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看待孩子的方式,都以「尊重」兩字為前提,在東方家庭中,相當難能可貴;同時也因作者本人對藝術領域的成就,也給兒子很好的薰陶。 筆者最喜歡的片段,是在父子兩人都樂意參與彼此的興趣:作者不反對兒子去見網友,甚至和兒子交流音樂製作的設備,當作禮物贈予;兒子也製作了一首曲子給作者,之後兩人一同合唱Sting 的〈Englishman In New York〉,彼此心照不宣,有著默契的心意,是篇章中最美的一幕。
巴黎,是無數小說與電影的取景地,令人艷羨。少時曾有幸造訪,遊塞納河、逛羅浮宮、走香榭大道,雖步履匆匆,但足以感受到該地人文薈萃、自由奔放,因而心嚮往之,總想著有朝一日要來 Long stay, 讓自己浸淫在巴黎的氣息中。看書名寫「巴黎的三千個日子」,我下意識想:「這應該是在講外國人移居巴黎的生活體驗吧?」畢竟花都風華無限,無疑值得細品十年,對當地人尚且如此,對外國人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