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序
2010年三月開始帶領學生執行「海市蜃樓」拍攝與書寫計畫時,並沒有想到能出到第四輯,台灣公有閒置設施數量之多,超出所有參與同學的想像;政府雖然於2014年初公布了一百八十三件閒置案例(附件一),卻似乎只是冰山一角,連政府都不知確切數量的這個無底洞,因為尚未算入土地成本與通貨膨漲等因素,投入經費總數可能遠高於主管機關承認的數百億元,而活化失敗的案例更使財政雪上加霜。有關單位雖然召開多次檢討會議(附件二),但礙於行政效率牛步及缺乏成功活化經驗傳承,實際成效不如預期。
就本書編入的一百件案例分析,除卻不可預期的天災之外,閒置因素錯綜複雜、互相牽動,初步歸納如下:
時空變遷導致原始規劃用途消失──例如許多傳統市場因為在地消費習慣使然,二、三樓以上店舖往往招商困難,加上便利超商、大賣場及百貨公司競爭,導致閒置率偏高。而冷戰結束、二岸敵對關係趨緩,國軍調整備戰佈署,眾多軍事設施或單位合併裁撤,不僅遺留二百多處閒置營舍,而上千公頃眷村土地也逐步釋出活化;然拆遷背後利益龐大,土地轉型正義應審慎處理。近年來,少子化趨勢迫使上百所國民小學面臨裁併或廢校命運(附件三、四、五、六),未來數量可能還會增多,應結合民間資源活化運用,再造社區活力。以上三種類型眾多案例,閒置原因雖來自客觀環境變異,政府若能積極與民間力量結合,仍大有可為之處。
政策制定與民意脫節──例如二、三十年前推動的「一鄉鎮一停車場」、「一縣市一焚化爐」、「一鄉鎮一游泳池」……,這些在雨露均霑政策下建造的建物,因營運成本過高或當地運能不足而閒置;而近年來「園區」概念興起,各式各樣「綠能環保園區」、「有機農業園區」、「生物科技園區」、「文化創意園區」……蔚為風潮,由中央領頭、各地方政府一窩蜂跟進,以「園區」概念之名整頓被劃入範圍內的各種有形與無形事物,甚至與資本家合作形成大型BOT圈地計畫,建商趁機炒作周遭地皮,其它各縣市為了政績也陸續複製都市園區模式,但未事先審慎評估市場供需及客觀環境變化,導致部分園區閒置率偏高;有些工業用園區甚至以開發主義為由,變相強徵民地或農地,形成民怨。
規劃不周──通常由地方政府提出需求,提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或備查,再由執行單位主導學者專家會議,委託團隊規劃藍圖,但往往因前置考察不夠周延或未深入了解當地居民所需,加上好大喜功、剛愎自用的官僚心態,或對參觀人次過度樂觀、迷信國際名牌設計卻水土不服等因素,在華麗現代化的建築外觀下,內部空間卻不見得實用;此外,相關法規讓委外經營者處處制肘,營運無法自負盈虧而陷於無能永續經營的窘境,卻也因缺乏退場轉型與節制機制,最終形成低度使用或招標不易的狀態。
競選支票與綁樁文化──這種現象在民主制度國家中屢見不鮮,主要是候選人為了勝選以獲得行政權力,開出各式不見得符合當地需求的發展承諾,即所謂的「競選支票」;而具規模的政黨為了獲取執政權,往往透過許諾地方建設獲取選民支持,動用黨工遊說或暗置樁腳以鞏固選票及地盤勢力。其中以興建大型公共建設為大宗,因為短期即具體可見政績,而有些工程為了搶標,在「政商蟑螂」護航下打通黨政關節,在層層回扣中形成了封閉型金字塔利益結構,因此出現許多為了兌現政見卻與實際功能脫節的公共建設,難逃完全閒置或低度使用的命運。
圍標及綁標──公部門標案通常會採最低標得標,因此有些企業會成立衛星公司或私下串通其它同行抬高或壓低底價,甚至投標者之間先進行內部競價(俗稱「搓圓仔」),內定中標者再參與投標,當任何一家公司取得標案後再進行分配,排擠其他競爭者從而謀取利益,因常有黑道以不法手段介入,遂稱「圍標」。而招標人洩漏底價或為特定廠商訂定特殊投標條件,即稱「綁標」,經常與地方政治勢力或綁樁文化搭配運用。
