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一
壞人不會寫在臉上,你得自己認出來
前國安局駐法組長、國安評論員/李天鐸
真的有好人、壞人的分別嗎?或者該說,那些可能會對你造成危害的人,臉上會寫著意圖嗎?
在這個時代,科技的進步讓人與人的接觸、溝通方式增加了,於是只要低下頭,對著發光的螢幕,無論是世界各地發生的大小事,或者與人隨時隨地互動,都十分容易。
抬起頭來看看周遭,反而成為最難的事。走在路上的時候、買東西的時候、搭電梯的時候,這些事情隨時都在發生:前面那個女生,抬頭看了松鼠在路樹上奔跑,笑了一下;排隊結帳,有個男人對著店員說話不耐煩,他的心情不好?只要你不注意、不觀察,就什麼都看不見,什麼也沒發生。
當報紙的頭條,出現了一樁沒有人願意多提起的悲劇時,沒有人懂,究竟事情為什麼會發生?怎麼會這樣子呢?沒有一個人能說出原因,甚至沒有人在事前注意到徵兆,包括最親近的家人、父母。
或許你開始小心注意,為了保護自己、所愛的人,想提早認出跡象,遠離潛在的威脅,但看看周圍的人,卻不知道該從哪些行為、言語著手,了解背後的涵義跟動機,進而分辨好人、壞人,以及那些能夠傷害你,而且意圖這麼做的人。
本書是納瓦羅的第四本書,他是有30年資歷的資深探員,專攻犯罪剖繪與非語言溝通,也因此能從觀察肢體動作,判讀面前這個人的想法。在《FBI教你認出身邊隱藏的危險人物》裡,他以多年辦案的親身經驗、訪談罪犯與受害者的紀錄,搭配實際案例,歸納整理出四種危險的性格,並且提供詳細的查核表、關鍵字表,只要仔細觀察行為、言語,然後按照敘述勾選,就能夠辨別對方有沒有可能對你造成威脅。
沒有艱澀的術語,也不使用太多的數據,這本書專注在一件事情:認出危險人物,盡快遠離,保護自己。當危機近在咫尺的時候,安全才是最優先的考量,這樣的觀點,以及確切可遵循的做法,值得學習、參考。
無論科技如何演變發展、時代怎麼進步,人和人之間的接觸,都不會完全消失,危險人物當然也是,我們無法躲避,也不可完全隔離,但是從這本書裡,我們可以學會如何做好準備:保護自己,和自己所愛的人。
推薦序二
犯罪難以避免,但你可以學習如何不受害
前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高金桂
本人早年專攻犯罪學,後來轉攻法學領域,並以刑法為教學與研究之重心,可說一直都未與犯罪問題脫離關係。犯罪學不斷強調一個重點:犯罪預防應為最優先,再來才是破案與犯罪人之矯正,因為唯有成功預防犯罪,才能夠真正保護潛在的被害人;如果預防失敗,而犯罪已然發生,被害人所受到的傷害,例如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可能終生都難以撫平。
犯罪預防主要有兩個面向,其一是對潛在犯罪人的預防,其二則是被害預防。隨著犯罪被害者學之發展,重心逐漸從早期的犯罪人預防,轉向被害預防(含情境預防)。潛在的被害人,如能正確判斷有危險人物與可能造成犯罪的危險情境,及早模擬因應,就能保護自己、脫離危險,進而避免悲劇發生。
犯罪心理學很關心的議題之一,即精神病態人格(psychopathic personality)之特徵,以及與犯罪之關聯性。依其研究發現,精神病態人格有以下的特徵:一、反社會性;二、高度的衝動性,然而相較於內部情緒與欲望而言,這種人仍能以冷靜的外部行為包裝自己;三、無罪惡感;四、缺乏愛人與被愛之能力。
喬.納瓦羅基於其在警界及聯邦調查局(FBI)之長期服務經驗、對犯罪人及被害人之訪談、對犯罪人性格與行為之剖繪,以及史上重要人物事跡的追憶,將有高度犯罪危險性之人格分別歸類為四型。
