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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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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月旅行
讀者評分
4.0
|
2007/09/25

  有些小說是擅長與心靈對話的,芭娜娜的小說應該算是這一類。
  死亡和幽微的預感,是芭娜娜的小說中常見的主題。這或許\是日本文學長久以來的傳統之一,但芭娜娜無疑加入更多女性的細微體悟和明晰觸動。
  裕志和愛佳是一對青梅竹馬,高中時代就結了婚。裕志和爺爺相依為命,父母從小就遺棄了他;愛佳則是由繼母帶大的,直到故事結尾,她才明白當初親生母親為什麼離開她。
  其實,沒什麼特別的情節可說,你知道的,讀芭娜娜的小說,重點不在於劇情,而是她在書中所鋪陳的氛圍。即便到最後,你發現裕志的身世居然如此令人震驚,但芭娜娜也只是一筆帶過而已,故事已到尾聲,那原本就不是她想強調的重點。
  芭娜娜很擅長推衍人與空間的關係,或許\你在她的《廚房》中已經見識過了,這回,她把這個心靈空間移到愛佳家裡的小庭院,愛佳常喜歡坐在院子裡發呆,發現那個多彩多姿的生命世界,宛如沈三白的《浮生六記》。
  有時候,我甚至懷疑,那些廚房、和室和庭院等空間才是故事中真正的主角,那些人們不過是從那吉本芭娜娜式的異度空間裡長出來的遊魂。真的,不騙你,芭娜娜筆下的人物,個個都帶著濃重的芭娜娜式虛幻色彩,全然不像活在人間的生物;即便裕志和愛佳到澳洲去蜜月旅行了,你還是感受不到任何異國風光,不管他們去看什麼無尾熊、袋鼠或海豚,你只覺得他們永遠都活在芭娜娜的迷幻國度裡。
  其實,芭娜娜自己在故事最後,就已經幫這個動人而幽微的小說下了結論:「任何一個生命,只要從遠處來看,一定都像置身嚴酷、冷冽而暴戻的海上,沈浮於灰色浪濤間,泅泳,嬉戲,隨即失去踪影,不知道隱入這個巨大世界的哪個角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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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巴和醜女孩
讀者評分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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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5

  麥特是個高二學生,功\課不錯,長相出眾,還當選學會副會長,喜歡高談闊論,搏取大家的注意,他覺得自己「有時候蠻大嘴巴的」。鄔蘇拉則是個大塊頭的女生,籃球隊隊長,個性鮮明,我行我素,但對自己的長相沒自信,總是自稱「醜八怪」。
  他們就讀同一所高中二年級,但平時素不往來,不同掛的──至少,在故事開始前一直是如此。
  而事情是這樣的,那天午餐\時,麥特和夥伴們聊到他為藝術季所寫的新劇本。總是喜歡爆些蠢話的麥特大聲嚷道,如果他的劇本沒入選的話,「我能怎樣,炸掉學校?屠殺幾百人?」然後大家笑成一團。沒人想到,這除了是句笑話之外,還有什麼深刻的意圖?
  不過,那天稍晚,麥特卻在眾目睽睽之下被警察帶走了。因為有人向校長告密,說麥特打算炸掉學校……
  就這樣,麥特莫名其妙地陷入一場虛構的炸彈事件中,朋友們都與他保持距離,避之唯恐不及。這事件更引起了社區和媒體的高度注意,麥特成為眾矢之的。還好,鄔蘇拉當時也在場,向來看不慣人們假惺惺的她,跳出來向校長仗義直言,為麥特作證。眼看一場鬧劇就要結束了,沒想到,這時麥特的父親卻打算控告學校和媒體……
  他們說,這是個青少年(YA)小說,但不管你怎麼分類,這都是一部精采動人的小說。據說,作者奧茲被譽為美國的「國民小說家」,寫作題材包羅萬象,著作等身,連向來以刻薄聞名的哈洛.卜倫,也稱她是「美國當代最才華橫溢的女作家」,不消說,奧茲也一直是諾貝爾獎的熱門人選之一。
  很難想像這是奧茲的第一部「青少年小說」,就像吳明益在導讀中說的,要傳神地模仿適合故事主角的說話語氣,需要高度的模擬技巧,特別是與你儼然隔代的青少年文化,「但奧茲的《大嘴巴和醜女孩》卻輕易做到這點」。奧茲在故事中流暢地運用現在青少年常用的email和說話調調,整個故事在在透露出一股青春洋溢、機鋒勃發的年輕氣息,著實讓人歎為觀止,讀來更是愉悅逗趣。當然,中文譯者也做了精采的傳譯,值得鼓掌叫好。
  故事的核心應該是在說麥特和鄔蘇拉在這場荒謬的謊報事件中,如何由陌生的兩個人漸漸熟識,他們之間從無到有的單純深刻友誼,令人為之動容。當然,奧茲在這個看似一則寓言的小說中,要說遠不止此。
  炸彈事件造成全校和社區的恐慌,人們個個杯弓蛇影,很難不令人聯想到九一一事件後的緊張氛圍;至於嗜血媒體的搶新聞大戰,也讓人搖頭。更不說書中觸及的種族主義、宗教對立、父權體制、親子關係、同儕影響和生命成長等諸多議題。不論怎麼說,這都是個可以多重解讀的豐富文本。
  但大可放心的是,你在這個故事絕對讀不到奧茲的長篇大論,沒有什麼讓人看了頭痛不已的哲學或觀點探討,小說在一個接著一個的事件,以及麥特和鄔蘇拉的email和對話中輕舟而過,轉眼間,你已來到故事結局了。
  我想,闔上書後,你應該會會心而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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祕劍.柳生連也齋
讀者評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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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1

