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序
跨千禧年以來,各國都陸續面臨數位電視轉換、寬頻普及發展、新媒體衝擊以及數位匯流帶來的修法問題與挑戰。數位電視到底有何優點?可以給消費者、廣電業者或國家帶來哪些好處?民眾如果對類比電視的現況能接受的話,為何要轉換到數位電視?事實上,數位電視不僅是無線電視或有線電視的數位化,更可帶給消費者更好的節目畫質,更方便的收視方式,以及更新的整合性服務。
台灣逾半數家庭擁有兩部以上的電視機,民眾家裡的電視機若都要看數位電視,就得各自裝一個數位機上盒,或添購內建數位訊號接收器的電視機,這樣勢必增加收視的消費。從政府的角度看,數位化後類比頻率回收,可交還政府做其他用途。從業者的角度看,數位化發展需要更多資金的投入,難免希望政府有所補助或是提供獎勵措施。因此,如果沒有辦法創造消費者、政府、業者的三贏,數位化政策實難推動。
2004年行政院新聞局曾預告2006年全面回收類比訊號,並於2010年完成無線電視「全面數位化」目標。然而數位電視轉換的進度延後,2009年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式承接「類比無線電視頻道收回計畫」,並研擬「無線電視數位轉換計畫」。經總統馬英九宣布2012年為「高畫質數位電視元年」後,終於在2012年6月30日關閉無線電視類比訊號,完成無線電視全面數位化。
另一方面,NCC在2007年5月曾舉辦第一次第二梯次數位無線電視發照的公聽會,計畫發出四張各6 MHz的執照,第二階段則計畫發出一張12 MHz的執照。2008年12月交通部也舉辦了一場公聽會。時隔一年,行政院核定通過交通部建議發出五張數位電視執照及兩張行動電視執照之規劃。但因NCC歷屆委員對第二梯次數位無線電視的發照方式意見不一致,截至2014年3月為止,仍未定案。
我國有線電視數位化的腳步在NCC成立時仍然非常緩慢。外資經營的有線電視未積極投資建設。本國有線電視業者或許擔心數位化後會提早實施分組付費,影響收入。所以NCC雖然規劃一些數位化時程,業者未必願意遵從,直至主管機關祭出一些政策法規,有線電視業者的腳步才開始加快。
數位匯流的發展趨勢使得我國傳播產業產生極大的變化,並進而衝擊政府的法律管制及政策制定。2010年行政院公布數位匯流發展方案,經過修訂,目標改為2014年底有線電視要全面數位化,2015年新興視訊服務用戶普及率希望達到50%。
2011年編者邀請國內九位對數位電視發展關心的產官學者組成團隊,在政大傳播學院頂大計畫的支持下,完成了「數位電視與新媒體平台政策白皮書」,於2012年2月發表及正式付梓。這本白皮書不僅向政府提出建言,也向業界提出對策。針對數位無線電視的部分,白皮書建議第二梯次數位電視的執照發放方式,應該改為發兩張大的平台(MUX)執照,每張執照的頻寬為18MHz。此外,無線電視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用其頻率提供行動多媒體的服務。白皮書對數位有線電視的建議,則是鼓勵業者提供免費數位機上盒,以及以「戶」為收費單位,政府則對費率審查放寬管制,只審查基本頻道。在IPTV服務方面,白皮書也建議黨政軍的管制應予鬆綁,除政黨仍不可以經營媒體之外,應適度開放政府參與IPTV(如中華電信MOD)經營與政治意識型態無關的節目(例如體育節目、音樂節目等)。為了公平起見,白皮書也提出IPTV與有線電視必須齊一管制的觀點。
本團隊所提出的政策白皮書,似乎已對主管機關在數位無線電視平台執照的頻寬規劃有部分影響(例如第四屆NCC委員提出發放兩張12MHz的數位電視執照)。為了讓國內各界進一步瞭解本團隊對於數位無線電視、數位有線電視、IPTV、行動多媒體,以及其他新興媒體服務的政策建議,本團隊花了一年多時間繼續針對美國、歐盟、英國、日本、韓國及中國大陸等國家,深入研究其數位電視與新媒體平台的發展政策與策略。在此基礎上,本書再次邀集十位國內對此議題有深入研究的產官學者,蒐羅國內外相關重要文獻,延續前述白皮書所提出的各項政策議題,鎖定國際主要數位電視與新媒體的政策與策略進行比較分析,獲致若干結論。
世界各國數位電視與新媒體平台的發展及相關政策有其差異性,各有其可供參考之處。從歐美來看,美國重要之處,在於政府以提供每個家庭兩張折價券之方式補助全美家戶購買數位機上盒,對於推動數位轉換時程有絕對的影響。英國數位無線電視平台Freeview推動數位電視的作法以及將無線電視與網路電視加以整合的YouView平台,都可以作為我國數位無線電視與網路電視發展的參照。
亞洲部分,日本值得借鏡的地方,在於其發展高傳真與高品質的節目策略。為因應IPTV的發展,日本快速通過「電氣通信役務利用放送法」,讓業者在製播分離的模式下活絡市場。至於韓國高寬頻普及率和商業節目製作模式、行動電視T-DMB的營運及S-DMB失敗之原因、有關IPTV之網路多媒體事業法的法律規範、KT併購直播衛星SkyLife與有線電視的競合關係,都值得台灣瞭解或借鏡。另外,中國大陸的媒介制度雖然與台灣很不一樣,但由於近年兩岸交流頻繁,其數位電視與新媒體的發展過程與現狀亦值得我們關注。
由於媒體及新科技變動快速,本研究團隊為使本書更具收藏價值,在撰寫的過程即不斷思考如何提供讀者一個共同架構及歷史脈絡,以便從各國經驗瞭解共同主題的政策與策略,最終目的是希望提供國際經驗供我國借鏡,並且提出系統性的整理、分析與文獻。本書針對前述國家的數位電視與新媒體平台,除在政策、法規與發展面向以代表性的案例進行探討之外,並從我國數位媒體現狀加以對照及分析,冀能協助找出目前各媒體平台發展困境的解決方案,期使我國的通訊傳播產業能更加健全發展。
本書感謝所有作者的通力合作。謝謝國立政治大學前傳播學院院長鍾蔚文教授及現任院長林元輝教授的支持及呂春美專員的行政協助。同時,也要感謝國立政治大學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的部分經費支持,使本書得以順利付梓。另外,本書的外審委員交通大學傳播研究所李秀珠教授及前新聞局副局長洪瓊娟教授,對本書每章內容細心審閱並提出建議,使本書能更臻完善。本書助理徐也翔幫忙校對、編輯,功不可沒。揚智文化公司的閻富萍總編輯對本書的支持,本團隊也在此表達深切的感謝之意。
劉幼琍
2014年3月31日
政治大學廣電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