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藉由荷蘭時代發生在台灣的幾個事件,來說明荷蘭時代臺灣社會中各族群的互動情況,以及臺灣社會當時的重大變遷。荷蘭人在台經由與原住民締約的程序,來建立政體;並且依照澳門、馬尼拉、巴達維亞(今雅加達)等其他歐洲殖民城市的治理經驗來建立熱蘭遮市(今台南安平)。
作者細緻剖析1637年荷蘭長官帶兵集合南部數村社長老來公審殺人兇手的檔案文獻,提出荷蘭人以領主-領民關係為在台組織政體的原則此一假說。並藉由剖析1639年漢人代表上呈荷蘭政府的一份請願書,來關照當時臺灣漢人市民眼中的東亞世界。
透過作者對第一手文獻的解析,向讀者展現出共居於臺灣的原住民、漢人、荷蘭人三者,不同族群間由於不同的歷史文化背景,所交織而構成的豐富社會生活網。本書提供了在殖民國家競爭架構之外,從本地社會生活之學習與創新此一角度來理解臺灣歷史的新視野。
作者簡介
鄭維中,1974年生,臺灣屏東林邊人。政治大學社會學碩士、荷蘭萊登大學CNWS研究院碩士。現就讀於臺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班,並為聯合國世界記憶遺產(TANAP)計畫培訓研究員。著有:〈略論荷蘭時代臺灣法制史與社會秩序〉,發表於:《臺灣風物》50卷1期。譯有:播種者出版,韓家寶著,《荷蘭時代臺灣經濟、土地與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