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
是私生活中的神祇,
是宗教消失後的宗教,
是所有信仰盡頭的終極信仰。
是私生活中的神祇,
是宗教消失後的宗教,
是所有信仰盡頭的終極信仰。
愛是兩個人的徹底民主形式,
愛是全然個人的自我負責。
愛就是與自我相逢,是再創由你我組成的世界,
是瑣碎而不帶道德禁令的浪漫主義,
正變成一種大眾現象:愛,世俗的宗教。
那些期待找到愛的人,都正尋求此時此刻的救贖,
所謂的「彼岸」就在此世,
有它自己的聲音、形體與意志。
宗教告訴我們有死後的生命,
愛卻說,生命在死之前。
如果不正是因為另一個人使我成為我,
我為何要將另一人據為己有呢?
不過這正包括了一個佔據的特殊模式,
另一人的自由本身正式我們想要擁有的。
本書從社會學角度來審視愛情,將個別的生命史經驗放在較廣泛的社會秩序中來理解,或許更可以領悟到:混亂與正常都屬於秩序的一部份,正常或穩定代表著理想的狀態,混亂或不穩定則是現代人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愛情的正常性混亂,就是這兩種矛盾的統一。學著忍受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