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下半年開始展開學術生涯以來,累積了不少學術研討會或論壇之發表著作,然後就多藏諸私下,未留下甚麼痕跡。幾乎不曾主動投稿學術期刊的我,自然沒有任何「西哀」(SSCI、TSSCI),即便敝帚理應自珍,但還是想集結問世,作為一個人生階段的註記。
我的知識關懷與興趣甚廣,但總跟嚴謹的學術要求未必相稱;著眼法學領域,粗略說來,大致有憲法學與勞動法學兩類文章,呈現面前的《勞動與法》三冊論文 集,就是後者的一些作品,再進一步以主題歸類下,包括第一冊的《勞動法基礎理論與法制發展》、《同盟與集體勞動法》,第二冊的《勞動與公法》、《全球化與 勞動人權》,以及第三冊的《國家與勞動市場管制》、《勞動契約》,合計30篇論文,幾近全部未曾正式期刊發表。
我不想當馬克思口中四 處招搖撞騙的普魯東,以跨足不同領域為譽,實則敗絮其中,還是先出版過去幾年著墨較多的勞動法著作,其他領域的嘗試就待時日良辰,如果有緣。有些過去幾年 投注不少心力的論文或研究,這次並未收錄進來,因為在擴大改寫成個別專書中,至少計劃如此,特別是關於勞動基本權、勞動訴訟法、罷工法、共同決定與勞動派 遣這幾項「大議題」,當然行動總趕不上心思,未來之取捨勢必難違。有些聯繫勞動法學與憲法學角度的文章,適合的就放入第二冊的《勞動與公法》中,感覺公法 味道顯然較濃的,就留待以後的《國家與法》中,當然,篇幅考量也是一項因素。
幾篇論文的某些論述重疊或類似,還請見諒,因為思緒往往 是一致的,難以全然擺脫,個人在某些時間點的力有未逮,只得權充,當然也是原因。曾經表達最深的自我期許:發掘事物的奧秘,並從中證明自己的力量(亞里斯 多德);幾年看來,遺憾的,不但未必能發掘奧秘,自己的力量也微乎其微,留下紀錄,竟成僅剩的療癒。
林佳和
2014年2月28日於木柵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