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連載
頁數 1/8
對世界各地很多人來說,當代政治的核心問題就是如何約束力量強大、過度自負,或實際上非常專制的政府。人權團體會尋求法律機制以保護脆弱的個人,不致於受到政府濫權的傷害。民主派激進分子會希望用民主選舉的方式,就像在喬治亞與烏克蘭領導玫瑰革命與橙色革命的人,以及在阿拉伯之春一開始的突尼西亞與埃及示威分子,希望透過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的統治者。但不只威權政府會濫權,自由民主政體也會,為了應付恐怖分子或其他威脅,民主政府也會擅改人權規則。
美國人民就一直嚴加防備公權力被濫用以及被認為是濫用的現象,例如環保要求過度繁雜、槍枝管制與國家安全局進行國內監視。
因此,這幾年很多關於政治發展的探討核心,都是放在約束權力的相關制度,也就是法治與民主問責。但在限制政府權力之前,政府必須要先有確實能做事的權力。換句話說,政府必須要有治理能力。
政府能提供基本的公共行政,並不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很多國家會貧窮的部分原因就是因為政府沒有治理能力。在已經失敗或正在衰敗的政府,包括阿富汗、海地、索馬利亞等國家非常明顯,在這些地方,生活一片混亂也沒有保障;但在很多比較富裕且有良好民主制度的社會,情況也好不到哪裡去。
以印度為例,從一九四七年建國以來,就是一個非常成功的民主政體。一九九六年,政治運動人士與經濟學家德雷茲(Jean Drèze)發表一份基礎教育的報告,調查印度各邦的基礎教育。最令人震驚的一項發現是,在鄉下地方有四八%的老師曠職,根本沒出現在課堂上。可以理解的是,這件事引起家長的強烈抗議,印度政府只好在二○○一年推出大型的改革計畫,以提升基礎教育的品質。
雖然這項改革的努力帶來大量且明顯的行政舉措,但二○○八年的追蹤調查卻顯示,教師缺席率卻和十年前一模一樣,還是四八%!
共
8頁
1
2
3
4
5
6
7
8
下一頁
跳到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