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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學習”的本質
你明白了嗎?1
甚麼是“學習”?
大部分教師在教導學生時都會問“你(們)明白了嗎?”,所以在教師的心目中,“明白(understand)”是學習過程的一個重要性質。
2001年6月,香港課程發展議會(2001)發表了課程改革文件《學會學習:終身學習,全人發展》,開宗明義提出:“我們的主導原則是要教導學生學會學習,促進他們獨立學習的能力,達到全人發展和終身學習的目的。”這十多年來,至少在兩岸三地教育界人士的話語中,“學習”一概念受到相當的重視,可是,甚麼是“學習”呢?
一位教師談起自己的“學習”時説:“當我上學時,我們學了很多,但幾乎甚麼也不理解(understand),一點也不明白。自己所學的東西跟課室之外的世界沒有甚麼聯繋。簡直是浪費!”這位教師説得對:知道並不等於理解,知識淵博亦不必然意味着所知對自己的生命有任何真正用途或價值。
當我唸大學的時候,不只一位教授在唸他們的筆記,同學們在寫筆記。當時我在想:“這些內容我也懂得看,為甚麼要勞煩他去唸出來?同學們這樣子記錄,雙方好像在錄音,分別扮演播音機和錄音機的工作──這樣便是學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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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參考了黃顯華、霍秉坤、徐慧璇:《現代學習與教學論:性質、關係和硏究》,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
正如筆者在〈序言〉內提到:當我唸大學的時候即已反思學習的性質,深感師生雙方不應分別扮演錄音機和複印機的角色。〈序言〉亦提到巴西一位著名教育家Paulo Freire,他提倡“提問教育(problem posing education)”主張師生之間應通過對話來學習;教師不再只是教導者,通過對話,他們和學生們一起學習和成長。
甚麼是“明白理解”?
不少學者都曾提出“明白/理解”一詞的定義。美國督導與課程發展協會認為該詞有六方面的內容:
解釋(explanation)──説明為甚麼要做這些,提出理由和理論,加以解釋。
闡釋(interpretation)──有關內容能提出比喻、講故事、模擬,釋出背後意思,解釋意義,尋找意思和意義的規律。
應用(application)──解决問題,把它應用到新的情境,試圖有所創新。
觀點(perspective)──從不同角度看事物,用不同方法、遠距離看事物。
同理心(empathy)──從別人的角度看世界,設身處地,理解別人的生活、文化、感覺;想像如果身處相同情境會有甚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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