  這是一部日本時代小說中的劍豪小說短篇故事集。根據書前的導讀,所謂的「時代小說」,指的是過去的時代,但並不特指任何一個時代,比方說,如果我們現在寫一部關於民國初年,或甚至是唐朝的故事,或許\也算是時代小說吧。
  不過,時代小說又和歷史小說不同,簡單地說,時代小說以歷史為背景,但寫的是幾乎全然虛構的故事。
  至於劍豪小說,則類似我們的武俠小說。所以,選集中大多是武士的故事。關於武士如何修練、如何成名、如何與人爭霸,以及一些傳奇事跡等等。其中,還有一篇是關於忍者的故事,才知道原來「伊賀忍者」為什麼會如此出名,還有著名忍者猿飛佐助的來歷到底是誰,也介紹了關於忍者的規矩和理念。
  書前由李長聲所寫的導讀很精采,雖然篇幅不長,卻簡明扼要地介紹了劍豪小說和書封所謂「劍豪小說第一人」的五味康祐。而且李長聲的文字逗趣優雅,是難得一見的優秀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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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外國文學思潮
讀者評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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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8

  這算是一本外國文學史的教科書吧,每章後面甚至還附了討論題目。書封說,「本書是全台灣唯一以中文編撰、涵蓋\全面外國文學的大學教科書……」
  而且,作者的來頭可不小,是著名作家何凡和林海音的公子,算是家學淵源了。傳奇的是,他出身工程博士,卻擔任文學教授之職,也可以想見這本書的理性風格了。全書架構清晰簡白,「無冗贅詞句」,果真是言簡意賅。
  書名「近代」是指十九世紀以後的文學作品,但書中仍以一章略述西方文學的根源,另一章簡敘十九世紀前的歐洲文學。至於「外國」,其實主要還是以歐美文學為主,最後兩章精要地述及日本和亞非地區的重要作家。
  然而,這本堪稱包羅宏大的教科書,其實份量卻不多,將數百年的文學史凝鍊成短短三百頁出頭的篇幅,自然只能蜻蜓點水、過門而不入了。不過,對於想一窺文學殿堂的人而言,已經可以略具一個文學史的雛型;而對文學老饕來說,也不妨當作一趟文學快車之旅,稍稍梳理一下腦中擁擠紛呈的大師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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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遊戲陷阱
讀者評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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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7

  這個故事的核心主題或許\是「謊言」?
  故事是關於男主角班所參加的一項心理實驗,是為了研究關於人的情感控制,然後,班逐漸在過程中發現實驗的背後真相。
  前半段的故事不禁讓人想起麥克.道格拉斯主演的《致命遊戲》──你以為是假的東西結果是真的,當你相信它是真的時,它又變成假的。作者在小說中,不斷反覆玩弄這個同樣的把戲,想讓讀者搞不清楚倒底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假的,劇情的每一段發展都試圖推翻前一段的劇情,結果真的弄成一個複雜而無趣的好萊塢式心理遊戲。
  作者很努力在故事中堆砌許\多心理學名詞,不過,沒能增加多少劇情的深度,卻只讓人覺得冗贅。敷淺的愛情、無聊的友情和莫名其妙的親情,在這本以控制人類情感的高科技產生為幕後焦點的類科幻小說中,顯得特別諷刺,作者在鋪陳一個近似連環套的背叛劇情中,並不善於描寫什麼深刻的情感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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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唐詩
讀者評分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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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3

  誠如作者所言,當初撰寫《初唐詩》,是為了研究盛唐詩作為背景理解,畢竟,盛唐的詩歌天下不會是憑空出現的。但後來卻發現初唐詩是個不錯的文學史研究題材,而且在盛唐的燦爛光芒之下,幾乎完全掩蓋\了初唐詩的地位,也是文學史上較乏人問津的研究領域。
  然而,即便初唐詩對唐詩的發展有著不可磨滅的地位,不過,對於一般讀者來說,這仍是相對枯\燥沈悶許\多的年代,除了初唐四傑、陳子昂、宋之問和沈佺期等人,在教科書中略略讀過之外,其實印象貧乏的很。
  事實上,在整個初唐的發展中,詩歌題材也的確以宮廷應酬詩為主,雖然許\多盛唐的氣象和風格在某些詩作中已漸露端倪,但整體而言總是無趣貧瘠的。因此,相對之下,這本《初唐詩》便不如作者的《盛唐詩》讀來那麼讓人興致盎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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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殺人
讀者評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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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2

