土塊擲牠,只想借腳步聲要把雞嚇走。雞聽到腳步聲,卻嘓嘓地要去啄種菜的腳。種菜的一面罵,一面隨手拾起一支竹莿,輕輕向母雞的翅膀上一擊,這一擊才挫下牠的雌威,雞群終於離開。描寫幾段之後,作者才說:「大家要知道,這群雞是維持這一部落的安寧秩序,保護這區域裡的人民幸福,那衙門裡的大人所飼的。」其實作者對這隻母雞目中無人、鴨霸的刻畫,即是描寫日本警察,賴和側筆寫來真是生動有力。
此篇小說同時也展露出賴和在偵探小說的推理技巧的功力,寡婦的冤枉,「豐」從現場的情景加以推論,然後作者緊接著把前面情節寫到的一位種菜的「證人」請出來證明其所言不假,「豐」又進一步推論道:「雞仔不上半斤,?來也不能食,賣來也不值錢,她偷拿去有什路用,而且大家都曉得是大人飼的雞仔,她那會有這樣大膽。」作者在這些細節的描寫,以層層逼進的推論,映襯出「大人」殘暴的性格與作威作福的嘴臉。在絕對權威的凌逼下,人命、人權如草芥卑微。這位幾度否認偷抓「大人」母雞而慘遭痛毆的中年寡婦,最後仍被當小偷「捉將官去」,「她這時候才覺到自己是無能力者,不能反抗他,她的眼眶開始綴悲哀的露珠。」
賴和藉著「母雞事件」,寫了一齣上乘的喜劇,但背後實透露了被殖民者的無奈與悲哀。小說進而寫「豐」欲替寡婦申冤,要保正說服村中人拒絕開會,想以此驅逐那蠻橫的警察,似乎一時之間大家都贊成了,但膽怯成性的他們,臨陣時卻集體順從了,仍然按時開會,甚至還要集資幫大人修理浴室及床鋪,並且勸「豐」跟警察道歉。他自覺為大眾背叛,當晚收拾行李,離家而去。
這篇小說剛發表時就得到時人的推崇,但後來有些人認為「結構鬆散」,是兩個沒有連貫的部分組成,似乎變成主角好「惹事」的性格。不過也有評論家認為這篇小說所描述的年輕人具有賴和所期待敢於對抗不合理壓迫的性格,這是被殖民的台灣人迫切需要的。因此「釣魚事件」塑造了一個「鱸鰻氣質」的年輕人,不畏懼強權想替寡婦申冤,甚至進一步想剷除惡勢力。情節設計合不合理,讀者可自行領會。另外,賴和的小說中對白話文的使用非常成熟,而且有頗高的創意。其小說的重要特點之一,當屬閩南語的大量出現,尤其是小說人物的對話,讀者可在這篇小說充分感受到精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