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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一個理想社會
王丹
一個偶然的機會,看到徐賁先生對以色列著名政治哲學家、倫理學家阿維賽・馬格利特(Avishai Margalit)的The Decent Society一書的介紹,當時就有一種驚豔的感覺。對這本書中提出的社會發展的方向,理想社會應該有的樣子,我的印象是如此的深刻,以至於後來在台灣的清大開辦「中國沙龍」的時候,每一期的沙龍,我都會介紹這本書,而每一次,學生的反響都是非常熱烈的。可是很遺憾的是,我一直找不到這本書的中文譯本。現在,大塊文化終於要出版這本書的中文版了,我覺得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情。
關於理想社會,從古至今,很多思想家提出了各種各樣的設計,從制度層面到道德建設,從空想社會主義的烏托邦到毛澤東主張的對人進行的思想改造,都是試圖建設一個他們心目中的「理想社會」。到目前為止,比較成為主流的理想社會的形態,是建立在憲政民主基礎上, 以自由主義為宗旨的一套社會建構。但我們也都知道,這樣的民主制度,固然是相對來說最好的選擇,但卻遠遠不是最理想的選擇;這樣的民主制度,不僅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制度設計本身也存在一些內在的漏洞。
對於民主體制已經成為主流的國際文明社會來說,如何讓社會更加進步?進步的具體原則是什麼?這就是本書要提出討論的問題。而作者的答案很簡單,就是要建立一個decent society(徐賁先生的翻譯,使用「正派社會」這個中文對應詞彙,現在與中文版書名一致,下文中使用「有品社會」)。
什麼是「有品社會」呢?馬格利特勾勒了大致的樣貌:第一,在這樣的社會中,不會有任何一個人被制度所羞辱。按照作者的說法:「在文明社會裡,社會成員相互不羞辱;在有品社會裡,制度不羞辱人。」顯然,在馬格利特看來,有品社會是比文明社會更進步的社會,其進步的意義,在於道德要求的提出,不再是針對個人,而是制度。
社會成員相互之間不彼此羞辱,這當然是重要的道德要求,但在我看來,如果我們不首先防治制度對人的羞辱,人對人的羞辱其實是很難通過教育和道德約束來完成的,因為制度會成為隱形的巨大的庇護所,庇護那些人對人的羞辱。
第二,在這樣的社會中,「即使在受羞辱者本人不並不覺得遭到羞辱的時候,社會其他成員仍然可以有理由覺得如此」。在馬格利特看來,「一個社會對羞辱的共識越強,它就越是有品」。這個觀點的重要意義在於:首先,我們說「有品社會」是比民主社會更加進步的社會,是因為我們爭取民主制度,往往是,或者往往首先是,為了爭取自己的正當權利和權益;這些權利和權益爭取到了,一個民主的理想就得以建立。但這樣的理想之所以還不穩固,就是因為我們的追求不能僅僅停留在屬於自我的框架內(不管這個框架是群體、組織、族群,還是國家)。
比民主制度更理想的社會中,每個人都有權利而且有義務,去為他人爭取權利和權益。我在哈佛大學念書的時候,親身經歷過學生為抗議餐廳服務員和校內清潔工人的工資過低而舉辦的罷課抗爭,而其實,當時很多這些基層勞動者自己,並沒有太強烈的抗爭意識,反倒是學生在為他們爭取。在我看來,這就比較符合馬格利特所說的「有品社會」的理想。
在這個觀點中,馬格利特其實強調了「社會共識」對於一個理想社會的重要性。他之所以主張我們不僅要考慮自己的權利,更要關心其他人的權利,除了正義之外,也是為了「共識」。社會的進步,只有在「社會共識」的基礎上才更有可能。而這樣的共識要如何形成呢?僅僅靠啟蒙、討論,和教育顯然是不夠的,真正可以凝聚共識的,就是行動。
這是包括漢娜・鄂蘭在內的很多當代政治哲學家一再強調的,馬格利特顯然也認同這一點。正因為如此,掌握話語權的人,例如知識分子,很重要的一個工作,就是通過自己的言行,去推動社會共識的行程。馬格利特的這個觀點給我個人的啟發尤其重大,它讓我知道了,為了一個理想社會的實現,什麼才是有意義的工作,以及意義何在。
正如我在本文開頭介紹的,馬格利特是一個倫理學家,也是一個政治哲學家,而他的長處,就是從倫理的角度討論政治哲學。榮譽和羞辱,這些概念過去屬於倫理學的範疇,我們往往傾向於從道德和教育等層面去思考;而本書提醒我們的是,我們要如何通過制度建設,來推進社會的道德和倫理水平。
所以他特別強調自由市場對人的羞辱,認為必須改變我們目前主流的經濟體系中存在的那些「羞辱」人的因素,例如「重視貧困、無家可歸、剝削、惡劣工作環境、得不到教育和健保」等等問題。只有讓制度更公正,才能讓人不受到「羞辱」。而不受到羞辱,是保持人的尊嚴和榮譽的重要基礎。
我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確,但我在馬格利特的表述中,隱隱體會到一種思路,那就是:在一個社會中,只有具體的個人真正地具備榮譽感,他的自尊心得到充分的保護,這樣的社會,才有可能成為相對來說更加理想的社會。
正因為如此,本書的核心概念是「羞辱」。馬格利特討論的問題包括:什麼是羞辱?羞辱為何是一種傷害?相互羞辱造成什麼樣的社會惡果?羞辱有哪些表現形式?以及我們要如何消除羞辱?
馬格利特在書中提出的討論之所以重要,第一是因為公正,本來就是我們現在的社會制度主打的訴求,更是現實生活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建設一個「有品社會」,減少制度對人的羞辱,才能有真正的公正可言。第二是因為,如果我們認為社會的最終追求是人的自由,那麼這樣的自由,首先應當建立在自尊的基礎上,如果我們對自己沒有榮譽感的要求,那樣的自由就會走向邪惡的道路。所以馬格利特的論述,從兩個層面上,可以加深我們對於理想社會的認識,一個是社會層面,一個是個人層面。
有西方學者指出,這本書,是自羅爾斯的《正義論》之後,最重要的一部有關社會正義的著作。對於很多有追求社會正義的理想的年輕人來說,這是一部不能錯過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