  有些作者很奢侈,喜歡把複雜的故事用簡單幾筆來素描,彷彿有寫不完的題材似的,讀完之後總讓人意猶未盡;有些作者讓人覺得很無力,明明是很簡單的故事,卻可以寫上五、六百頁,像爆炸的綿花糖一樣,其實內容乏善可陳。
  我想,《組織殺人》是屬於後者。很典型的好萊塢式小說,讀完感覺像看了一部二流的商業電影。
  基本上,作者的企圖心是想結合商業小說和推理小說來寫,可惜兩邊都不著力,商業的部分也就罷了,畢竟讀得不多,不予置評;而推理的部分簡直是慘不忍睹,雖然結局來個小翻案,讓人有些小驚訝,但其實也轉得硬了點,根本救不了前面數百頁的拖沓劇情。
  故事其實很單純,主角尼可是一家公司的執行長,最近剛裁掉公司大半的員工,許\多人恨之入骨,滋擾他家的事件不斷,後來甚至連他家的狗都被宰了。結果,有一晚,尼可遇上闖進他家前院的老員工,情急之下,竟然開槍殺了他。事後,他的好友兼公司保全部門主管協助他毀屍滅跡。而另一方面,警方在發現屍體後,也開始展開調查。
  所以,整個故事就是警方如何搜集證據查案,以及尼可和好友如何逃罪(一開始還在猜想,這開頭的殺人事件大約只是個引子,後面必然會有驚人的發展,像是什麼公司背後不可告人秘辛,或是好友其實是敵方的臥底等等,特別派來誣陷主角的,結果發現真的是自己想太多了,作者一點也沒打算寫得那麼複雜)。當然,過程中,還穿插著商業小說的部分,就是尼可公司的財務主管和董事會的人,聯手想賣掉他的公司。
  很讓人搖頭歎息的劇情,打從一開始就很正義不正確,因為人家闖進你家前院,就開槍殺人,還開了兩槍?這可是一點都不算自衛行為啊?所以,你一開始就不知該如何看待主角的地位,作者到底是希望我們同情主角,還是譴責主角呢?至於警方辦案的部分,主角是個黑人女探員,其實也是很老套的程序,基本上並沒有太多讓人意外的劇情,都是你在許\多警探片中一再看過的辦案流程了。
  氣人的是,這樣的劇情居然可以寫上五、六百頁,讓人一直以為劇情會出現什麼出人意外的大逆轉,到頭來卻是一場空,真是使人為之氣結啊。
  另外一提,如同網路上的評論說的,中譯名《組織殺人》實在有點不知所云,原文書名“Company Man”應該是形容像尼可這樣沉溺於工作中的人,不過,書中的殺人事件可不能單單歸之於公司問題吧?「組織殺人」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再說到唐諾在書前的序文,也有網友指出了,內容明明是為作者的前一本中譯書《偏執狂》所寫的,放在此處還稱之為「導讀」,真是有些不倫不類啊。雖然,唐諾有時會在同一系列的作品中放同一篇導讀,但這篇的內容確實很奇怪,因為完全是針對前一本書談的是間諜與商業小說,和這本書的內容實在沒什麼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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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年代
讀者評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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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2

  這是一本有趣的書,十分耐人尋味,雖然如同小小書店的老闆說的,容易閱\讀卻很難解析。
  不論如何,提起作者,卻該算是大名鼎鼎了,就是他曾經寫過的《時時刻刻》,讓我們得以見識梅莉.史翠普、妮可.基嫚和茱莉安.摩兒在同一部戲中競技,更不提當年入圍得獎的種種風光了。
  康寧漢好像是對前輩作家情有獨鍾,《時時刻刻》以吳爾芙為核心,寫出了三個女人的精采故事;而這回的《試驗年代》則找上了華特.惠特曼,被譽為最能代表美國精神的偉大詩人。
  故事分為三部分,場景都發生在紐約,書封的「紐約變奏曲」是個不錯的提示;但故事發生的年代卻橫跨了將近三百年:1865(工業革命開始)、2005(後九一一時代)和2155(不可知的末來)。
  於是,三個段落的故事也呈現各異的風貌。1865年的紐約,工業革命後,人們紛紛從鄉村搬進城市,想求得更好的生活,但卻只讓人們成為大型工廠生產線上的機器人。這一段故事讀起來像歷史小說,深刻地描寫那個被黑煙和機器聲籠罩的大地。
  2005年,即便九一一已經發生了幾年,但紐約人似乎仍活在事件的陰影中,狂熱份子依然尋求不可思議的方式來表達意見,幾椿以小孩做為人肉炸彈的事件再度驚嚇了人們。這段故事則帶點推理小說的味道。至於未來的2155年,不消說,人造人成了生活中的常態,連蜥蜴人也遠從外星移居地球。這個部分理所當然是屬於科幻小說的範疇了。
  康寧漢意有所指地將惠特曼穿插在每一段故事中,成為全書的核心象徵。第一段故事正是惠特曼生存的年代,而在每一段故事中,都有人熟背他的不朽作品《草葉集》,讓這些詩句不斷在全書中跳躍出現。惠特曼追求自由平等的精神,在文字間隱隱蔓延。
  全書三段故事其實都沒什麼相關,但康寧漢卻把幾個重要主角都取了相同的名字,甚至連形貌也有幾分彷彿,是某種輪迴轉世的暗示嗎?作者倒沒說得很清楚,讀者不妨自行評斷。但總結來說,科幻的第三部是康寧漢寫得最弱的一環,創意和巧思都不如前兩部分,更不像第一部探討工業革命的問題那麼讓人感受深刻,也難免使全書有點虎頭蛇尾的感覺。
  如同一些評論指出,康寧漢在這部小說中的野心不小,但成績似乎不甚理想,有些失之龐雜錯序;不過,對於讀者來說,若不深究作者的微言大義是否得以彰顯,光是在一本小說中讀到三種風貌的精采體裁,便足以讓人大呼過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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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
讀者評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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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9

