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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與熊在北半球某處的第一次相遇,會是怎樣的情景呢?也許是一個獵人在藏身處,觀察著一頭熊如何豎起後腿站了起來。人也可能很訝異,熊居然可以靈活地用爪子來抓取果實。他大概也覺察到熊爪和自己的手有何不同:熊沒有大拇指,牠所有的「手指」似乎都長得一樣。這時,人可能會聯想起他之前總是在森林裡見到的足跡。或許熊的面貌也讓他覺得眼熟。然而,直到他將熊殺死並剝皮之後,他才發現:熊身明亮的色澤以及修長許多的軀體,和他自己神似。
不知什麼時候,人發覺到熊所吃的食物和他自己的營養來源是相同的。他們同樣會採擷漿果、挖掘樹根和獵捕各種小動物。此外,人和熊有時還會看上同一個洞穴。因此,隨著時間過去,人不僅將熊當作與自己相近的生物,而且逐漸認真地將熊視為競爭對手。後來甚至演變為一場領導權的爭奪戰。雖然人所擁有的武器很簡陋,力氣也遠不及對手,人還是成為勝利者。
不論在北歐、西伯利亞或北美,只要在人和熊曾經共同生活之處,人與熊的關係總存在著矛盾:熊雖然被驅趕、被捕獵、被殺死,牠們也因為與人類的相似以及擁有強大的力量而獲得人類尊敬。
讓我們理解到這件事情的人是美國民族學家哈洛威(Irving Hallowell),他在《西半球的熊儀式》(1926)一書中,針對西伯利亞民族與北美印第安人的慶典進行研究,進而發現雖然儀式的過程因地而異,然而起源卻是相似的:熊被視為林中之王,或最高統治者之子,而牠的任務是維持正義。
根據哈洛威的研究,即使是彼此相距甚遠的地區,流傳的風俗都以相同的假想為基礎,亦即被殺死的熊會重獲新生。哈洛威彙集了各文化對於熊的描述,其間的相似性顯示,說出「熊」這個字被認為是對命運的挑戰,因而成為一種禁忌,致使人們必須假借其他角色來指涉這種動物。阿本納其、奇西亞與塔爾坦族的印第安人稱牠為「表哥」;佩諾布斯科特族印第安人稱牠為「祖父」;克里族印第安人稱牠為「四腿人」;西伯利亞的歐斯亞克族稱牠為「毛爸爸」、「白指甲」或「漂亮動物」;北俄羅斯的撒莫耶德族稱牠為「老爹」;愛沙尼亞人稱牠為「寬腳」;烏克蘭卡帕特的胡蘇族稱牠為「小叔叔」或「長毛巨人」;拉普蘭人稱牠為「穿皮外衣的老人」;瑞典的原住民稱牠為「老人」、「金腳」或「如十二個男人般之強者」。
只要想想,北半球大多數人知道類人猿這種動物不過是近幾世紀的事,我們便不會對於許多傳說或童話中對人熊血緣的臆測感到驚訝了。畢竟在當時,熊是看起來最像人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