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序
本書第二版於2016年9月出版至今四年,期間適逢政府推動軍公教年金改革,這些改革措施雖未直接觸及各項年金社會保險,但公共年金制度如何因應變動中的社會經濟與人口條件變遷,其法治國原則之界線何在等重大議題,大法官於司法院釋字第781號、第782號及第783號解釋作了詳盡闡述。於此同時,在老人福利法與長期照顧服務法的架構下,政府自2017年起實施長照2.0,確立了現階段長期照顧制度採稅收制,並大幅改革長照服務提供體系與服務報酬支付制度。年金與長照法制的發展與變動,正好反映出高齡化社會對社會安全制度帶來的挑戰。
除年金改革釋憲案外,大法官還針對全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藥害補償等社會安全制度作成憲法解釋,其明確承認健康權為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基本權利,並肯認社會補償作為社會給付立法的一種類型;而政府依據五大人權公約施行法持續辦理法規檢視與政府國家報告審查,則是相關社會立法不斷修正、改進的重要動力,也使我國社會安全制度立法得以銜接國際人權論述。
本書第三版針對四年來重要法律與政策變遷作了相當篇幅之增訂。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林倖如副教授加入本書作者群,為本書增補了日本社會保障法的最新發展;另任職於政府社會保險相關部門之本學會理事陳瑞元先生,以其實務角度參與本書第三版之修正工作,使本書內容更臻完整精確。
另附帶說明者,本書第三版重要德文參考文獻之一,Eberhard Eichenhofer教授所著2019年第11版社會法教科書(Eberhard Eichenhofer, Sozialrecht, 11. Aufl., 2019),業已由本學會於2019年翻譯出版為《德國社會法》,藉此讀者可進一步比較台灣與德國社會法在歷史發展、學理建構、立法政策與法律適用上之異同。本學會日後亦將本於出版此書之初衷,持續為台灣社會法之體系建構貢獻棉薄心力,祈請學界同道、司法實務工作者以及人權工作者不吝給與本書內容批評與指教。
台灣社會法與社會政策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