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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現今居家醫療之特徵與課題
1.1居家醫療與訪視看護的合作
在日本,居家醫療進化為醫療的一大支柱,是在1992年第二次醫療法修正之後。藉由2002年導入的照護保險,改善居家照護、服務的範疇,使醫療、福祉合為一體,充實團隊醫療、照護體制。更進一步地,在2006年導入居家醫療支援診療所制度,啟動了24小時365天全年無休的居家醫療支援體制。另外,也祭出療養型病床數縮減.轉換方針,將慢性病與社會性住院患者從醫院醫療,轉往地方上的住家或各種居住設施中進行醫療、照護,顯示出目前正在進行的方向。
在這樣的背景下,與地方上具備核心機能的診所、訪視看護站的合作所能發揮的效用就變得十分重要。在制度上明確顯示出這種地區型居家療養的方向,藉由活化該制度的機能,帶給身為受益者的居家療養者安心並且有希望的居家療養生活,為了做到這點,如何在制度中注入人性也是重要的課題。換而言之,1藉由確實地密切整合多項業務與各機能、2使醫療與服務的提供者能夠做為居家療養者的「科學發言人」來掌握其本身的問題,對於困難的課題也能夠以對居家療養者有益的方法來進一步實踐、前進、3更進一步,將醫療費用、照護費用等現狀未定的部分中,對於生活層面、體力層面、精神層面的援助,藉由志工等支援方法來協力進行,整理出問題,並反映出在行政上應尋求的新制度,這是最為重要的課題。
居家療養雖然是支援照看護療養者的醫療、照護,但絕不僅是以對於終末期的「看顧」為中心而已,也包括了所有在急性期接受醫療,而後進入慢性期的居家療養者。與疾病診治機構間的合作能夠進一步強化的話,居家療養者也能夠享有更高階的醫療資源。而隨之所得到的治療成績,以及客觀評價制度的建立,從保障療養品質的觀點來看都是必要的。
為此,在包含了廣泛醫療範疇的整體居家醫療中,為了保障品質,必須要有一定的訓練。以居家醫療所需要的專業訓練為目標,進行能完成該目標的教育,並認可其訓練成果的制度,就是日本居家醫師學會所創建的專業醫師認可制度。現在也有許多讓通過訓練認可的認可專業醫師,今後能以成為專業醫師為目標的醫師教育體系已經紮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