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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膠唱片和黑社會的關係
素有「發明之王」之稱的愛迪生(我們的《財色戰場》中就有提到他很多的專利權,其實是用錢和手段奪回來的),在一八七七年研發出另一項偉大發明──留聲機 (phonograph),並于第二年成立了愛迪生留聲機公司(Edison Speaking Phonograph Company),在美國國會展演這項發明,轟動世界,法國政府還因此授予愛迪生爵士的頭銜!
那個時候的唱片,是圓筒形狀的。
一八八五年左右,電話發明專利持有人貝爾(其實電話不是他發明的,他持有專利權而已)與朋友合作改進了愛迪生的留聲機,成為播唱機,取名為Gramophone,而且還把圓筒形的唱片改成黑膠碟形。
當他們向愛迪生提出合作時,愛迪生很不給面子的說:「留聲機是誰發明的?是我!你們只不過是將圓筒形狀的唱片改成碟形,發明者最厲害,為甚麼我要跟你們合作?」
最後,愛迪生還使用金錢、權力、陰謀來擠壓貝爾和他的朋友。這兩位仁兄只好與另一家有黑社會背景的公司配合,成功推出了黑膠碟形的唱片。
一九二九年,愛迪生因把錢花光在打官司上,變成了又可憐又破產的愛迪生。在這位「偉人」死去前兩年,他痛苦地看到自己的發明被市場淘汰,而當年找他合作的兩位仁兄卻享有很大的成果。
這個當年成功推出黑膠碟形唱片的公司,就是現在眾所周知的「哥倫比亞」 Columbia。
愛迪生的成敗因素
很多歷史評論家都說:「愛迪生最失敗的地方就是沒有辦法聽取他人的意見、太固執。他太自我為中心,自以為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最偉大的人物¬……」
但是講這些話的人忘了一個事實,這個缺點也就是愛迪生最成功的地方,所以說愛迪生「成也自我,敗也自我」
這就是我們要告訴你成功者最重要的一個性格:「自我」。
權謀法則:如果只是想靜悄悄的平淡過一生,安份守己,你不需要「自我」。獲取非凡成就和興風作浪是「自我」行者的份內事。
我們可以想像,當全世界在晚上都點蠟燭取得光明的時代,他卻很固執、很自我為中心的相信自己會發明電燈泡。換成你是當代人,你是他的好朋友、兄弟或太太,你看到他為了研究而散盡家財,近乎破產,你肯定會苦口婆心的勸他,甚至罵他別再沈溺下去。
但他就是勸不聽,也不管他人的譏笑,只是埋首固執地研究。如果沒有他的自我為中心,也不會有今天的電燈泡!
很多人第一次聽到成功者最重要的性格就是「自我中心」時,心裡會很不舒服。你有不舒服的感覺就對了,因為你以前聽了許多以「無我」為天下等偉大的想法,相信了儒家「先為公,再為私」的思想,事實上又有多少人做到無我?
就算很多的偉人事跡,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無我」,但事實上這些偉人都是很「自我」的極端人類。
越無私的事業,需要越「自我」的人
印度的聖雄甘地也是很自我的人,他認為印度人民要得到快樂和自由的話,就必須要獨立,而且他很執著的一定要以「無暴力」的方式,帶動整個印度的民族搞獨立運動對抗英國。請問誰「無我」?誰又「自我」?
如果他不夠「自我」的話,身旁的人左一句「歷史上的革命,有哪一個是不需要流血的」;右一句「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暴力,當然不應該,但我們是為了千千萬萬印度同胞,為了我們印度的子子孫孫的利益,這不叫暴力,這是解放」,他有沒有這個能耐帶動「無暴力」對抗呢?
權謀法則:只是「不聽」並不能讓人臣服,「自我」行者必備雄厚影響力。
他可以影響到全印度的人,就是因為他「自我」的世界觀太強了,透過他的演講,強到可以影響到每一個個體都根據他的自我世界而改變。
可想而知「自我」的力量有多恐怖。
恐怖事業也需要「自我」的人
所以,真正的「恐怖份子」不是那些當人肉炸彈或駕飛機撞高樓大廈的人,這些只是「無我」的傻瓜。
九一一事件這種狂熱行為,在宏觀的歷史上也不是常發生的,所以一旦發生恐怖襲擊的時候,就會得到更多的報導,所以我們也比較有印象。但是,人們卻忘記了去檢查另一個報導。
在宏觀的歷史上,恐怖事件的死傷與一個正式的合法戰爭所引致的死亡人數比起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就好像你整個屁股的面積對比屁股上面的一粒小暗瘡般。
權謀法則:有極端的「自我」、有接觸人民的「管道」、兼有影響群眾的「手段」,才有機會成為歷史上真正的「恐怖份子」。
奧卡依達所殺的美國人和美國政府所「合法」殺的伊拉克人,相比起來哪個比較多?哪個組織更「恐怖」?哪個組織殺了更多無辜的人?
越神聖的地方就越「自我」
那麼,如果大家把視線在看得宏觀點,就會開始注意到就算在宗教界裡面,也是充滿了一個極端「自我」的人物。
歷史上的主要宗教人物,如佛陀、摩西、耶蘇、穆哈默德等,就是最經典的例子。而每一宗教裡面可能又分不同的支派,每一個支派的創辦人也必定是一個「自我」的家伙。
如果這些創辦人不「自我」,何須再標新立異,把教主的思想作額外或深化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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