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我》編輯室報告 吳程遠
亞特蘭提斯、《蒼蠅王》和史蒂芬.金
從前從前,有座大陸叫做亞特蘭提斯,因驕傲、自大和貪婪而沒入海中。有個水手在船觸礁之後,發現自己身在其中。他發覺在這沉沒之城中,還有許多居民,每到星期天,鐘聲響起,大家都到奢華的教堂做禮拜,為的就是希望一星期其他六天都可以把上帝拋在腦後,互相欺詐……那個從陽世來的水手,目睹了一切,頓時目瞪口呆,他知道自己要小心不被發現,要不然,永遠見不到陸地與陽光,享受愛情、生命與死亡。
—彼得.杜拉克 (《旁觀者》,麥格羅.希爾及聯經出版,廖月娟譯)
第一次聽到史蒂芬.金這一號人物時,我還在美國念大學二年級。物理系有個美國同學身高一九五公分,是學校橄欖球隊隊員。有一天他跟我說,他正在讀史蒂芬.金的《The Shinning》(一般譯為《鬼店》或《幽光》),「晚上獨自待在房間裡讀,還真的覺得背後涼涼的,害怕起來呢!」他那龐大粗壯的身軀配上害怕的表情,既滑稽又詭異,讓我對這個以寫恐怖小說名滿全球的史蒂芬.金印象深刻。
多年以後,《勿忘我》這本書讓人見識到史蒂芬.金溫軟輕柔的另一面。當然,《四季奇譚》是另一次的展示。在《四季奇譚》的後記中,史蒂芬.金有點不服氣地說「……於是我被定了型,但我並不是很在意—畢竟大半時候,我寫的確實是恐怖小說,不過我寫的只是恐怖小說嗎?」
而史蒂芬.金在寫這本《勿忘我》時,除了說故事之外,似乎懷著更大的企圖心,要證明他寫的不「只是恐怖小說」而已,書中包含了許多的文化意涵和譬喻,比方說,用很多的電影、歌曲和書本將美國的六○年代重新編織在我們眼前。這本書的結構滿有趣的,基本上是一個長篇,可是卻分為五部,五部之間好像各自獨立,卻又互有關聯(情形有點像金庸的《射鵰英雄轉》和《神鵰俠侶》吧),其中分量最重的是第一和第二部,分別約十七萬字和十萬字,加起來差不多等於全書的五分之四了。
故事的第一部,〈穿黃外套的下等人〉,主角是正值青少年叛逆期的十一歲小男孩巴比,主線是巴比和他的單親媽媽之間的親情和誤會,以及巴比和他的三個好朋友——小女友凱若、好朋友薩利以及住在樓上的房客布羅廷根先生——之間的友情。我們沒有跟史蒂芬.金查證過,不過他的小說中許多的描述很可能和他從小由單親媽媽帶大有關。而如果你有看過《四季奇譚》或者《捕夢網》,你也會知道史蒂芬.金很喜歡描述三、四個小孩子之間的友情,以及他們的成長故事(通常周遭出現一群壞小孩,備受欺凌,最後不得不反擊)。在這一方面,史蒂芬.金可能受到英國作家、一九八三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高汀(William Golding, 1911-1993)所寫的《蒼蠅王》(Lord of the Flies)的影響。在《蒼蠅王》這個故事裡,一群流落荒島的小孩,為了爭奪領導權和食物,最後互相攻擊,質樸天真的本性逐漸逝去,人類心靈中的黑暗面卻被引發出來。
事實上,透過《蒼蠅王》,史蒂芬.金也得以抒發「長久不被主流文學重視」所累積下來的悶氣。布羅廷根送給巴比的生日禮物,正是一冊《蒼蠅王》。當時,巴比對這本書到底好不好看沒啥信心:「但是,萬一我不喜歡這本書呢?」
布羅廷根聳聳肩回答:「那就不要把它看完。書就像幫浦一樣,除非你先付出,否則它也不會給你任何東西。幫浦的價值在於打水,而你得用自己的力氣來壓幫浦的把手。你會這麼做,是因為你期待最後得到的會比原先付出的多……明白嗎?」
接著他說:「這本書有兩百頁厚,你可以先讀前面十分之一,也就是二十頁左右吧,我知道你的算術沒有閱讀來得好-如果你不喜歡這本書,如果到那時候,你的收穫還是沒有大於付出,那麼就把書放下別讀了吧!」
滿明顯的,史蒂芬.金說的也是他寫的書,特別是讀者手上拿著的《勿忘我》(我可以想像史蒂芬.金會對你說:「你可以先讀前面十分之一,試試看吧!不好看免錢!」)。
隨著故事的發展,巴比、凱若等人度過了驚心動魄的一九六○年,他們也從純真少年轉進到需要各自面對世間善惡的階段(從Innocence 到Experience)。「成年的過程是點點滴滴累積而來的,是一條崎嶇不平的道路。」史蒂芬.金這樣寫道。
《勿忘我》這本書的英文原名是「Hearts in Atlantis」。二○○一年拍成電影時,電影的英文名稱沿用「Hearts in Atlantis」(中文就叫《勿忘我》,我們最後也決定沿用電影的中譯),可事實上,電影只採用了第一部的內容,然後加上一個絕大部分觀眾大概看不懂的結尾。其實「Hearts in Atlantis」是《勿忘我》第二部的部名。這一部分的故事-〈我把心留在亞特蘭提斯〉-由緬因大學的學生彼特以第一人稱來敘述。
六年過去,青少年已經到了念大學的年齡,而在一九六六年的美國,男生設若不念大學就得去越南當兵,面對提早到來的死亡和恐懼。結果,大學校園變成了逃避現實的荒島,也變成了亞特蘭提斯。蒼蠅王的故事,以變奏曲的形式在不同的時空中再次上演著……
一年多前,當我們還在考慮是否出版《勿忘我》的中文版時(畢竟這本書十分厚,市場反應實在難料),連續好幾個星期,我每天在上下班坐捷運時都在讀這本書的英文版。後來,捷運時間成為我最期待的快樂時光。記得讀到最後的第五部〈夜幕低垂〉時,除了替書中人物感嘆時光飛逝(故事從一九六零橫跨到一九九九年)以及人事滄桑之外,更感受到史蒂芬.金的血與汗。要知道在這本書出版之前的大約十年,儘管史蒂芬.金的小說仍然本本大賣,但許多讀者覺得他水準參差不齊,不若早期的《魔女嘉莉》、《鬼店》、《四季奇譚》、《戰慄遊戲》等等,網路上批評聲浪不少,有些讀者更開始掉頭而去(包括我在內)。
可是,《勿忘我》讓人看到史蒂芬.金在很努力、很用力地要再寫一本好書,一個好故事。似乎,他也在掙脫他的亞特蘭提斯。
布羅廷根老先生還跟巴比說了一段十分有意思的話:「很多書雖然也寫得很棒,但是故事卻不夠好。巴比,有時候要為了好故事而讀一本書,不要像那些挑剔的勢利讀者那樣,有時候則要為了文字-為了作者的語言,而讀一本書,不要像那些保守的讀者那樣。但當你找到一本故事又棒、文字也很精采的書時,千萬要好好珍惜那本書。」
希望讀者會喜歡、甚至珍惜《勿忘我》這本書。
吳程遠,編輯人,也曾經譯過《別鬧了,費曼先生》、《這個不科學的年代!》、《神經外科的黑色喜劇》、《創意工廠MIT》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