  這是一部特別的作品,其實並不難讀,卻不容易讀懂。全書由六個角色的輪流獨白構成,看起來,似乎是六個同窗好友,獨白的內容五花八門,從童年的回憶到多年後的重逢,沒有太多具體的事件描述,更多的是心情的剖析和生命意義的追尋,很意識流的作品。
  魏瑛娟在序言中說得很好:「與其說這是一部小說,不如說這是一場多聲部的內在獨白展演……看似封閉純淨,但又大開大闔波濤壯闊。」
  不消說,文字是極其優美的,吳爾芙在獨白中不斷堆疊大量誘人深思的意象,雖不容易在一時半刻之間讀懂,卻總是透著一股俊美。基本上,吳爾芙全然擺\脫了劇情鋪展的束縛,直接探問每個獨白人物的內心世界。
  因此,這也讓這部作品並不是那麼容易「上手」,因為作者幾乎不給你任何關於「故事」的線索,或許\,吳爾芙在書中已清楚地回答了這個問題:「沒有一個故事是真實的。但我們就像孩子般告訴彼此故事,為了點綴故事,我們想出這些荒謬、花俏、美麗的句子。」
  海的意象貫徹全書的每個角落,是躁動不安,是波瀾壯闊,是深邃的心靈世界,也是吞沒一切的無盡深淵。吳爾芙企圖在這本書中尋找生命意義的努力隱隱可見,或者該說,六個人物全都是她內心深處的不同面向。
  值得一提的是,本書中譯本的封面設計別具特色,想必會令嗜書者愛不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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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目哈古
讀者評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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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8

  哈古是卑南族kasavakan部落的頭目,也是一位著名的雕刻藝術家。據說,他的部落是全台唯一沒有教堂的部落。
  這本書所記錄的,是作者對於哈古頭目所做的數次訪問,內容龐雜,但都環繞著主角人物哈古頭目而開展,從他的生活、創作,到他所記憶的一些部落傳統和傳說。
  誠如作者在序言中所說的,這本書的架構沒有經過太多的編整,依著幾次的訪問順序陳列,每次的訪問內容都切割成幾篇長短不一的文章,也不特別具有什麼邏輯性。作者說:「我的任務就是把頭目的形象給寫出來就好了,其餘都是多餘的。」
  自然,作者是期望透過這樣的方式,可以最完整而直接地呈現哈古頭目的獨特面貌,減少作者的主觀評斷。不過,在行文的過程中,作者時而以第三人稱描述頭目的生活,時而直接以頭目的身分第一人稱說話,許\多對話的內容甚至連引號(「」)都不用,其實在閱\讀的時候還是難免會造成一些混淆。
  但畢竟,作者還是呈現了哈古頭目的精采生活,他們談基督教對原住民部落造成的傷害、談部落傳承的不易、談頭目的創作歷程、談頭目小時候的成長過程,內容五花八門,也讓人對這個藝術家頭目心嚮往之。然而,書中的主要內容還是以頭目為中心,至於蔣勳推薦文中被引為書封文字的那段話:「『頭』是一種思維,『目』是一種視野,哈古是我在這島嶼上看到真正的領袖。」其實在書中並不容易體會到。
  另外,書中也展示了一些頭目漂流木雕作品的照片,確實樸拙生動,在頭目的刀下,不論男女老少,都透露著一股健實純真的蓬勃朝氣,粗獷誠摯的刀法,讓木質的紋理簡白地呈現,雖稚拙雖很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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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詩
讀者評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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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3

  這是外國學者所寫的中國詩論,但精彩程度絕對超乎你的想像,作者宇文所安是唐詩研究領域首屈一指的美國漢學家。
  所謂的「盛唐」時期,大約指的是唐中宗到唐德宗左右。盛唐是中國詩歌的鼎盛時期,後人所稱的「盛唐氣象」成為後世再難超越的詩歌典範。在這個時代,幾乎囊括了中國詩歌史上最重要的一批天才人物:王維、孟浩然、王昌齡、李白、岑參、杜甫……等。
  關於這些詩人們的論述,就算你沒什麼深入研究,但大約也知道王維號稱「詩佛」,擅於寫些禪意的閒適小品;李白是目空千空、不可一世的天才「詩仙」;王昌齡和岑參都是著名的邊塞詩人;而杜甫則是繼往開來的偉大「詩史」。
  然而,不管你原本對這些詩人們的刻板印象是什麼,宇文的著作都會讓你對他們擁有更豐富而全面深入的了解。
  在他的《盛唐詩》中有幾個獨特而重要的概念。首先,即便李白和杜甫的光芒如此耀眼,但他們還是無法代表完整的「盛唐詩風」,甚至未必是所謂「正統」的盛唐之音,我們不該將盛唐詩簡單地與李杜畫上等號。
  另外,宇文在書中提出了「京城詩」的現象。他指出在盛唐時期,以王維為中心所形成的一批京城詩人,以社交實踐的強烈意識,主導了盛唐詩歌的美學標準;當然,另一方面,像李白和杜甫這些個性化的詩人則超出了這個局限,真正開創了盛唐詩的頂峰。而整個盛唐詩歌的豐沛氣象,便是在這樣的規矩和超脫中,成就了千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格局。
  不消說,全書中最精采的部分,就是論述王維、李白和杜甫的篇章。你可以見識到作者如何剖析王維以高超完美的技巧凝練出看似簡單純樸的小詩;而李白作為中國最具個人特色的天才詩人,怎樣以他的每一首作品來凸顯個人特色,正如宇文所說的:「他只寫一個巨大的『我』──我怎麼樣、我像什麼、我說什麼和做什麼……李白的詩是一種創造自我的詩。」
  至於杜甫,則無疑是中國最偉大的詩人,當然,他的偉大之處並不在於所謂「詩史」的功\能,而是他在詩中所展現的多元風格和完美的語言技巧,更不用提他對後世詩人所造成的深遠影響了。而事實上,你在杜詩中所見到的五花八門,絕對不是只有什麼社會現實責任的那一面,那真的太小看杜甫了。
  讓人印象深刻的是,宇文指出,李白是個著眼於現世的詩人,而杜甫則更具有歷史的宏觀。其實,杜甫的天才應該不下於李白,只是著眼的角度不同罷了,而造成兩人看似截然不同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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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屋
讀者評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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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2

