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藉由圖書文獻、期刊與網際網路,取得國際間(包含歐盟與國際勞工組織等)關於職業性肝癌、肝血管肉瘤、膀胱癌、腎盂癌、輸尿管癌、泌尿道癌之認定參考指引及原則,透過資料比較與分析及流行病學實證研究,並召集國內相關之專家學者、行政機關代表與民間團體共同參與討論,提出我國此六類職業性癌症認定參考指引之建議版,使職業醫學醫師與相關專家在診斷職業性癌症時有所依據,以促進職業性癌症之診治與通報,並作為本會修訂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之重要依據。
氯乙烯單體暴露導致職業性肝癌之認定參考指引草案:(1)疾病證據:肝細胞癌需要病理切片診斷,或明確的臨床診斷;(2)暴露證據:氯乙烯單體暴露工作史;(3) 最短誘導期一般需10年;(4)需合理考量其他致病因素如喝酒,對於有氯乙烯單體暴露工作史的個案,原則上不宜排除患有病毒性肝炎之勞工,宜合理考量。 B型C型肝炎感染導致職業性肝癌之認定參考指引草案:(1)疾病證據:肝細胞癌需要病理切片診斷,或明確的臨床診斷;(2)暴露證據:必須有暴露於帶有病毒感染之血液、體液或生物樣本之工作史。B型肝炎:HBsAg陽性或HBeAg陽性或病毒DNA存在。C型肝炎:HCV抗體陽性或病毒RNA存在;(3)首次暴露於病毒與急性病毒性肝炎發生的時間一般為60天;成人在感染病毒性肝炎後發生肝癌之誘導期一般需10年;(4) 合理考量其他致病因素如喝酒。
無機砷及其化合物暴露導致職業性肝癌之認定指引草案:(1)疾病證據:肝細胞癌需要病理切片診斷,或明確的臨床診斷;(2)暴露證據:無機砷及其化合物暴露工作史;(3) 最短誘導期一般需10年;(4) 合理考量其他致病因素。職業性泌尿系統癌症之認定參考指引草案:(1)疾病證據:泌尿道癌(含膀胱癌、腎盂癌、輸尿管癌等) 需要病理切片診斷或明確的臨床診斷(2)暴露證據:必須有個別致癌物暴露的工作史;(3)因果關係符合時序性,考慮個別致癌物的最低誘導期;(4)合理考量其它致病因素如吸菸。
為解決職業性癌症認定的困難,建議如下:(1)落實將舉證責任轉移給資方,並建立現場監測與勞工健檢資料庫;(2)職業傷病之補償應單獨立法,設立專責組織執行,使得職業癌補償更合理以支持受災勞工及家屬最低生活保障;(3)加強職業性癌症認定教育,建立具有回饋機制的職業傷病通報及鑑定制度。由流行病學研究顯示半導體業製程設備維修人員的尿液中三價砷、五價砷、一甲基砷、二甲基砷、尿中無機砷代謝物總和、頭髮總砷、手指甲總砷、腳趾甲總砷、氧化傷害指標(尿液中8-OHdG)濃度皆顯著高於對照組;且製程設備維修人員工作有11個區域採樣點(21.2%)與3個個人採樣(4.8%)空氣中總砷濃度超過我國法規容許濃度標準,顯示製程設備維修人員為暴露無機砷及其化合物的高危險群;
因此建議如下:(1)建議本會規範半導體業的無機砷及其化合物暴露作業之作業環境測定,需包括製程設備維修時的作業環境測定。(2)建議本會將尿液中無機砷代謝物測定納入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以做為無機砷及其化合物暴露作業勞工的特殊健檢實施項目,以作為未來職業性癌症認定的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