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序
「反送中」在香港,甚至全球已經鬧了大半年,到底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全世界都有支持香港的行動?跟台灣有什麼關係?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主要為修改《逃犯條例》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根據香港大律師公會指出,《逃犯條例》修訂後會使香港可以利用「一次性」或「專案」或「特設」的協議,將嫌疑犯移交至中國各地。
《逃犯條例》的修訂,也會使台灣人或外籍人士無論任何理由過境香港時,都可能遭中國透過《逃犯條例》申請或逮捕移送。
在國際特赦組織、香港人權監察、人權觀察就引渡法修訂建議所發表的公開信中,也提及中國已經有以逃稅等合法和非政治罪名,來檢控、監禁和平社運人士等的先例,所以也擔憂法條修訂後任何人被引渡到中國,都有遭受酷刑、虐待或是其他嚴重侵犯人權對待的風險。
儘管港人極力反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堅拒接受討論,並一意孤行繼續修定,引發了6月9日的一次大規模遊行,主辦單位民陣(民間人權陣線)表示有103萬人參加。其後香港政府態度更強硬,不停譴責示威者及打壓反對聲音,再次把民怨推高,港人再發起200萬人、107萬人等大小遊行示威,其中不乏到港旅客及在港生活的外國人。
港府把港人和平示威表達訴求的活動定性為「暴動」,反對聲音越演越烈,香港警察打壓也越趨暴力,無差別攻擊甚至毆打市民,插裝假禍、與黑社會勾結等對付示威者等手段也被媒體拍到。截至10月初的被捕「示威者」人數已超過 2000人,並採取快速檢控令多人被判有罪。反之被傳與警察勾結,於7月21日在元朗港鐵站無差別毆打市民的黑幫被捕人數卻只有6人,但無人被檢控。福建黑幫大軍從中國內地到港攻擊市民、荃灣刀手斬傷示威者等,也是無人被捕。
721元朗港鐵事件被港人定性為恐襲,在831太子港鐵站亦上演另一場恐襲,但無差別毆打市民的竟是香港警察,及懷疑混入中國武警。港警以搜捕示威者為由,要求行駛中的港鐵停駛,大量防暴警察衝入港鐵站甚至列車內無差別毆打市民,傷者包括老人及小孩,多人浴血甚至昏迷。港警更驅趕媒體及醫䕶人員,封鎖港鐵站二天,其後有3名傷者失蹤,更傳言港警打死人「毁屍滅跡」。
港警把被捕人士關進早已荒廢的「新屋嶺」扣留所,部分無法接觸律師及家人,有傳出被虐待及性侵等醜聞,醫護界亦證實被送院人士多是被打至骨折及重傷。港警無差別襲擊及拘捕,包括一般市民、記者、醫護人員等的行為越趨嚴重,造成大量骨折、爆頭等重傷案件,也有多名港人眼睛受創,包括懷疑被港警用布袋彈打爆眼球的少女,及一名印尼藉女記者已證實永久失明,也有中學生被港警近距離用真槍實彈打至命危。截稿前的四個月死亡人數已破百人,包括為活動輕生的年輕人,也有短時間內大量被發現「自殺」個案,有吊頸、墮樓及被拋下海裡的屍體,這些事件已令港人對警察產生仇恨心態,並要求制裁及解散警隊。
雖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最終公布「撤回」修法,但10月初又繞過立法會突然通過緊急法附屬的「禁蒙面法」,進一步打壓港人,也揚言不排除會推出更多「滅聲惡法」,港人已把口號「香港人加油」,變成「香港人反抗」,把香港推向死亡邊緣。
不同種類的抗爭活動每天發生,有暴力也有和平理性,港府管治危機已響了警號,到底何時會結束?港人對政府的五大訴求能否得到回應?五大訴求包括:
1.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案
2.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方濫權
3.撤回對6月12日及其後抗爭活動的「暴動」定性
4.釋放所有被捕抗爭者、撤銷其控罪
5.全面落實特首、立法會「真普選」
筆者不是政治人物,所以不對這場《反送中》活動給予任何評論,但希望以從事逾30年職業攝影師生涯及經驗,收集在前線冒著生命危險的年輕攝影師們,一直不眠不休拍攝到的作品,以鏡頭用事件陳述,讓讀者去感受,自行分析及評論。新聞媒體及攝影師算是幕後功臣,但往往會被忽略,沒有他們的堅持,我們看不到真相,所以值得我們尊重及致敬。
藝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