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第一本全面介紹身心障礙者社會模式的書籍,以英國經驗為題材,作者從名詞定義、到立法政策,乃至實務發展,詳盡說明身心障礙者社會模式的精神與意義。內容涵蓋身心障礙社會工作中的重要議題,包括教育、就業、住宅與獨立生活運動的發展,另檢視身心障礙者在不同社會角色的處境,包括兒童、家庭成員、兩性關係、為人父母、邁入老年等,此外另介紹加工自殺(安樂死)與仇恨犯罪兩個主題。
而英國實施的直接給付制,讓服務回到使用者手中,自己決定,並且學習承擔決定的結果,是對公共政策與實務工作者角色的挑戰,更是突破社會對身心障礙者能力的想像,如果所有的政策與服務真正的想促成身心障礙者獲致獨立及尊嚴生活,那麼我們還有什麼需要發展及努力的?本書的討論,也提供了思考的方向。
臺灣從1997年《殘障福利法》修訂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後,公部門經歷了公共行政上的重新調整,身心障礙者開始成為各政府部門應考量的服務對象。然而這幾年來,身心障礙者仍不時走上街頭,爭取權利,因此徒有社會模式的立法精神仍不夠。本書從立法到實務,介紹各種政策從規劃階段到執行階段,應如何充分考量身心障礙者使用服務、表達意見及落實公民權的重要性,是公共行政與實務工作者絕佳的參考指南。
各界推薦
「本書內容擲地有聲,可激發學生思考歧視的議題。」――Jackie Hughes
英國哈德斯菲爾德大學(University of Huddersfiedl)高級講師「本書非擁有不可!」――Pauline Noden
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中心(Social Policy and Social Work)
「本書的付梓,對正在推動ICF新制的臺灣身心障礙福利體系,有如暮鼓晨鐘。」――林萬億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