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拉克斯當時體會到需要對法庭的演說藝術進行系統的指導,便寫了一篇叫〈修辭藝術〉(“Art of Rhetoric”)的文章。雖然這篇文章沒有流傳下來,但從後來的修辭學著作裏可以了解到,科氏的修辭體系乃以可能性為其中心。1 科拉克斯認為,當不能絕對肯定地確立事實時,演說者必須從普遍的可能性開始爭論,確立可能的結論。他的文章也表明了,可以運用可能性而不必考慮論辯的對方。比如某人被告酒後駕車,如果因同樣的指控被捕第二次就可能有罪,這就是一個根據可能性的論辯。但也是一個反論,因為犯過一次將會特別小心,很可能不會重蹈覆轍。因此,「可能性」這個概念便成為演說論辯的基本立足點或出發點。除此之外,科拉克斯首次對如何編排正式的演講做過研究。他認為演說主要包括三個部分:引言(an introduction)、申辯或論證(an argument or proof)和結論(a conclusion),這就是後世所說的修辭學的謀篇佈局。
科拉克斯的學生提西阿斯把他的修辭體系介紹到希臘大陸。另有一說是提西阿斯傳給高爾吉亞(Gorgias, 483-376? B.C.),再傳到希臘,也許是後者的名聲很大的緣故。高爾吉亞的《海倫頌》(Encomium of Helen)是西方古典修辭學史上著名的演說範例,修辭學因之而擴展到訴訟論辯的範圍之外。但不管怎麼說,修辭學說進入了雅典。當時的雅典實行民主政治,具有自由身份的居民都可以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社會秩序由法律來維繫,因而演說論辯盛行。人們認為雄辯是一門可以傳授的藝術,因此便出現了專門教授修辭的教師,人稱sophist。希臘語Sophos一詞原意指知識或智慧,sophist從根本上說就是傳授智慧的教師,即智者或能言善辯之人。高爾吉亞就是一個sophist,他特別注重演說風格的修飾,新穎的辭藻和工整的句法,注重運用演說的技巧去打動聽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