並且針對自戀型人格、情緒不穩型人格、偏執型人格及獵食者人格分別定義,說明其可能發生的犯罪類型,描述其性格與行為之表徵,提出關鍵字詞,並製作檢核表,按表勾選即可評估危險性高低,以及相對的因應之道。前述之危險性人格,與精神病態人格有相關。此外,當一個人同時具有兩種以上的危險性格時,其犯罪的可能性更高,也更加危險。
拜讀喬.納瓦羅所寫的大作《FBI教你認出身邊隱藏的危險人物》之後,勾起我過去所學的回憶。由於書中沒有充斥術語、統計數字,即使是不熟悉相關犯罪學的讀者,也能很容易進入情境,了解沒注意到的動作、言語,其實背後所暗藏的跡象跟暗示,都在告訴你對方有多危險。
2014年5月,臺北捷運車廂上,發生鄭捷瘋狂砍殺乘客案件,造成4死24傷,如當成個案研究,也應可推斷其具有哪種危險性格。此等案件,因為造成不特定之無辜者受害,足以誘發強烈之犯罪恐懼感。
作者強調在辦公室、公共場所、同學、朋友、家庭等關係、場所,只要存在前述之危險性格者,每個人都有可能受害,使這本書的意義並不單純只是一本書,而是求生指南,教讀者知道從何注意、觀察,辨識出可能會造成危害的人物,並及早保持距離,降低被害風險。
推薦序三
犯罪剖繪,揭穿危險人物的面目
前刑事局長、潤泰保全董事長/楊子敬
「剖繪」(Profiling,也可譯為側寫),就是將行為科學應用在犯罪偵查的手法。而行為科學乃「整合心理學、精神醫學、社會學、人類學等廣泛專門知識,用以剖析個人之行為」。其用詞有:加害者剖繪、心理學剖繪、犯罪者剖繪、犯罪者人格剖繪、犯罪現場剖繪、犯罪現場評估、地理性剖繪(嫌罪犯居住地推測)等。
剖繪起源於1940年代,美國戰略情報局(OSS,即中央情報局[CIA]前身)的精神科醫師威廉.郎佳(William Langer),他蒐集與希特勒相關的人格資料,藉以分析研判戰爭的局勢發展。另外還有1940至1950年代,長達16年間,紐約出現「瘋狂炸彈手」(The Mad Bomber)連續犯案,在人流眾多的公共場所如火車站、公車總站、戲院等地裝設爆裂物,至少有22顆引爆,造成15人受傷。
最後嫌犯喬治.梅地斯基(George P. Metesky)之所以被捕,精神科醫師詹姆士.布魯塞爾(James A. Brussel)著實功不可沒,他以精確的人犯剖析描繪特徵,包含年紀、體型、個性,甚至是衣著,這也是讓剖繪得以出名的早期案例之一。
到了1970年代,聯邦調查局的行為科學組(BSU)利用犯罪現場蒐集之痕跡、證物等資訊為基礎,開始投入罪犯特徵剖繪(Criminal Profiling)以過濾嫌犯,縮小偵查範圍而提高破案率,罪犯特徵剖繪的有效性逐漸被肯定,因此運用於犯罪偵查機會越來越多,開拓了新偵查手法。
剖繪,分為聯邦調查局(美)式與利物浦大學(英)式二類,有所不同,在前者以偵查員為主,兼修行為科學專長,單獨為之;後者則分別由偵查員與行為科學家,兩者合作行之,各有其長。
剖繪,並非萬能,既無法取代傳統偵查手法,也不能直指特定嫌犯是誰!只是提供犯罪特徵、找出「可能性較高之嫌犯屬性」,進而縮小偵查範圍,或追蹤嫌犯。
當前犯罪巧妙化、惡質化、都市化、組織化、國際化,再加上個人生活型態多元化,被害人或加害人之行為、人際關係極為複雜隱蔽,偵查上極費周章;且現代社會生活忙碌急促,對近鄰漠不關心,自掃門前雪,查訪線索難上加難之際,為應對日益惡化的偵查環境,「犯罪剖繪」成了突破性的偵查手段。其效果有:
1. 支援高頻率發生案件。
2. 支援動機不明案件。
3. 確立偵查行為決心。
4. 彌補偵查人員經驗。
5. 降低偵查經費。
很遺憾,犯罪剖繪發展較晚,我在警大求學時,根本無從聽聞,實務上更是未曾應用過,直到為解決幾件震撼性「冷案」(Cold Case,因許多因素無法立即偵破的案件),始自讀自修,僅有一知半解認識,為時已晚,於事無補!
