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傑佛瑞.迪佛與現代推理小說
Ⅰ
二十世紀初期,當身材頎長、鷹鉤鼻、穿風衣、叼菸斗、拉著小提琴的英國神探夏洛克.福爾摩斯正死裡逃生、重出江湖,在《巴斯克維爾的獵犬》裡領盡風騷,享受全球讀者崇敬仰慕及如雷掌聲之際,美國作家奧斯汀.傅利曼(R. Austin Freeman)也創造了最早的刑事鑑識專家宋戴克博士(Dr. John Evelyn Thorndyke),開啟科學辦案新頁。這兩個人在大西洋的兩岸到處找指紋、查腳印,破解各種離奇懸案,彷彿天下神探絕技盡在於此,也令「短篇推理全盛時期」更為絢爛奪目。
不料,如此態勢後為G. K.卻斯特頓筆下的布朗神父(Father Brown)打破。布朗神父矮小肥胖、其貌不揚,卻對人類罪惡心懷獨門洞穿能力,有如神諭。他所標榜的「心證推理」,意圖將推理小說的發展走向,指向犯罪心理學一途,以求演繹出神秘兇手的行為模式。結果,此一改變竟然全面扭轉整個局面,推理作家紛紛不再願意到處找指紋、查腳印了,大家都決定要往犯罪心理學發展!
是以,推理文學的「黃金時期」於焉來臨。赫丘里.白羅出現了;彼特.溫西爵爺出現了;菲洛.凡斯出現了……這些只動腦不動手的貴族神探,把動手的工作全部交給腦筋顯然動彈不得的笨警察去辦。「心證」為主「物證」為屬,黃金時期興盛了二、三十年,最後才因為兩次世界大戰打完,人類再也不相信自己是理性的動物才結束。
對身為推理迷的我來說,黃金時期儘管令人嚮往,有時候也不免悵然:勞碌奔波、滿頭大汗到處找指紋、查腳印的「物證推理」早期傳統一直遭到打壓,在這二、三十年間,從不曾像心證推理般出現過精湛透徹的發揮。
不過,「心證推理」卻也由於這段黃金時期的索極耗盡,導致出現了在資深推理迷間流傳的一句老話:「詭計已經用完了。」
在現實世界中,找指紋、查腳印的鑑識科技,並未因為「詭計已經用完了」而停滯不前,反而日新月異地令兇惡殘酷的兇手更早伏法。最後,連推理作家也不得不改變方向,紛紛向現實世界取材,逐漸發展出現代推理小說。
現代推理小說,有傳承古典解謎傳統的P. D.詹姆士(P. D. James)和柯林.德克斯特(Colin Dexter);有致力建構警察程序的愛德.麥可班恩(Ed McBain)與雷金納.希爾(Reginald Hill);有搜羅歷史素材的高羅佩(Robert H. van Gulik)及P. C.多賀提(P. C. Doherty),種類形式繁多令人眼花撩亂。
其中,在二十世紀結束時,我終於讀到傑佛瑞.迪佛。我所期待的「物證推理復興」,終於出現!
Ⅱ
一九五○年生於芝加哥的傑佛瑞.迪佛,自小展現了過人的寫作才華,十一歲那年就寫出第一本書。除了小說之外,迪佛也寫詩、作曲。拿到密蘇里大學的傳播學士後,即開始在雜誌上撰寫專欄,也擔任《紐約時報》及《華爾街日報》的通訊記者。未久,迪佛決定進入福漢法律學校(Fordham Law School)進修法律學位,畢業後服務商界,專攻企業法。但在漫長的上班通勤時間,他有了再度提筆創作的念頭,於是,一九八八年以《Manhattan is My Beat》為起點嶄露頭角,兩年後成為專職作家。
迪佛創作初期有Rune和John Pellam兩個系列偵探,寫作生涯雖然還算順利,卻一直未能聲名大噪。一九九七年,迪佛發表了因公受傷退職的刑事鑑識專家林肯.萊姆首部作品《人骨拼圖》,一推出竟引起熱烈轟動,就連作者本人都自承沒想到會這麼受歡迎。
《人骨拼圖》並且獲得尼羅.伍爾夫推理小說獎,使迪佛信心大增,繼續讓筆下的林肯.萊姆偕其搭檔兼愛人艾米莉亞.莎克斯大展身手,屢破曲折複雜、離奇意外的血腥刑案。
由《人骨拼圖》及續作《棺材舞者》不難看出,萊姆系列的成功確實其來有自。
