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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文1 調查的第一原則
我的名字叫作月,佛萊契.月。我是個私家偵探。待在這顆叫作「地球」的旋轉星體的十二年歲月中,我看過許多一般人從沒見過的事。我看過裡面只剩水果、空空如也的午餐飯盒,看過運作廣達五個郡、專門偽造家庭作業的犯罪網絡,還看過數量驚人的贓物,都是從小孩子身上搶來的糖果。
我什麼都見識過了。我拜訪過那些因為找不到情人而失魂落魄的男男女女,次數之多,讓我認為這世上已經沒有任何值得大驚小怪的事情。說穿了,當你必須面對校園裡黑暗的那一面時,生命中就再也沒有什麼驚奇了。
就在我幾乎要相信這個想法時,我發現我錯了,而且錯得離譜。
一個月前,有件案子找上門來,讓我開始考慮要不要永遠退出偵探這一行。我才剛滿十二歲,已經漂亮地解決一堆調查案,生意是不錯,不過我已經準備好要開始接一些真正的犯案,那些小孩子的玩意到此為止。我想要真實的案子,賺如假包換的鈔票,而不是那些小孩子付帳時,口袋裡碰巧出現的一些雜七雜八的東西。
就在我決定打破包柏.伯恩斯坦調查第一原則的那天起,一切都不對勁了。這條原則是這麼寫的:要低調地將拼圖一片片拼起來,但是絕對不要成為其中一片。
都是希律.夏奇讓我忘了這條原則。
每一個私家偵探都知道,包柏.伯恩斯坦曾經是聯邦調查局的傳奇探員,後來才成為私家偵探。他在華盛頓特區創立了伯恩斯坦學院,為那些一心想要進行調查工作的人提供適當的訓練。他還寫了一本《伯恩斯坦手冊》,有心通過檢定考試的學生,都要將手冊內容背得滾瓜爛熟。這本手冊我可是從封面到封底,一字不漏記得清清楚楚,而且我還是網路課程班的第一名,只不過我得用我爸的出生證明參加考試。還好,我們兩個人的名字是一樣的。
九月二十七日那天發生的一切,對我來說,就像一張高解析度照片般清晰。當時是暑假結束後,開學的第一個月月底。糟糕的是,夏天不知道自己已近尾聲,依然熱情地散發著炙熱的陽光。熱氣將柏油路面曬到冒煙、裂開,每位聖傑若米的學生自然也逃不過這股熱氣的籠罩。
一如往常,我在八點五十分抵達校門。不管去什麼地方,我喜歡提早十分鐘到,這樣我才有時間掌握四周的動靜。私家偵探必須實際和環境接觸,《伯恩斯坦手冊》說:偵探永遠不知道下一個案子來自何方。如果仔細觀察,一些微不足道的細節也許就足以破案。所以我總是張大眼睛。我可以告訴你哪個小孩手指上的雞眼塗了水楊酸,我知道誰在校園裡傳遞那些情話綿綿的小紙條,甚至哪一個老師在來學校的路上,曾停在麥克漢堡買早餐,我都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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