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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理智、情感與酷刑
我們對酷刑問題的道德敏感度,如今可能也面臨類似的窘境。儘管自古以來從未消失,人們曾經一度以為酷刑是黑暗時代的遺跡,如今卻因為二十世紀的獨裁者而大剌剌地回到大眾眼前。希特勒的黨羽引進更新、更現代的手法,墨索里尼強餵敵方俘虜喝蓖麻油,史達林將囚犯關在沒有窗戶的牢房,房裡就堆著糞便,拉丁美洲軍事政府則用電擊凌虐囚犯以免留下清楚疤痕。儘管有個推動廢除酷刑的國際組織在法國簽署成立,世人在二○○四年還是心驚膽跳地看到美軍刑求伊拉克囚犯的照片。
酷刑顯然又成為道德考量的議題之一,因此,我很意外聽到有人說艾倫.德蕭威茲教授在新書中公開提倡刑求。畢竟他曾經參與我們的模擬演出,極力為拿撒勒的耶穌辯護,反對他遭凌辱處死。德蕭威茲怎麼說得出這種話? 不會前後矛盾嗎?後來證明,一切純屬謠傳。德蕭威茲的內容其實是,既然自古以來都有酷刑,將來顯然也不會絕跡(而且如今還自稱是根除恐怖主義的手段),那就應該嚴格限制,謹慎規劃。
刑求應該公開進行,經由法律規定,否則只在牢房或暗室進行,便能規避所有責任義務。他引用定時炸彈的舊例加以申論,他說倘若執法人員逮捕某人,而對方的資訊可以預防恐怖炸彈攻擊學校或醫院,避免五千名無辜民眾喪命。如果執法人員只有兩小時打聽重要資訊、拯救眾人,但是囚犯卻不肯透露(要是這顆「定時炸彈」還是核子彈或生化武器,當然又更急迫),這時你該怎麼做?
定時炸彈的故事,是德蕭威茲在課堂上常引用的範例之一,我跟他與已故的史帝芬.傑.顧德(Stephen Jay Gould)一起教授那堂課。德蕭威茲說這些範例是「法學院的假想」,我則認為這些例子證明,故事可以用來教授道德判斷。然而我也常心生懷疑,因為這些假設往往太緊密、太離奇,也就不夠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