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用活的語言寫的故事
《七百字故事》的主編人,拿了他的《七百字故事》稿本給我看,要我替他寫一篇短序。看完了這個故事集,倒想起了一件事,就把他寫出來做這篇序的開端吧---
「格林童話集」的編著人,是姓「格林」的兄弟兩個,哥哥名叫「傑可伯」,弟弟名叫「威廉」。他們是十九世紀的德國語言學家,當時搜集這些德國民間故事的目的,是要供給民俗學方面一點研究資料。哥兒倆常到鄉間拜訪老公公、老婆婆們,聽他們口述流傳在民間的古老故事,前後費去十三年的時間,才覺得搜集完全,編成集子。
起初,他們只用枯燥嚴肅的文字記錄這些故事,所以那本厚厚的童話集不但兒童看不懂,連成人都啃不動,只有幾個學者偶然翻他一翻,找找資料。後來,弟弟威廉捨不得那些有趣的故事,就改用淺易的語體文,依照老公公、老婆婆說話的口氣,從頭再把弄死了的故事寫活了。這樣一來「格林童話集」才真正成了童話,不但受到兒童歡迎,連大人也搶著看了。
我提了這件舊事,目的是要說明:給小孩子寫故事,最好就用活的語言寫,雖然是在動筆,卻要假想是在動嘴。我認為這是起碼的條件,其次才能談到故事本身好不好。關於這一點,「七百字故事」倒是做到了,雖然不敢說到百分之百,可是卻有一點想做到百分之百的意思。這是很好的現象,凡是拿這種態度編故事集的人要我寫序,我都樂意替他寫。
主編人告訴我說:《七百字故事》是要給國小小朋友做說話補充教材用的。我希望本書在這一點上能有一些貢獻。
何容
新版序
永不嫌老的故事---《700字故事》的故事
從前,國小國語科的說話課,老師常常鼓勵小朋友上台練習說故事,每人用兩三分鐘的時間,講一個完整的故事。這種有趣的教學活動,現在仍然受到師生的歡迎。
那時候,全國各國民小雖然經費有限,幾乎都訂閱國語日報,有的學校甚至為每個班級都訂閱一份。國語日報的「兒童版」,經常刊登故事。小朋友為了說故事的需要,就在國語日報社上找故事。可是國語日報上刊登的故事長短不一,有的三分鐘說不完,有的不到一分鐘就說完了,挑故事比較容易,挑長短合適的故事卻難。
國語日報編輯部知道這個事實以後,就根據常說話每分鐘大約兩百多字的速度,估算一則講三分鐘的故事以七百字左右最合適,因此就以「七百字故事」作為專欄名稱,向喜愛寫作的老師和家長徵稿。來稿非常踴躍,作者都把他們讀到、聽到的好故事,加以濃縮剪裁,每篇都控制在七百字左右。這些經過改寫的好故事在國國語日報的「兒童版」上發表,因為長短合適,很受到尋找故事的小朋友歡迎。
不久,國語日報決定出版《七百字故事》單行本。在出版之前,大家把已經在報紙上刊出的故事集中在一起,研究這些故事還有沒有什麼值得改進的地方。結果發現,當初作者們改寫這些故事的時候,只照顧到長短是否合適而忽略了文字的口語化。小朋友如果根據這樣的版本來講故事,有些句子聽起來就會像讀文章,不容易懂,也不順口。要求小朋友在講故事的時候自己去作調整,那是很困難的事情。當時大家的想法是:我們為什麼不用口語化的文字改寫這些故事,讓它成為小朋友說故事的時候,可以直接使用的「話本」。有了這樣的想法,這件事就落在我身上,我就開始去做。
我重讀每一個故事,探索它的原型,然後以口語化的文字,在七百個字的範圍內,一篇一篇加以重編重寫,使它符合報社出版單行本時候的要求,這就成了《七百字故事》的第二個版本,也就是現在通行的版本。
這一次,國語日報要為《七百字故事》重新排版,精印精編,所根據的就是前面提到的第二個版本。編輯部要我寫幾句話,敘述《七百字故事》誕生的經過。回憶起來,這已經是四十多年前的一段往事了。
好故事就是好故事,總是一再的被人傳述,永遠不會嫌老。希望這本重新編輯改版的《林良爺爺的700字故事》所收集的好故事,也能夠這樣,受到一代一代的老師、家長、小朋友的歡迎。
林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