  所謂「古典時期的推理小說」,應該就是指那種以謎題和偵探為主軸的故事,所有作家都竭盡心力塑造一個非凡的神探,並且設計出一椿匪夷所思的謀殺案。
  通常,古典時期的推理小說也不會有什麼血淋淋的畫面,屍體本身並不是重點,誰是兇手和兇手怎麼殺人的才是關鍵。詹宏志認為,《箭屋》就算得上是古典黃金時期的代表作。
  總是會有一棟豪宅,總是會有一個有錢的寡婦,而她總是很老了,或是快死了,然後她就真的死了,於是,屋子裡的人都成了嫌犯,而動機無他,總是那一筆巨額的遺產。
  這樣的劇情架構你一點都不陌生,但讓你訝異的是,光是猜誰是兇手,和殺人的手法,小說家們就可以寫出一本又一本的推理小說。
  其實,柯南道爾最厲害的地方,除了創造出永恆不朽的福爾摩斯(幾乎成了所有神探的原型)之外,更在於他建構了福爾摩斯和華生這對完美搭檔的模式,畢竟,你總不能讓神探一個人不斷自言自語解釋劇情吧。所以,你在許\多推理小說中,經常可以找出這樣的「福爾摩斯-華生」模式,不管他們在故事中原本的角色各是什麼。
  在《箭屋》中也不例外,巴黎保安局的哈納得探長是典型的福爾摩斯型神探,總是一副高深莫測的模樣,彷彿一切盡在他的掌握之中,即便作者安排他犯了些小錯,讀者們也總是最後才會知道。而在《箭屋》中飾演華生的,則是被控殺人的少女貝蒂的律師代表吉姆.傅畢雪。故事便是在哈納得和吉姆一來一往的對話中展開。
  詹宏志在導讀中說,黃金時期以來的偵探小說常可以讓人「多識鳥獸草木之名」,尤其是有關「毒物」的知識。在這本書中,提到一種多毛夾竹桃科羊角拗植物的果實,便是關鍵毒物,在非洲被用作箭毒,沒有解藥,不留痕跡,故事中豪宅的主人便收藏了這樣的一枝毒箭,而這也是書名《箭屋》的源由。
  故事或許\是精采的,但敘述著實冗長了些,得耐著點性子。無論如何,同是推理名家的范達因,曾推薦過幾部對偵探小說有深刻影響、且具驚悚和戲劇娛樂效果的推理小說,這便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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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店不見了
讀者評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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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30

  這應該可以算是古典派的推理小說,殺人動機就是錢,反正就是莫名其妙會冒出一個有錢的獨居老太太,死後打算把遺產送給一些莫名其妙的人(真是想破頭也搞不清楚,為什麼現實生活中就是不會有人想把他的遺產莫名其妙地送給自己),然後其中就會有一個莫名其妙的人想獨占財產,所以殺了這個莫名其妙的老太婆。
  而最莫名其妙的部分是,在故事中扮演偵探角色的是兩個不務正業的人,演華生的是個詩人,而演福爾摩斯的是牛津大學英文系系主任。所以,你可以想像整個故事有多麼莫名其妙了。
  而書名「玩具店不見了」,指的是故事中的第一個橋段,那天深夜,詩人在一家玩具店裡發現了老太太的屍體,但他隨即就被打昏了。等到第二天,他帶著警察去找屍體時,卻發現非但屍體不見了,連玩具店也在一夜之間變成了雜貨店;而且根據鄰居的說法,這裡從來也沒開過玩具店。那麼,詩人是見鬼了嗎?
  且不管這故事聽起來有多麼不可思議,但若純粹把它當作一個推理遊戲來看,確實是輕鬆有趣的。正如詹宏志在導讀中所說的,作者在故事中塑造了一個有趣的主角──扮演福爾摩斯的喬維斯.費恩,他既然是英文系系主任,就免不了在故事中掉掉書袋了。所以,你會好笑地看到,他和詩人在推理緝兇的過程中,還三不五時地給他優雅地吟兩句詩,把消遣文學名著中的人物當作喘口氣時的遊戲,天啊,真是輸給他們了。(不免讓人想起哈蘭.科本的米隆.博利塔系列,米隆和他的夥伴們最愛以猜美國電視影集中的角色當作遊戲,怎樣?他們都非得是什麼影迷俱樂部的成員不可嗎?)
  因此,閱\讀這部推理小說的最大樂趣可能還不是在解謎的過程,而看著這群牛津大學的教授們瘋瘋癲癲地與兇手過招,稱之為「推理喜劇」真是一點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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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塵
讀者評分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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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9