慶幸大是文化出版《FBI教你認出身邊隱藏的危險人物》,尤其在第六章中,告訴讀者,當法律跟執法者來不及保護你的時候,你該做些什麼事情,才能遠離危險人物,確保生命、財產、生活安全不受侵害。
我常說,我們要的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積極治安,不要「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之消極治安;另外「維護安全,人人有責」,每個人都一齊努力,才有「積極安全」的保障,故敢為文推薦本書給大家參考。
自序
利用這些線索,幫你辨認危險人物
1975年6月27日,一位15歲的少女失蹤了。案發地點是原本十分安全的校園,位於美國猶他州普若佛市的楊百翰大學(Brigham Young University),女孩名叫蘇珊.「蘇」.寇蒂斯(Susan “Sue” Curtis),她去那裡參加青少年研討會。當時我只是個菜鳥警員。
這樁失蹤案的初步調查階段由我經手處理,警方訊問了蘇的朋友與家人,知道她要回宿舍清理新牙套,但是搜索住處後發現牙刷沒用過。蘇珊根本沒回到房裡。
警方還查到蘇珊做了哪些事(當天的午餐券用掉了),但能重建案發經過的線索十分有限──那個年代的校園不是到處都有監視器,也沒有手機能隨時保持聯絡。
我們還訊問了蘇珊的家人,他們悲痛與絕望的程度,我到現在還能清楚記得,這件案子讓他們所受的創傷,連旁人看了都會感到哀痛又絕望。所有線索與合理推斷,最後都沒查出頭緒,始終沒找到她的下落。我一直想著這件失蹤案,因為那晚輪值的是我、巡邏校園的是我,部分責任也屬於我。我保留了報告副本,裡面有蘇珊的照片,接下來幾年,我不自覺就會在人群中搜索,想要找出神似蘇珊的臉。留著檔案,也是為了提醒自己,我沒能保護無辜者免於受害。
多年以後,我進入聯邦調查局當探員,有天接到一通來自猶他州鹽湖城(Salt Lake City)探員的電話。「有件事情該告訴你。我們一直沒找到蘇珊.寇蒂斯,但我們查出是誰抓走她了。」他接著告訴我,那晚有個英俊的年輕人,開著一輛福斯汽車在校園閒晃,尋找下手的目標。男子最後承認綁架並殺害蘇珊,他就是西奧多.「泰德」.邦迪(Theodore “Ted” Bundy),這傢伙後來承認殺害了35位年輕女子,犯案地點遍及美國四州。
即便現在,想起那杏眼長髮的女孩,對我來說依舊難受。我曾經每天看著她的照片、讀她的日記;為了找尋她可能去過哪裡的痕跡,我聞過她的衣物、摸索她鞋子上的溼氣與泥跡,拚命找尋任何可能的線索。那天晚上,我很有可能看過凶手駕車進入校園。他的車子沒貼上楊百翰大學教職員或學生的辨識貼紙,我應該要多看兩眼。但那天校園裡有太多訪客,有許多外來車輛。那就像尋常的一天,沒接到任何通報或目擊不法行為,只是校園裡居然來了個危險人物:一個物色獵物的連環殺人魔,而且他後來繼續犯案。
楊百翰大學是全美最安全的校園之一,卻發生了這起綁架命案。這到底是怎麼發生的?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會幹下這種事?居然有人會如此殘害無辜的人,也同時傷害被害者家屬,想到這點就讓我全身發冷。世界上確實存在這種壞人,而我們永遠不可能安全無虞──22歲時,擔任制服警察的我深刻體認了這件事。每想到只有15歲的蘇珊在那天晚上,是由壞人讓她在死前了解這件事情,我就不由得全身發抖。
這個案件,促使我在多年後進入聯邦調查局坦帕分部擔任刑事剖繪人員,後來又加入集結菁英的國家安全分部行為分析計畫。我認為,犯罪與偏差行為必須詳加研究,因此我在局裡的大多數業務都是圍繞著這個目標。蘇珊.寇蒂斯在我值勤時失去下落,她的調查報告上有我的證詞與簽名,這樁悲劇事件激起我追尋真相的渴望,而真相來自最清楚案發經過的嫌犯以及被害人。
四十多年來,我從他們身上學到,哪幾種人格最會對他人造成傷害,這些人一再犯罪、施虐、折磨,造成被害人財物損失或喪命。本書就是講述關於這些帶來巨大傷害與痛苦的危險人物,我從這些罪犯、偏差行為以及壞人身上學到的,讀者也該知道,因為這些知識可能可以救你一命。
什麼樣的人會做出這種事?