我認為,這來自於推理小說中三個傳統元素的專注強調。
首先最引人注目的,是迪佛對「刑事鑑識學」的專注強調。儘管先前已經有派翠西亞.康薇爾(Patricia Cornwell)的女法醫凱.史卡佩塔(Dr. Kay Scarpetta)系列廣受歡迎,但迪佛對於刑事鑑識的重視程度猶然更勝一籌。萊姆從來不相信人證、情況證據、心理證據,他這種唯「微物證據」是問的鮮明姿態,已經到了一種虔誠偏執的境界。而這樣的硬派性格,總令我在閱讀過程中,每每想起黃金時期前以「手提化學實驗箱」的形象,征服推理迷的宋戴克博士。
黃金時期的所慣用的犯罪心理學、行為模式破案手法,已由於現代罪犯裡出現了愈來愈多天才、邪惡、無視社會規範的精神病患或職業殺手,而日漸不敷使用。因為這些罪犯,總能愚弄那些自詡瞭解人類深層心理的傳統神探。
所以,萊姆成為現代推理所需要的新型神探。唯有專注於微物證據,才能閃躲兇手精密布置的心理煙霧彈,以堅實確鑿的物證使之俯首認罪。
其次,是迪佛對「限時破案」的專注強調。儘管《人骨拼圖》、《棺材舞者》及本書《空椅》的篇幅均相當壯大,但綜觀各作的故事情節,自始至終都僅止於短短的兩、三天以內。集骨者、棺材舞者和昆蟲小子,無一不對目標進行連綿、密集的猛烈攻勢,而萊姆往往在微物線索模糊、局勢尚未明朗的情況下,每幾個小時就必須作出一次關乎生死的抉擇,每幾個小時就必須面對一次謎團內幕的逆轉,再配合爾虞我詐、「獵人∕獵物」的正邪對決模式,無疑形成了緊迫刺激的高張戲劇效果。
具備了複雜多變的詭譎布局、驚心動魄的動作場面、冷酷無情的感官衝擊、老謀深算的鬥智過程,難怪,迪佛會被譽為「裝設了定時炸彈的驚悚作家」。
最後,是迪佛對「公平遊戲」的專注強調。在現代無動機、無差別的連續殺人魔刑案裡,黃金時期解謎推理所標榜的──作者與讀者立於同一起跑點,「兇手在我們之中」的理想場景已不復見。兇手身分不重要、犯罪動機無所謂,已成為現代推理的最大弱點。
迪佛沒有絲毫迴避,在現代推理的框架下,他努力作出最大的突圍。每發現一處犯罪現場,萊姆必定會請男看護湯瑪斯搬出黑板來,把警方找到的線索鉅細靡遺地列出,並翔實檢視證據間的各種關聯,試圖引導讀者一同參與辦案、一同破解謎團。
三項專注強調,使萊姆系列不僅精采絕倫,還充滿了啟發性,將福爾摩斯與宋戴克博士傳統的物證辦案原理,賦予了新世紀的華麗。
Ⅲ
若問二○○三年閱讀推理小說的最大驚喜,我一定會說是林肯.萊姆系列的頭兩部作品,而此系列的第三作《空椅》,則讓我見識到迪佛在系列模式中不斷求新求變的精湛技巧。
這一回,萊姆離開了一草一木皆耳熟能詳的紐約市,來到北卡羅來納州立大學附設醫學中心治療全身癱瘓,並在動手術前臨危授命,前往鄰近帕克諾基郡的田納斯康納鎮偵辦一起涉嫌擄人、姦殺的少年刑案。野性草莽的南方文化、輕率失準的辦案程序……都使原本就脾氣暴躁的萊姆怒火中燒,但萊姆再度願意以破案擒兇來拯救自己脆弱的靈魂,則讓我讀到「神探永遠渴望解謎」的絃外之音。
以往萊姆在紐約市辦案時,由於熟稔各地區泥土、礦物、水質等特性,儘管兇手神出鬼沒,萊姆總是保住一份地利優勢。但這次不僅手術實驗的危險性令萊姆心浮氣躁,對當地博物學幾乎一無所知,也讓兇嫌的追蹤過程舉步維艱。
同時,在迪佛力求精確的筆觸下,與紐約大異其趣的原始密林如赴當地,增添了臨場的真實感,也讓現地知識不足的萊姆更是捉襟見肘,而人質救援行動依然刻不容緩。在熟悉中持續創造新意,迪佛對類型小說作了很好的詮釋。
《空椅》發表隔年,得到W. H.史密斯傑出讀物獎,在迪佛四次入圍美國愛倫坡獎、三次榮獲艾勒里.昆恩讀者年度短篇傑作獎的輝煌紀錄中,再添一筆。
文∕推理作家 既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