  總覺得奇幻小說可粗分為兩大品類:一種是充滿各種新奇的巧思,作者的想像力之豐富讓人瞠目咋舌,故事中不斷發現令人拍案叫絕的奇妙安排,教你讚嘆不已;而另一種則是乍看之下無甚奇特之處,不論是女巫、爵士、獨角獸或精靈,都是司空見慣的元素,然而,故事中自有一種甜美的童話氛圍,教人愛不釋手,作者不打算挑戰你的想像力指數,卻直探你的心靈底蘊。
  我想,《星塵》正是屬於後者。
  長長的石牆阻隔了石牆鎮人們和外面精靈仙境的來往,除了九年一次的市集,鎮民才獲准通過閘口。故事得從那一年的市集說起。主角崔斯坦的父親登斯坦在市集中邂逅了一名奇異的女僕,那年冬天,崔斯坦就被送到了登斯坦家的門口。
  而故事的正題便是關於崔斯坦十七歲那年的冒險之旅。說起來,劇情是再俗套不過了,崔斯坦愛上了鎮上的美女維多利亞,被愛情沖昏了頭的他,指著天邊滑過的流星說:「我要把落入人間的星星帶回來給你。」而維多利亞當然也要像所有的美女一般,以高傲而不屑的語氣說:「好,只要你能把星星帶回來,我就答應你任何事情。」於是,崔斯坦便展開他的尋星之旅。
  是的,看到這裡,你或許\想搖頭嘆息了,這是什麼陳腔濫調的劇情啊!別急著放棄,正如作者蓋\曼在書一開場便寫道:「從前有個年輕人,希望能得到內心渴望的東西。」然而,他馬上又自嘲說:「開頭這麼說,儘管了無新意(因為不管過去或未來,每個年輕人的故事都會以類似的方式開始),但是這個年輕人和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有很多是不尋常的。」
  所以,請耐著性子讀下去,很快你就會愛上這個故事了。
  事實上,世界上可不是只有崔斯坦一個人想找到星星,於是,他便不思議地陷入與各方人馬的追逐之中。
  閱\讀《星塵》的過程中,總會感覺到一種宛如童話般的柔美情境,儘管書中也有家族中的殘酷仇殺和女巫的恐怖魔咒,卻還是讓人覺得溫馨,就像看宮崎駿的卡通一般。事實上,讀到故事結局時,我不禁想起了《霍爾的移動城堡》。
  總之,故事便在十八年後的市集中結束,結局未必都那麼出人意料之外,但所有謎題都獲得了解答,而且絕對會令你會心一笑。真的,精采的故事不一定都要異想天開,不信嗎,請翻開《星塵》一探究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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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時空救簡愛
讀者評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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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8

  如果你很久沒有享受過單純閱\讀小說的樂趣,那麼,你也許\可以試試《穿越時空救簡愛》。
  當然,你大概知道《簡愛》是英國小說家夏綠蒂.勃朗特的經典名著,同時,「簡愛」也是書中女主角的名字。但即使你和我一樣,至今還無緣一讀《簡愛》這部小說,那你也無須太過擔心,這一點也不會妨礙你閱\讀《穿越時空救簡愛》的樂趣。
  故事中主角是名叫周四.夏(Thursday Next)的文學探員,她所處的時代,雖然是我們已經經歷過的1985年,不過,在他們的那個世界裡,文學是無上之寶,街頭販賣機裡銷售的是人偶演出的莎士比亞獨白,只要投幣就可以聽到它為你朗讀一段《馬克白》或《羅密歐與茱麗葉》。而生活中最常見的犯罪,便是偽造經典原稿出售,以及許\多名家手稿的失竊事件。
  而女主角周四便是在狄更斯手稿失竊事件中,遭逢了文學大盜傳奇人物──哀河.冥府,這個聰明絕頂、善於魅惑人心的惡魔甚至企圖綁架經典文學作品中的人物,於是,周四便與他展開一場穿越時空的貓捉老鼠之旅。
  不消說,在那個虛擬的世界中,一切超出我們的想像。你可以買基因複製組,自己在家裡培養已經絕種的渡渡鳥和袋狼,而且最好是買最新的版本,以免牠們太短命。當然,時空旅空是司空見慣的事,狼人和吸血鬼也不只是傳說中的生物。
  本書作者像個童心未泯的大孩子,把文學作品中的許\多元素都拿來戲謔一番,不但在書中大談莎士比亞到底是哪一號人物、殺死狄更斯小說中的一個角色,最後還綁架了夏綠蒂筆下的簡愛。不過,還好作者不是什麼文學博士出身,所以,你不用擔心會在書中看到什麼長篇大論的文學批評或文史考古,倒是那些文學名著都被他狠狠幽默了一番。
  基本上,這是一個精采有趣的故事,如果你是個文學的愛好者,必會常對書中的譬喻嘲諷會心一笑;但即使你搞不懂莎士比亞、培根和馬羅之間到底有什麼樣的糾葛,書中天馬行空的想像力還是會讓你嘆為觀止,拍案叫絕。
  當然,在這個故事至上的傳奇小說中,並未花太多時間去刻劃人物性格,或談論什麼深刻的人生至理,不過,對於一個讓人愛不釋手的冒險故事來說,你其實不該要求太多了,就讓自己單單純純地享受一趟文學的奇幻冒險之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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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島
讀者評分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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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6

