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架構下之行政執行法,乃於民國87年11月11日修正公布。
其中,民國94年6月22日總統修正公布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之規定,並於同年7月28日施行;民國96年3月21日修正公布第七條,並於同年5月1日施行;,98年4月29日修正公布第十七條,並於同年6月1日施行;98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第二十四條及第四十四條;99年2月3日修正公布第十七條以及增訂第十七條之一(禁奢條款)之規定。並且,因應相關法規之修正,原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乃列屬「行政執行處」之權責事項,自101年1月1日起改由「行政執行分署」管轄。
針對行政強制執行之相關概念,本書首先採用歷史與比較分析方法來敘述,其目的在於將德日兩國行政強制制度與我國作比較分析,並對德、日兩國之發展作相當詳細敘述,藉此檢驗我國之制度,並足以作為學術探討之用。此外,本書除對本法之法條充分加以介紹、詮釋外,並也針對近年來行政執行法相關修正之內容及未來修法之趨勢、建議有詳細介紹,得供學生作為一般教科書之用。而行政法一科也為高普特考眾多考試科目中的必考科目之一,行政執行法乃屬其中相當重要的一環,是故,本書亦為學子參加考試的必備參考書籍。
並且,行政執行法係行政機關行使強制執行手段之重要法規依據,是故,除了法務部、警察機關之外,一般行政機關對行政執行法亦有需要進一步加以瞭解。就此,本書足以提供一般行政機關執法時參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