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就是狂喜,就是MDMA、快樂丸,就是台灣所謂的「搖頭丸」。
電視新聞裡,警方掃蕩搖頭店,被鏡頭帶到、用衣服外套遮住臉的男女,他們都是誰?
答案可能出乎你的意料,從中產階級文化人到穿垮褲的「喇叭少年隊」到跟著音樂節拍吹BB哨的台客,都可能是搖頭一族。晚上,他們在舞廳裡,藉由藥物與跳舞,解放自己的肉體與所有感官;白天,他們打領帶穿襯衫去上班打卡,下班後去健身房。練好身體是為了下一次與E見面。
《搖頭花:一對同志愛侶的E-Trip》是台灣第一本藥物使用者的自述,作者大D+小D是一對曾經相戀六年、嗑藥泡舞廳五年,而今分手半年的男同志愛侶。五年半來,他們記錄自己嘗試搖頭丸、認識自己身體的過程,寫成六十幾篇文章。裡面有初試快樂丸的P.L.U.R(Peace, Love, Unity and Respect)狂喜,也有伴隨快樂丸藥效退去的憂鬱狂潮。更重要的,他們記錄了台北舞廳地景的變遷、開發身體感官的過程,以及歷經了高低潮之後,如何與快樂丸和平相處的心路歷程。
寫作的五年間,《搖頭花》的文章陸續出現在個人報台,引起閱讀狂潮。因為他們是一對善用文筆尖酸諷刺又自嘲的同志,一篇〈我就是台客女王鍾無豔〉引起廣大迴響,因為它精準戳破台灣舞廳裡的虛假菁英文化。〈關於那一掛嗑藥的豬狗朋友〉蒼涼記述了嗑藥友誼的變幻無常。
最為大家稱道的一篇是〈我愛玫瑰瞳鈴眼〉,講述他們每周E旅之後,一定要手牽手躺在床上看這部單元劇,因為「她們演起來,情緒及表情絕對作足120%,台詞永遠嘶吼,哀傷永遠嚎啕,足以媲美陳X容與馬X濤。在E後的呆滯裡,這個節目的確能帶給我們極大的快感,讓我們的情緒跟著坐雲霄飛車,又不用忍受『你這個狠心的小東西』這類的台詞,所以,怎麼能說『玫瑰瞳鈴眼』不功德無量呢?」
他們也曾努力跟上時代步伐,進軍雜交轟趴,卻訝然發現「自己穿戴整齊地來、衣冠楚楚地走,沒機會做衣冠禽獸」(〈魔(沒)力ESP〉),因為他們老了……。
E後憂鬱時,他們會寫出這樣的句子「有時候想,能在天空飛行或許是很好的,有幾個人能赤著身如飛鳥般什麼輔助也沒有地飛行呢?張國榮就是這麼飛的。」(〈日照四小時〉)
五年過去了,現在他們「正常上班下班打卡繳稅多補充睡眠努力擦乳液,舞廳裡所有新流行的玩意我們都不了解,但我們已經學會跟狂喜相處……。我們當然不是狂喜或搖頭的專家,也不想鼓勵大家學海無涯靠自己修行,我們只是寫出我們的高潮與低潮,記錄曾有過的歲月,然後航向人生的下一個旅程。希望隧道的那一頭依然有光。」(〈後記:我們的貓與狂喜〉)
中央大學英美語文學系系主任何春蕤認為《搖頭花》的出版標記了台灣用藥文化的首度發聲。名主持人蔡康永說「嘩,終於有這樣的『台灣之子』寫書了……他們的文章讓我一再發笑。」
搖頭一族不是傷害他人錢財與身體的「罪犯」,他們只是比我們更有勇氣追求身體自主的一群,但是,他們沒有機會為自己的探索之旅發聲,遂成為螢光幕上社會新聞裡用外套遮臉的「定格」。
《搖頭花》一書的價值在於終於有人打破定格!而且是以這樣令人驚豔的文學風情!
作者簡介
兩大D+小D是兩個男同志伴侶,這本書是他們相戀六年,泡舞廳嗑藥玩耍五年,分手半年之間的胡言亂語。大D唸的是國立T大,小D唸的是景美的W學院新聞系,兩人都曾經或現在任職媒體。曾經在Gigigaga發報台與PChome個人新聞台以《身體漲潮》為名發表電子報,在《明日報》尚未結束前,曾經在《明日報》野蠻副刊撰寫過《身體漲潮》專欄。目前兩人均在生理上或心理上,不斷浪跡天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