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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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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茲波頓的謀殺審判:直擊美國史上最駭人聽聞的世紀懸案
讀者評分
5.0
|
2023/10/06
劇透警告

一共犯結構:
就像東方快車謀殺案跟中國電影消失的她這2部一樣,所有的人都是串通好集體犯案的,大家各取所需,結果不證自明。

二姊妹及女佣殺人動機:
1.繼母艾碧替弟弟買房產且登記在艾碧名下,姊妹不爽。
2.見父親安德魯摳門,卻對繼母如此大方,想儘快的得到遺產。
3.父親在穀倉用斧頭殺死鴿子,激怒麗茲。
4.父親以5000元回購贈予麗茲姊妹的房子,惹怒姊妹。
5.女佣需分開煮家裡餐點,造成她的麻煩,心生嫌隙不滿。

三麗茲姐姐
1.故意出門不在家,製造不在場證明。
2.說是自己叫麗茲燒掉裙子的,讓麗茲燒掉裙子除了被油漆工沾到外的另一個合理化理由。

四麗茲
0.過度沉著冷靜。
1.在她的房間(正中央)可以得知家裡所有狀況。
2.且她說謊,繼母艾碧出門的紙條根本不存在。
3.她有多條相同的連衣裙或是全裸砍剁頭之後洗掉血跡(因為哈佛教授說不可能用金屬物品砍剁人頭而不會被血濺到)(為何警方跟檢方從未去浴室檢查過有沒有遺留的血跡呢?是沒想到這麼做還是根本就不想這麼做?)
4.其犯案當天穿的不是藍色連身裙(難脫難穿)而是另外一件衣裙。
5.麗茲故意誤導女佣在樓上,而女傭雖清醒卻什麼也沒聽到,如此麗茲便成了最大嫌疑人(女傭沒聽到才怪)。
6.前幾天早餐大家胃不舒服,有可能是麗茲試著下毒,然後下毒的人跟被下毒的人都胃不舒服,如此才能不被懷疑。
7.麗茲說詞反覆-是.不是.樓上.樓下(律師教他如何回答警方-有可能)。
8.麗茲怎麼知道繼母在不在家?若繼母在家,麗茲看到父親頭被砍剁第一個叫的應該是繼母(第一時間),若繼母是被紙條約出門去了,那麼消失的紙條在哪裡?所以當時麗茲知道繼母不在家(已遇害)所以第一個叫的是女佣而不是繼母(第一時間),所以麗茲不是知道親眼看繼母出門了就是知道繼母已遇害了,是而麗茲捏造叫繼母出門那張不存在的紙條,麗茲也沒有如她所說的為父親安德魯的靴子換上脫鞋(她根本不像是會做這種事的女兒)。
9.繼母的醫生說繼母跟他講麗茲想謀殺父母的計畫,且作案手法跟本案一模一樣。
10.有可能麗茲的父母已被下毒所以已無反抗能力,頭顱才被剁的粉碎。別忘了,舅舅的醫師就是驗屍的人,他只要說喉嚨跟胃裡沒有毒就好了,大家都會相信醫師所說的話。
11.到藥局買毒藥,且穿的太過招搖(海豹皮衣),藥師印象深刻。
12.後來麗茲的友人所看到的麗茲燒掉的裙子,那條就是作案的裙子。


五女傭布麗姬
1.過度沉著冷靜
2.在三樓閣樓休息沒睡著清醒著卻什麼聲音(斧頭或殺豬刀砍人頭剁人頭聲音)都沒聽到。
讓所有的嫌疑都指向麗茲。
3.一頓要煮2種餐點,嫌麻煩,埋下殺機,有時人起殺機起源於再簡單不過的原因。
4.為何要特別強調麗茲犯案當天是穿藍色連衣裙(是這件?而且有刻意誤導的嫌疑),而且又特別強調麗茲的藍色連衣裙是乾淨的。

六舅舅莫理斯
1.製造完美不在場證明(計程車司機跟當天他拜訪的人都能作證)
2.製造無殺人動機(沒分到財產,要看他事後有沒有收到錢,因他向麗茲爸爸要錢做生意失敗)。
3.舅舅的醫生是驗屍的醫生,提供了舅舅的不在場證明,還特別提到11:20才離開他那邊(有必要記得那麼清楚嗎?)。
4.凶器或許是殺豬刀,是他提供的可能性很大。

七醫生(驗屍)
1.是舅舅的不在場證人,同時也是驗屍人
2.沒指出頭到底是被斧頭還是殺豬刀(舅舅莫理斯是屠夫,拿的是殺豬刀)所砍剁,而斧頭跟殺豬刀砍剁人頭到碎的結果相似,除了聲音速度力道大小不同外。
3.說被害者的身體解剖沒有毒性反應,事實上可能已事先中毒。

八律師(不一定是同夥):
1.事先跟大家串好說詞,說麗茲因本案情緒波動導致說詞反覆。不過,在這裡是假設律師和他們同夥,當然律師也有可能只是純粹在為麗茲辯護而已,所以律師有可能是不知情的(收錢辦事)。

九檢方:
1.為何確定是用無頭斧柄殺人而不是用殺豬刀(舅舅在用的)?
2.無頭斧柄上的灰燼指是灰塵,有誤導的嫌疑。
3.不提出更多有力的證據。

十油漆工
被收買說被燒連衣裙是沾到油漆所以被燒掉是合理的。

十一警方:
1.為何事發當時沒有人去浴室檢查有無血跡清洗痕跡?
2.還有麗茲在燒連衣裙時為何不當場檢查有無血跡遺留痕跡。
3.為何警方始終沒有去翻麗茲的衣櫃所有的衣服,到底還有沒有另一件藍色連衣裙,還是根本就是隨便拿一件連衣裙出來燒,或是根本就知道麗茲是全裸砍剁父母人頭?
4.為何不去找出無頭斧柄的把手到哪裡去了,把手上面有沒有遺留任何指紋?

十二冰淇淋小販
被收買,為何那麼剛好看到麗茲從穀倉走出,是最有力的麗茲不在場證明。

旁觀者(證人):

1.邱吉爾夫人
被當成目擊證人,能作證麗茲跟女佣是無辜的證人(被利用)。

2.藥局藥師
講的斬釘截鐵,表示非常確定是麗茲去他藥局,且有特別提到海豹皮衣(麗茲真的有這件)。

3.計程車司機
舅舅為何特別記下當天搭乘的計程車號碼,還是他本身就有這個習慣?
而計程車司機只是作證舅舅的確是有搭乘他的車而已,司機不是共犯。

死者(被害者):爸爸 繼母

得利者:姊妹

結局(2種版本):
X調查:在陪審團判罪名不成立後,脫口而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結局:姊妹果真得到遺產並在某處買了一棟房子,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諷刺)。

異色檔案:麗茲在案件發生後故意沒搬出去(要是你我的話是一定是會搬出去的),她不能搬出房子,是因為她是最大嫌疑人,在陪審團判她無辜後,她不能自毀清白,即使遭鎮上人嘲諷,她也不能搬出去自毀清白。

陪審團(被誤導)
判決麗茲「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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