現在我們都很熟悉這類可怕的頭條新聞:獨行殺手闖入辦公大樓、教室、校園、露營場地或其他地點,接著似乎毫無預警就抽出步槍或其他凶器,造成許多無辜受害者死亡或重傷。案件發生後,等一切騷動平息,死者入土,而倖存者與家屬餘生都帶著創傷,於是我們會問:「什麼樣的人會做出這種事? 有沒有辦法事先防範?」
這些重大案件發生後,往往會占據新聞版面數個月(舉幾個例子,像是維吉尼亞理工大學校園槍擊案、科倫拜高中校園槍擊案、桑迪胡克小學校園槍擊案,以及挪威的爆炸槍擊案等)。不幸的是,這些可怕的大屠殺太常發生,光是在美國,每年平均就有18到20起,一個月超過一起,於是幾乎令人麻木了。這次死了多少人?人們會問起。8人、16人、26人,還是77人?(2011年7月22日,在挪威烏托亞島〔Utøya〕,極端排外的右翼極端分子布瑞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害死了多少人?)
儘管這些暴力事件駭人聽聞,仍舊不能呈現凶手的完整樣貌。令人憂心的是,我們只看到檯面上的大屠殺凶手,卻看不到其他連續做案的罪犯,或許他們一次不過只殺了一個孩子、某個約會對象,或是自己的伴侶,很可能根本上不了大報的社會版,也上不了全國新聞,不足以讓我們警覺。而使我們折磨受苦、可能會遇上的案件,就是屬於這一類。
我們周遭的危險人物,做案的地點就在家裡、教堂、學校、公司,他們關上門,等著我們給予信任或毫無防備,等到發現時已經太遲了。這些危險分子只有在偶爾落網時,才會登上頭條新聞。
美國每年有將近1萬5,000件殺人案、480萬件家庭暴力、220萬件竊案、35萬4,000件搶案,以及超過二十三萬件性騷擾案,其中多數都是這種人犯下的,而且大都未曾報案,也沒有判刑。或者是像馬多夫(Bernard Madoff)這種案例,從老年客戶或朋友帳戶裡盜領金額持續數年(以馬多夫的規模,遭受財務損失的人數以千計)。這些危險人物可以作惡十幾二十年不被發現,像是賓州州立大學性侵兒童的罪犯傑瑞.森達斯基(Jerry Sandusky),不知毀了多少無辜者的一生。
回想你的生命裡,可能東西曾被人偷走,或是遭別人狠狠利用,像是屋子遭竊、車被人撬開,或者約會對象人品糟糕;也許你在學校或公司遭到霸凌,甚至曾經被攻擊、搶劫,或遭到性侵卻從來沒報案,也可能報警了卻毫無下文。我們周遭發生太多類似的案件卻從來沒通報,或者報案之後,極少看到罪犯得到制裁。犯罪學家60年來的研究顯示,犯下案件並遭到法律制裁的罪犯,還不到百分之一。
這個數字告訴我們,這些傷害我們的危險人物,絕大多數有辦法逃過公權力,他們恣意摧毀別人的生活卻不曾被逮,甚至連續犯案多年。還不只是肉體上的傷害,侵害還可能造成情感、心理,或財務的損傷。
壞人?他們看起來就像一般人
在聯邦調查局負責罪犯心理剖繪的日子,有幾種人格特別引起我們的注意,我逐漸看出一個模式。這些人常會觸犯法律、折磨他人、從事危險行為、利用或凌虐他人,讓被害人極為痛苦,而且不是一、兩次,而是持續犯案。
透過相當的努力以及他人協助,我找出了幾種人格:這些人品格卑劣,習於欺騙與誤導,以利用他人為樂,視法律為無物,對他人也毫無尊重;這些人極度情緒化,待人殘酷、粗魯無情、予取予求。這些人帶給別人精神與肉體的折磨,自己卻毫無感覺,也不在乎,並且一再重複這些行為。
經由調查案件、逮捕罪犯,以及訊問性侵犯、殺人犯、綁架犯、銀行搶犯、白領罪犯、戀童者、恐怖分子,我從這個過程學到:危險人物極善於隱藏。他們看起來就像一般人,有些人甚至相當聰明風趣、討人喜歡,不過他們就是壞人。
1995年,我初遇凱莉.泰瑞絲.華倫(Kelly Terese Warren)。凱莉住在喬治亞州華納羅賓斯市,育有一女。她曾在軍中擔任文書工作,在歐洲服役之後光榮退伍。她先生在貯木場工作,她則四處打零工,像是幫人帶小孩,也在便利商店打工。
