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甭管別人構想的原創性越強,別人能給的好意見就越少。我一開始在名片背面畫漫畫時,大家都笑我傻,幹嘛不做點兒市場比較好消化的東西,像是討喜的賀卡之類的呢?
創意誕生的那一刻,你不會知道它有沒有搞頭,誰都不知道。你頂多會有一股強烈直覺,告訴自己這次對了。而相信直覺不像樂天派說的那樣簡單。人們害怕直覺是有道理的──因為直覺告訴我們的,往往跟這個世界告訴我們的不同。
請教好朋友也總讓人失望。並非他們存心不幫忙,只是因為他們對於你的世界,理解不及於你的百萬分之一,不論他們多努力嘗試,也不論你多努力解釋。
況且,大創意會改變你。你的朋友也許愛你,但他們恐怕不希望你改變。你一旦變了,他們跟你的相處模式也會跟著出現變化。他們也許寧可一切照舊,他們愛的是你這個人,而不是你可能變成的模樣。
也就是說,你的改變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果真如此的話,他們會抗拒任何催化改變的事物。這就是人性。設身處地想想,換作是你,作法也沒什麼兩樣。
問同事就更糟了。他們早已習慣用固定模式跟你打交道,早已習慣在雙方關係之中掌握某種主控權,而只要對他們有利的事,他們便照單全收。當然啦,他們也可能情願你跟他們一樣成功,不過那不是他們的優先考量。
假使你的點子好到改變了你們之間的權力動態,足以降低你對他們的依賴,或者老天保佑別發生這種事──降低市場對他們的依賴,那麼他們肯定會處心積慮排擠你的點子。
老話一句,這就是人性。
大創意改變關係中的權力平衡,這就是大創意一開始老是受到排擠的原因。
好點子與生帶著沉重包袱;正因如此,沒有幾個人能落實它們。扛得起包袱的人,寥寥無幾。
<漫畫>
大創意改變關係中的權力平衡,這就是大創意一開始老是受到排擠的原因。
沒錯,不過…
<漫畫>
這群人相貌堂堂,儀表不凡,直到他們打開該死的鳥嘴。
2.創意不必大,只要是你自己的就好
你對作品享有的絕對主權,遠比作品的實際內容本身更能夠激勵人心。
我們每個人都花許多時間受到素昧平生的傢伙所感動──那些擁有大企業、熱門商品、強檔電影、暢銷作品的媒體當紅炸子雞。
諸如此類。
而我們花更多時間徒勞地向他們看齊,試圖創造自己的企業、自己的商品、自己的電影計畫、自己的著作,還有其它無以名之的事。
我也不能免俗。這些年來我做過許多不同嘗試,拼命想讓事業從一群凡夫庸才的夾縫中脫穎而出。有些與商業有關,有些與藝術等等的有關。
一天晚上,在另一次多餘的失敗開端之後,我放棄了。我坐在酒吧裡,覺得自己好像快要被工作與生活榨乾,於是毫無來由地開始在名片背面畫畫。我並不真的需要理由。只不過因為它正好就在手邊,因為這麼做帶給我一種隨心所欲、率性而為的快感。
那當然很傻,當然不具商業價值,當然沒什麼前途,當然是徹頭徹尾的浪費時間。但是回過頭來看,正是這種與生俱來的徒勞無益為它賦予了優勢。因為它正好跟同儕和我過去制定的種種「大計畫」南轅北轍。偶爾換換口味,不必去想那麼多,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做點不須要具備任何商業角度的事情,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做點不須要引人矚目的事情,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拋掉所有野心與宏圖,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幹點不以生涯發展為考量的事情,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幹點完全屬於自己、不必與別人共享的事情,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享受一下全然的絕對主權,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感受徹底的自由。偶爾換換口味,做點不須要仰人鼻息、不須要別人認同的事情。
當然,就在此時,也唯有此時,外面的世界才會開始注意到你。
你對作品享有的絕對主權,遠比作品的實際內容本身更能夠激勵人心。你的絕對主權如何激勵人們追尋屬於自己的絕對主權、屬於自己的自由與可能性,遠比作品本身的客觀價值更能賦予作品力量。
創意不必大,只要是你自己的就好。
構想的獨立自主權越高,你越能自由揮灑,創造出了不起的作品。
作品越了不起,就越能打動人心。
越多人被你的構想打動,你的小東西就越容易滾雪球似地變成大創意。
這就是名片背面的塗鴉教給我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