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我曾在精神衛生領域、外籍配偶與高關懷青少年領域中,從事直接服務多年,直到現在仍然有許多機會與各個專業團隊合作。做為一個從實務工作出身的大學教師,我一直期盼可以縮短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工作之間存在的距離。多年來,國內社會工作專業化有長足的進展,但始終無法完全擺脫服務空洞、成效不佳的質疑。過去,社會工作專業教育訓練重點,大多是放在要能準確判斷服務對象問題形成因素及其交互作用上。這一點,可以普遍見於社會工作者的服務紀錄—有完整的評估,但缺乏處置作法。在實務場域中,服務進展緩慢的挫折感很容易積累,常常耗損最初的專業理想與熱忱,甚至會反映在與服務對象的關係當中。另一方面,實務工作者則懷疑抽象的理論概念是否真的有可能實踐,或者只是空中樓閣。不論是自認或被認定為「學術」或「實務」的社會工作者,或許都曾經感受過理論與實務之間難以轉換的挫敗感。
長期以來,病理取向的理論思維邏輯,仍然是認為只要消除造成服務對象問題困擾的風險因素,就能夠使問題獲得改善。然而,這樣的理論取向其實是有邏輯問題的。其一,造成服務對象困境的風險因素,並不一定會使所有人都陷入相同困境,但我們甚少去認真探究原因為何。首先指出這種理論邏輯謬誤的是Rutter(1976, 1985)。其二,找到形成問題的因素,不等於就是找到解決問題的要素。例如,我們對於少女從事性交易的相關研究雖然已有大量的累積,但實際上無助於已經涉入性交易的少女離退性交易(白倩如,2012b)。其三,個人改變動機並不僅僅是受心理認知歷程的影響,結構性的影響其實更為關鍵。綜觀相關的研究不難發現,改變動機是影響處遇成效的關鍵因素。這點融合任務中心和生態觀點,將能夠協助實務工作者更準確的理解服務對象為何改變或不改變。上述論點從1980 年代起,就開始不斷被提出,至今影響社會工作專業的發展走向。因為曾華源教授的啟發,使我瞭解到自己看待服務對象的侷限,以及服務處置方法的表淺,因而開始鑽研復原力理論。過程中,很感謝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基金會執行長湯修女和台東德蕾之家的少女們,以及台東的區督導陳玉潔。因為她們的信賴,使我能夠將復原力在實務工作中實踐,並看到具體的成效。此外,在與許多實務工作者一同努力的過程中,也發現抽象的原理原則和理論概念的操作化是一個主要的困難。我認為將複雜紛亂的實務經驗做概念歸納,以及將抽象概念操作化的循環過程,是養成專業人員的根本途徑。任務中心的結構性不但有助於解決社會工作者處遇目標過於抽象、操作步驟模糊不清的問題,同時也能夠使社會工作者擺脫只能做資源連結的質疑。
事實上,復原力的運用範圍十分多元,並不僅止於弱勢兒童少年或身心創傷事件,而且已經擴及運用到家庭、老年人、身心障礙者、外籍配偶或移民人口、藥癮與毒癮人口等等。這些都已經在全球社會工作中被廣泛運用。除此之外,復原力在心理諮商與教育領域也已經被大量的討論。不過,社會工作專業在復原力理論的運用上,更加重視環境保護因子與個人保護因子之間的交互作用。相較於教育領域較傾向採用發展取向,心理諮商領域傾向採用心理認知取向,社會工作更強調服務對象受環境結構壓迫,或對抗生存困難的充權取向。復原力與任務中心的專業關係,均更加重視服務對象的理性與潛能,更強調社會工作者應該要反身性的思考自己對服務對象持何種看法。透過採用生態觀點、多元文化與平權的關係取向,將更能夠如實的理解服務對象在生活環境系統當中面對的困難。本書的目標期望能夠介紹復原力理論的概念和具體作法,並運用任務中心的操作化過程,以使復原力服務更為結構化。書中有許多實務案例與範例,期望可以使讀者更瞭解理論概念的操作方法。本書能夠完成要感謝社團法人台灣復原力社會福利協會的大力支持,以及王淑楨秘書長的擘畫和推動。同時感謝曾華源老師的督促和諸多貢獻,以及李仰慈博士對本書的修正和編寫的投入。如果沒有他們,本書無法完成。本書如有任何需要修正之處,請前輩不吝賜教,以便修正精進。
白倩如
於彰化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