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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無疑是相當詭異的案子。
木和田榮一讀完了警視廳町田警察署刑組課(刑事組織犯罪對策課)強行犯搜查係員整理的調查書與搜查報告書,內心充滿疑惑。
事情的開始是在兩天前的七月八日星期二,十五點十二分,一名年輕女性打電話到一一〇通報,要求保護自身安全。
通報者是從都道四十七號縣、町田大街旁的家庭餐廳附近以手機報案。負責該區的町田署忠生地區派出所派了兩名地域課警官前往現場,看到這名年輕女性在不靠店鋪出入口、面對人行道的看板前方。她坐在花壇邊緣,低著頭一動也不動。她的上衣是有些骯髒的綠色T恤,下半身穿著處處有斑紋與磨損的運動褲。她穿著涼鞋,身上持有的物品據稱只有通報用的手機。
警官表明身分之後,問她是否報案人,她便默默地點頭。
她的臉上和手背上有多處傷痕,仔細看就發現從涼鞋露出來的腳趾連一片指甲都沒有。不僅如此,右腳的中指與無名指、左腳的大拇指和中指還有燙傷,或許是治療不夠徹底,有一半已經黏合在一起。
警官想要確認姓名年齡與地址等個人資料,但她只是低聲說「救救我」,在現場沒有說其他的話。
警官帶她到附近的外科診所接受診察與治療。負責的醫生不久便來到走廊上向警官報告結果。
她的全身上下有各式各樣的傷痕,不僅腳上,身上其他部位也有多處燙傷,而且同時存在著較新的傷痕與已經癒合的舊傷,因此可以推測這是長期受到虐待或接近拷問的行為的結果。她的營養狀況也很差,因此目前先替她打了點滴。另外她除了T恤與運動褲之外沒有穿其他衣服,就連胸罩與內褲之類的內衣都沒穿。
在打點滴的期間,強行犯係的搜查員也到了。由於受害者為年輕女性,因此由女性搜查員在診察室進行詢問,總算讓事件露出些許端倪。
女孩的名字是香田麻耶,十七歲。直到去年春天左右,她還住在町田市原町田二丁目十九-X的獨棟房屋,但最近則搬到發現地點附近的大廈。受保護當天,麻耶無法說出搬入的大廈正確地址,不過在詢問她周邊建築的特色之後,判定應為町田市木曾西五丁目◎-◎的町田陽光庭園大廈四〇三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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