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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妃顯聖錄》與媽祖信仰

《天妃顯聖錄》與媽祖信仰

  • 作者:蔡相煇
  • 出版日期:2016/12/09
內容連載 頁數 1/2
【第六章:《天妃顯聖錄》天妃事蹟】(部分節錄)
 
林默,宋朝以降朝廷累封為夫人、妃、天妃、天后,民間尊稱為天上聖母,是臺灣及世界上有華人的地區民間最主要信仰神祇之一,《天妃顯聖錄》是第一本有系統、全方位記載媽祖的書,其〈天妃誕降本傳〉則以記載林默生前、死後事蹟、神話為主要內容。本文就其中所述媽祖家世及生前事蹟加以考證,分析其史源、內容、意義,並訂正其與史實不符處,以補《天妃顯聖錄》之不足。
 
一、天妃身世
 
天妃生前是什麼樣的人?為什麼影響後世如此之大?在元朝以後即引起許多人好奇;甚至有人認為是虛構的人物。是否有其人?有二種不同之說法。第一種以宋代興化軍莆田縣湄洲嶼林氏女,死後為人崇拜而成神。此一說法,在宋代莆田籍士大夫文集、碑記中就已存在,至元代,始有「神父林願,母王氏。」的種說法產生。
 
第二種說法則認為未必真有其人,所謂天妃、天后皆為水神之本號。持其說者有:元末台州路總管劉基,於其〈台州路重建天妃廟碑〉,即說:
 
太極散為萬彙,惟天為最大,故其神謂之帝。地次於天,其祗后也。其次最大者莫如海,而水又為陰類,故海之神降于后,曰妃。而加以天,尊之也。
 
柳貫,於〈敕賜天妃廟新祭器記〉有:「海神之貴祀曰天妃,天妃有事於海者之司命也。」之說法。
 
趙翼《陔餘叢考》亦云:
 
竊意神(媽祖)之功效如此,豈林氏一女子所能。蓋水為陰類,其象維女,地媼配天則曰后,水陰次之則曰妃,天妃之名即謂水神之本號可,林氏女之說不必泥也。
 
劉基等人有此看法,肇因於無史可據,且筆記小說記載之媽祖傳說,多為海上救難等靈異事蹟,儒家不語怪力亂神,故會懷疑天妃是否真有其人。為了解答世人疑惑,林堯俞在撰寫《天妃顯聖錄》,特別有〈天妃誕降本傳〉一篇,記錄媽祖誕降及生前事蹟,內含:天妃誕降、窺井得符、機上救親、化草渡商、菜甲天成、掛蓆泛槎、鐵馬渡江、禱雨濟民、降伏二神、龍王來朝、收伏晏公、靈符回生、收高里鬼、奉旨鎖龍、斷橋觀風、收伏嘉應嘉祐、湄山飛昇等,共十七目建構林默完整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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