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殖民者踏上這塊土地,現代國家的法秩序如何綑綁臺灣原住民族的種種權利?怎麼做才能真正解套?
二○一七年原住民歌手巴奈等人在總統府周邊紮營抗爭數百天,抗議行政院原民會提出的傳統領域劃定辦法將「私有地」排除在原住民傳統領域之外的做法,大聲喊出「沒有人是局外人」。
這項爭議的核心究竟是什麼?臺灣原住民族歷經數任總統道歉、宣示尊重其人權與文化,二○○五年也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但當政者即便想要解決,就真的能夠解決得了嗎?
原住民族的生存與文化發展,最大關鍵在於土地。原住民土地在過去被強奪騙取的事實雖然早已無可否認,但在現代國家的市民法架構之下,若要積極回復原住民族被剝奪許久的權利,將會碰上這種法秩序對於個人私有財產權的無上堅持,以及必須能夠進行市場交易的物權預設,從而與原住民傳統的(但更具永續性質的)集體所有權概念產生根本上的矛盾。
長期關注原住民議題的法律學者吳豪人,從哥倫布以來殖民者如何透過法律剝奪世界各地原住民的土地與權利開始,對照日本北海道阿依努族與台灣原住民族爭取權利的訴訟與立法鬥爭史,檢視、分析原住民族在殖民主義與現代資本主義國家法秩序的雙重桎梏之下,難以真正復權的根本癥結,並提出他的解決方案。
共同推薦
Awi Mona蔡志偉/東華大學財法所暨法律原住民專班副教授
巴奈/歌手
瓦歷斯.貝林/監察委員
汪明輝/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臺灣師大地理系副教授
那布/文史工作者
周漢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林三加/律師,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首屆董事長
阿棟・優帕司/泰雅中會牧者,鎮西堡部落耆老
馬躍.比吼/南島魯瑪社執行長
黃居正/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陳采邑/律師,臺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歐密.偉浪/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幹事,泰雅爾族民族議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