  書名所說的「小島」,指的應該是牙買加,但也可能是英國。書封上說:「不論所居的島嶼多小,人都能保有莫大尊嚴」,真是如此嗎?或許\真的無關乎島的大小,倒是島民的膚色可能決定了尊嚴的有無。
  牙買加是加勒比海的小島,在1962年宣告獨立之前,一直都是英國的殖民地。牙買加最早的居民是印第安人,1655年被英國占領後,從非洲輸入大批黑人充作勞力,曾是全球最大的黑奴市場之一。本書作者安卓利亞出生於英國,但父母都是牙買加人。
  這個故事有四個主角,是兩對夫妻,一對英國人,一對牙買加人,一對白人,一對黑人。故事從頭到尾都是由第一人稱敘述,但卻不斷在四個角色間切換,故事由此交織成精采紛呈的網絡。對牙買加人來說,英國是他們從小一心嚮往的「祖母」;而對英國人來說,牙買加不過是眾多殖民地之一,許\多人甚至搞不清它究竟在哪裡,但無論如何,黑人絕對是屬於低等的種族。
  吉伯特是牙買加的黑人,因為嚮往祖國在大戰時加入英國皇家空軍,立志報效祖國,但英國人還是把他視為次等人;荷坦思從小在牙買加接受英國教育,為了一圓祖國夢,她花錢要吉伯特娶她,讓她可以到英國去。然而,1948年的倫敦盡是戰後的蕭條,甚至比牙買加更教人慘不忍睹。吉伯特好不容易才找到願意租房子給黑人的奎妮,而奎妮的丈夫伯納德則因為入伍,被派到印度去參戰了。
  故事便圍繞著他們四個人展開,作者的筆觸帶著淡淡的幽默,讀來輕鬆而引人入勝。這種不斷更換第一人稱主述者的寫法應該很過癮,作者可以不時扮演不同的人生,讀起來也很有趣,彷彿一直透過不同的視角來看待發生的事件。不過,偶爾讀者可能也會覺得辛苦和困惑,因為下一章內文的「我」可能已經換了一個主角,稍不留意,就會腦筋打結。
  殖民主義和種族歧視應該是書中兩個最嚴肅的主題,但作者並未刻意正面交鋒,總是在故事的進展中,一點一滴的描述,直到最後,吉伯特終於對伯納德大聲說:「你知道你的問題是什麼嗎,老兄?是你的白皮膚。你以為它讓你比我更好。你以為它給你權力去指使黑人。但是你知道它讓你怎麼樣嗎?你要知道它讓你怎麼樣嗎,老兄?它讓你是白人,如此而已,老兄。白人。不比我好,也不比我差,只是白人而已。」算是全書最直面的指控。
  儘管中譯本厚達四百多頁,但相信這是一段不會讓你後悔的閱\讀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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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蛇在握
讀者評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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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5

  這是一場關於母子之間的戰爭,既然荷索家的三個男孩把他們的母親稱為「瘋母豬」,還從故事一開場就把她比喻為一條毒蛇,你就可以想見這場戰爭有多麼慘痛激烈了。
  孩子會憎恨自己的母親,是不是都事出有因呢?那麼,母親又是為了什麼原因會討厭自己的孩子呢?或許\我們永遠也搞不懂。不過,故事主角尚.荷索和母親之間的戰爭,也許\打從父母把他和哥哥丟給祖母,遠走中國時,便種下了惡果。當祖母驟逝,孩子終於盼到親愛的媽媽回家,然而,這位母親面對熱情相迎的孩子,卻是迎面的兩個巴掌,就此也打碎了母子之間本該緊緊相繫的連結。
  所以,當你打開這本書時,請忘掉那些關於母慈子孝或母子連心的神話傳說,你得有心理準備,這場母子之間的大戰絕對會教你嘆為觀止。更不用說,尚那個沈浸於昆蟲世界的父親,連家世背景都無法和母親相提並論,當然也別想在這個家裡為自己的孩子維護些什麼權利了。
  尚的母親嚴格、挑剔、獨裁,縮限孩子的飲食穿衣,動輒打罵侍候,基本上就是童話故事中那些後母角色的原型;但尚在母親嚴厲的調教下,也成了不干示弱的叛逆角色。於是,荷索家的生活儼然成了一場諜對諜的陰謀電影,尚為了與母親鬥法,甚至學會如何在家人之間挑撥離間,攏絡哥哥和弟弟對付媽媽。而母親為了修理自己的兒子,竟然企圖栽贜兒子偷錢,結果反被尚將了一軍。
  書介上說,作者巴贊從小與母親感情極差,這部小說基本上就是他的自傳故事;當然,巴贊也承認,為了增加戲劇性,部分劇情其實是加油添醋了點。但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即使故事以輕鬆詼諧的筆法來呈現,這段母子之間的彼此仇恨對立,還是足以讓人瞠目咋舌的。但不管你是否相信這世上真有如此不可思議的母子關係,這部幽默逗趣的小說還是足以陪伴你一個輕鬆宜人的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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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中國的知識份子與革命
讀者評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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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0

  史景遷是研究中國近代史的著名學者,從明末到二十世紀的終結都有歷史專著問世。他的史學成就早有定論。
  這部《天安門》寫的是1895到1980年間劇烈變化的中國,如果你還記得學生時代的歷史課本,那麼這段時期也是最令人頭痛的,背不完的喪權條約,數不清的國家動亂,遠不如秦皇、漢武那麼簡單明白。
  不過,在這部作品中,史景遷並不以主要歷史事件為軸心,而這個時代我們所熟悉的那些「大人物」們,像是慈禧太后、孫中山、蔣介石、毛澤東等等,也都不是書中的主角。
  相反地,史景遷在各個不同的領域中,挑選了幾個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從他們的生活背景來反映整個巨變時代的樣貌。誠如史景遷在序中所說的:「本書關照的是一小群中國的男男女女,他們被捲入暴力和重生的過程中,筆者期盼藉由勾勒他們的人生,能讓讀者瞭解一連串不尋常的事件,而世人往往籠統地認為這些事件堆疊構成了所謂的『中國革命』。」
  全書的敘述主軸以三個人物為中心:康有為、魯迅和丁玲。康有為和魯迅自不須多說了,而丁玲則是結合了作家和政治家的身分,曾經主宰共產黨一時的文化工作,而後又歷經文革、軟禁、勞改,在鄧小平執政後獲得平反。
  在這些人之中,史景遷也穿插敘述其他相關的人物,像是「革命女俠秋瑾,軍閥裡的小兵沈從文,青年馬克思主義者瞿秋白,濡染歐風美雨的詩人徐志摩和聞一多,諷刺小說家老舍,1970年代的年輕異議份子魏京生」等等。
  想來,這些人物當然不是隨機選取的,而是他們的生活都牽繫著那個時代的某些重要面向,透過這些人物的所作所為,讓我們看到在那個無常荒謬的時代中,人們如何是因應和面對的。
  這樣的歷史著作讀來特別貼近人心,關於那些重大的歷史事件,基本上,史景遷都當作背景簡單帶過,反而特別著重於描述角色人物的心理轉折和動機反應,為什麼在那個環境下他們會做了這樣的決定,其中有歷史的無奈、有個人的性格缺憾,更有個人在歷史洪流中的藐小和偉大。
  關於歷史大事和所謂偉人的著作,我們或許\已經讀得太多了,然而,當你深入了解為什麼康有為要力反革命浪潮竭力保皇,魯迅是在什麼背景下創作了《阿Q正傳》,以及丁玲如何隨著毛東澤的政策轉向起起落落時,你才彷彿更讀懂了那個時代的氛圍,嗅到一絲來自戰亂時期的煙火,稍稍體味了這些「時代先行者」的智慧和無奈。
  這本書原文寫作於1980年,史景遷以《天安門》為名,是將其視為「一種概念的入口,藉以踏進中國的漫長革命」。中共在1949年後擴建天安門廣場,文革時期,毛澤東在天安門上接見數百萬的紅衛兵,天安門成為象徵性的舞台。不過,當時的史景遷也沒有想到,十年之後,天安門更一躍成為中國人民向全世界吶喊的呼聲。或許\,正如余英時教授在推薦序中所言,這便是一位史學家的深刻洞察力和敏銳嗅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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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蒙時代
讀者評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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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8

