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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女皇替海賊王撐腰,德瑞克、丹皮爾封侯拜將
「海盜行為」(piracy)一詞出現的時間非常早,形容當時人首次利用載具沿海岸航行、甚至冒險到外海之舉。「加勒比海盜」(buccaneers)則發源於加勒比海一帶的島嶼,這個詞是從法文的「boucanier」一詞演變而來,形容獵殺野牛後、將肉煮熟或煙燻起來保存的人。第三種關於海盜的稱呼「私掠船員」(privateer),則是指打劫敵軍船艦的水手,這種海盜行為有時是官方授意的,混合了私營事業與軍事海戰的要素。
法蘭西斯.德瑞克可謂三者兼具,對西班牙人而言,他當然是海盜,一逮到他就會送上絞刑檯。德瑞克所做的無疑是海盜行為,然而他有伊麗莎白一世(Queen Elizabeth)替他撐腰——為了得利,而在幕後操控局面。當他歷經太平洋冒險回國、把贓物堆在她的王座邊後,她毫不猶豫的封他為爵士。
他的出身卑微,生於德文郡的農業區,家境一般,但很快就展現出當水手和航海家的天分。起初,他跟著霍金斯家族(Hawkins,當時英國西部沿海一支聲名顯赫的海上勢力,家族的許多成員都從事「海外商業冒險活動」)到加勒比海從事貿易,同時也希望能碰上西班牙船隻,好攻擊和掠奪,於是就成了海盜,不過算不上是成功的海盜。
為了彌補當不成海盜造成的經濟損失,他獲得女王的許可,以半官方的身分重回加勒比海;從定義上來說,這使得他從海盜變成私掠船員。不過他並未發現期望中滿載財寶的西班牙船隻,為了不賠本,他與一些法國士兵和一群脫逃的黑人奴隸一起上岸,偶然碰到西班牙騾子商隊,便馬上打劫,這又使他成了攔路搶劫的強盜。後來他的財力恢復了,便帶領一隊人下太平洋,目標是襲擊沿海的西班牙殖民地,如果運氣好的話,還能碰到載滿財貨的馬尼拉蓋倫帆船。
德瑞克環球劫掠之旅,幫國家清償外債獲封爵士、海軍上將
他帶領三艘船,包括自己搭乘的「金鹿號」(Golden Hind),以驚人的高速,僅花16天的時間就通過麥哲倫海峽,成功進入太平洋,但此時他的小艦隊卻遭到暴風雨襲擊,其中一艘船因此沉沒,而另一艘船被迫轉回海峽、回到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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