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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稱性
才思敏捷的劇作家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說過:「理性的人適應世界;不理性的人總想讓世界適應自己。因此,要進步,就得靠不理性的人。」在本書中,我們會遇到許多不理性的男女。創造的過程原本就是要探索前所未知的理智和情緒領域。只要稍加探究數學的抽象概念,便得略窺創造力的固有本質。這裡先簡要探索對稱性的奇妙領域來作為開場。
英文的symmetry(對稱)這個字可以上溯到古希臘,組成的字根包括sym和metria,意思是「相同的分量」。當古希臘人稱某件藝術作品或建築設計是對稱的,他們的意思是,我們在作品裡見到的某個小片段,也包含在所有其他部分的範圍中,而且出現的次數是固定的(那些部分是「相稱的」)。這項古代定義和現代的對稱觀點並不相符,倒是和我們的比例概念比較吻合。
不過,沒多久,偉大的哲學家柏拉圖(Plato, 428/427-348/347BC)和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BC)就談到對稱與美的關係。亞里斯多德的說法是:「美的主要形式是有秩序的布局〔即希臘文的taxis〕、比例〔symmetria〕和定論的〔horismenon〕,這些元素用數學可以呈現得特別清楚。」後來,羅馬建築學泰斗維特魯威(Vitruvius, c.70-25BC)步希臘人後塵,找出具有「正當比例」的對稱性,並加以推廣普及,隨後更流傳縱貫整個文藝復興時期。維特魯威所著的《建築十書》(De Architectura Libri Decem),成為歐洲幾世紀來名副其實的建築學聖經,他在書中寫道:
神廟的設計是以對稱性為本,建築師必須嚴謹遵循設計原理。神廟依比例設計。比例指的是各尺度的相稱性,包括完整建築各組成部分的尺度關係,還有整體尺寸和選來作為標準之特定部分的尺度之關係。對稱原理便由此而生。
以現代的嚴謹數學觀點而言,對稱的意義(最早在18世紀晚期提出)實際上是指「不受某種可能改變的影響」。或如數學家赫爾曼‧外爾(Hermann Weyl, 1885-1955)所說的:「若某事物由你做了某種處置,完成之後猶一如舊觀,則該事物便為對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