  關於王安憶,還能再多說些什麼,都說她是張愛玲海派的傳人,你自己去讀讀《長恨歌》,自個兒做個評斷吧。
  是的,這是個關於文革的故事,別,別急著嘆氣,怎麼又是個文革的故事,打從傷痕時代起,難道就沒有寫膩的時候嗎?……有時候,歷史的創口太深太大,就得一再療傷,直到傷口化膿結痂,總也急不得……
  所以,眾家寫手們就替人們背起了十字架,一寫再寫,直到整個唐朝凝結成一曲〈春江花月夜〉或〈長恨歌〉,直到杜甫和李白吐盡了最後一縷\蠶絲,才肯罷休。
  《啟蒙時代》從南昌這個小伙子開始,也在南昌這小子結束;故事從父子的衝突開場,就像書裡頭說的:「父與子的衝突幾乎是每一場革命必然發生的情節,它表面上是背叛,實質上卻是一種承繼」,也在父子的對話中結束。
  文革的體材寫過千萬回,若交不出新意,那麼那支彩筆自然就握不穩了。
  《啟蒙時代》以南昌為絲軸,串連出在那個變形時代的一張張臉譜,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王安憶大筆一篩,把那些關於吶喊和仇恨、關於叫嘯和背離的聲音盡皆悄悄刪下,只留下一幅幅單車少年的懷舊畫面,像是從倉庫裡翻出的老電影,在沙沙聲中訴說著一個個老舊而令人懷念的故事。
  王安憶的人物素描全是世說新語式的,總是有如松、似雪、若淵、猶樹的人格刻劃,那一個個人物都透著典雅氣息,讓人愛不釋手的,即便是在那個扭曲的狂潮中,在那個看似翻天覆地的氛圍下,她還是不改那副慵懶敦厚帶點輕淡刻薄的小姿態。你讀不起一絲煙火,只得耐著性子陪她拉一曲午后的弦聲。
  小說讀到王安憶這部田地,和故事情節本身已經沒什麼太大關係了,你只會想躺在她的文字裡順流而下,不論她打算帶你到什麼地方,你知道那都會是一種閱\讀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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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吻了耶穌?-《猶大福音》出土千里追訪錄
讀者評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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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7

  這是關於一個手抄本的出土故事──《猶大福音》。
  即便不是基督徒的人都曉得,猶大是耶穌的門徒,正是因為他的背叛,才讓耶穌被釘上了十字架。至少,從現今《聖經》中流傳出來的故事是這麼告訴我們的。
  不過,正如許\多宗教的聖典一般,《聖經》並非出自一人之手,也不是同時完成的,根據學者的考證,《聖經》的正典化至少是在西元二世紀以後的事了。換句話說,在《聖經》定版之前,是以各種方式在民間流傳,而且內容可能遠遠不止目前一般所看到的篇幅。因此,早期基督教沒有所謂統一的《聖經》版本,各個教派都可能以自己的喜好來決定正典的內容。
  而《猶大福音》可能就是在《聖經》正典化的過程中被捨棄的內容之一。
  1970年代中期,一群埃及農民在尼羅河畔的一個洞穴裡,意外地發現了這份寫在莎草紙上的手抄本。然後,這份文件變成為古文物收藏家的商品,輾轉流傳,也造成嚴重的毀損。最後,由美國國家地理學會將這份文件修復,並公布出版。
  《猶大福音》之所以引起注目的原因是,在這份文件中提到,猶大並非叛徒,而是耶穌最愛的門徒,他為了完成耶穌的理想,在耶穌的啟示下「出賣」耶穌,以便幫助耶穌解脫肉身,釋放神性。
  如此顛覆傳統的觀念,自然不被正統基督教所接受,因此,儘管這份文件已經證實是二世紀的作品,但其真實性仍受到許\多人的質疑,更不用說是基督教人士了。
  這本書記錄了《猶大福音》從出土到四處流浪的故事,即便讀者對於基督教可能沒有興趣,但書中所描述的古文物市場狀況,卻也讓人大開眼界。但或許\真是文化的隔閡吧,讀起來總不像當年看《風雪定陵》那麼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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