凱莉總是帶著微笑並以擁抱歡迎我,而且不管她家的食物是否足夠,她總是樂於分享,並不停為我斟上冰涼的蜜茶。那個夏天我們兩個進行了十幾次訪談,微笑時時刻刻都掛在她臉上。
凱莉告訴我美軍駐紮歐洲的生活,還有她在美國南方長大的過程。她個性活潑有趣,回答問題很快,而且會補充細節。大約有一年的時間,我與同事靠著凱莉的情報追查蘇聯的間諜。那一年,凱莉說的每個字我們都沒放過,她熱心提供的每個線索,我們都會查到底。
但就是有什麼不對勁。凱莉告訴我們的事,沒有一件能拼湊出真相,而且因為線索都在歐洲,我們花了不少時間才發現這個狀況。我們最後跟凱莉對質,結果發現她不但騙了我們,而且讓國家安全出現危機的人就是她。凱莉在二十幾歲駐防歐洲時,居然把經手打字的機密作戰計畫賣給蘇聯,在冷戰最緊張的時期,整個中歐因此陷入險境。
總是帶著甜笑送上蜜茶的凱莉,正是個好例子,危險人物或許風趣討喜,但是有能力讓整個國家(以凱莉的例子,是好幾個國家)陷入險境。凱莉因間諜罪被判25年徒刑。
這種人的問題不只是人格,還包括品德,也就是道德與倫理的缺陷。你絕不能相信他們,這些人不說實話,也不在意你的安危。而正因為他們的人格,帶給他人的只有難以修復的創傷。
我歸納出四種危險人格,這些人會犯下各種案子,每天都有可能讓你遭受精神、肉體,以及財務上的損失。也就是本書討論的幾種人:
‧自戀型人格(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情緒不穩型人格(emotionally unstable personality)。
‧偏執型人格(paranoid personality)。
‧獵食者人格(predator)。
關於術語的說明
有些讀者可能會好奇,我為何選擇非臨床術語(情緒不穩型人格、獵食者人格)來形容本書中的這兩類危險人格,這個問題很有道理。
我希望一般人看到這些用語也能馬上理解,而且在不同文化背景都能通用。當然,如果我用精神病態(psycopath)來形容獵食者人格,那樣或許非常簡便。遺憾的是,這個詞語已經被濫用了,甚至連專業人員也沒有謹慎使用,比較精確的做法是區分為行為規範障礙(conduct disorder)、反社會(sociopath)、反社會型人格異常(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或者是依照世界衛生組織定義的反社會型人格障礙(dis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才會更為精確。
精神病態、反社會,或是有反社會型人格異常與行為規範障礙的患者,在醫療機構與精神研究文獻中被清楚區分。如果要以這些標籤來歸類,就必須很清楚心理健康學界規範的特定標準,或是參照羅伯特.海爾(Robert Hare)博士的定義。
要加以分辨對專業人士來說並不容易,對一般讀者更是如此。因此我決定用獵食者人格,這個詞語涵蓋了這類人的樣貌:他們物色目標、占人便宜,且目無法紀,踐踏他人的權利與尊嚴。
同樣的,邊緣型人格(borderline personality)、表演型人格(histrionic)、行為規範障礙、躁鬱症(bipolar disorder)也各有完整的臨床定義,但許多人並不熟悉這些術語。因此我改以情緒不穩型人格來描述,讓一般人(也包括我在內)比較容易理解。
我也知道某些心理學術語,像是邊緣型人格與表演型人格這種,已經帶有過多負面涵義,使用起來帶有偏見,無法清楚描述事實,這是我避免使用這幾個名詞的原因。
但是自戀型與偏執型人格廣為人知,因為從神話與文學中,我們常常讀到這類人物,因此本書還是沿用這兩個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