業務貪瀆與工程弊案──某些案例涉及圖利廠商,或承辦業務者與業者過從甚密,暗中幫助特定廠商順利得標或驗收通過,以獲得檯面下的報酬回饋。部分主管因特定政治傾向或利益分配所需,事先洩露底標或評審委員名單給業者,得標價與底價雷同並不罕見,若非內神通外鬼,何必懼怕監察院、政風處調查?收押入監的公務員時有所聞,卻仍難以抑止旁門左道大開其門。
施工品質不良──俗稱「豆腐渣」工程。通常發生在以最低標得標的案例,某些不肖廠商為了打通行政關節付出回扣,轉以變更設計、偷工減料、替代材質等方式降低成本,加上監造不嚴、品質粗糙,完工後問題層出不窮,甚至也有部分拆掉重做的案例;或有些勉強驗收通過後卻發生漏水、壁癌、龜裂等現象,導致實際使用者需重新整修,增加營運成本負擔,甚至也不乏無法使用的案例。
行政程序未臻完備──屬於行程瑕疵。通常是為了規避相關法令,例如未審先建導致無法取得使用執照,或興建途中變更名目驗收困難,或工程層層轉包,工期一再延宕、追加預算,甚至政府承辦單位與承包商互相指控而進入司法程序,導致工程無法走完法定程序而閒置。
機關搬入新建物導致原建物閒置──2010年十月二十五日五處縣市合併成為直轄市(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原縣府公務機關旋即改制、遷入新居,遺留下許多原本嶄新的縣府廳舍,應公務性質用途改變,缺乏轉型計畫因此閒置。另一種類型為機關搬入新落成的辦公建築後,原單位搬離舊建物後因缺乏再利用規劃,縱使建物堪用卻仍閒置一旁。
老舊建築、歷史建物或古蹟缺乏經費維修──政府立於良善基礎推動文化資產保存,但往往缺乏經費維護、或整修經費數倍於重建經費,時常滯礙難行;或整修後因常態補助有限、入不敷出,導致缺乏專人管理而再度閒置。另外就現實層面來說,一但被中央指定為古蹟或歷史建物,產權所有者日後即無法拆除另闢它物,有時在通過政府保存前卻被無名大火吞噬,其中蹊蹺耐人尋味。
管理不善──某些場館因由業務承辦員兼職或專業人力不足,有些縱有替代役看顧展場,但缺乏企劃、推廣、宣傳及管理能力,導致場館開館時間不定,甚至產生某些權宜規定,例如需電話團體預約、開放時間比照公務員上下班(並有午休)、參觀者入場前需登記人次、為節省開銷電力時有時無、甚至乾脆暫停服務……,主管機關缺乏考核及退場機制,以致實質營運在缺乏專業人力、足夠物力而顯得有心無力,加上宣傳管道狹窄、展品千篇一律、活動索然無味,自然乏人問津。
資本門重於經常門──經常可見在富麗堂皇的公共建築外觀下,實質營運內容卻乏善可陳,除了專業人才不足之外,根本因素在於政府會計部門過於重視「資本門」(有形資產),忽略「經常門」(經常性經費支出),往往導致經費不足影響正常營運,例如許多地方文化館、文化展演設施、歷史建物與古蹟、社會福利設施……等,皆經常面臨空有豪華設施卻陷於營運窘境,資本門與經常門的比例應考察營運特性與重點,以實際營運優劣狀況,逐年作為經費補助調整的參照。
文化保護主義淪於文化工業樣板──為數眾多的地方文化館、客家文化館、原住民文化館……,許多展覽內容同質性過高,並經常以保障少數族群文化之名行置入性政策行銷之實,反而弱化了多元族群文化發展的可能性。而近期快速興起的文創園區,其邏輯目標是透過文化包裝創造產值,但也可能慢慢變質為某種文創樣板,甚至為了創造產值而將許多原本優質卻不受市場青睞、不安全的內容排除掉,比如說政治議題、統獨意識或色羶腥,當然還有宗教偏見與前衛藝術;只剩下小清新、小確幸、創意市集或是電玩、動漫、偶像劇等通俗文化大行其道。若將文化的未來發展交給政策管控、市場操縱或媒體主導,可能逐漸成為一種窄化的「文化工業」樣板。
閒置空間活化後再閒置──許多原本閒置空間因「閒置空間再活化」的政策支持,修繕後委由民間單位營運,因多數營運經費來自政府補助,礙於法規無法自負盈虧、平衡開銷,往往在熱鬧的展演活動之後,因常態性補助不足又無法自闢財源,無專業素養的主管機關承辦員干預專業經理人時有所聞,合約到期後經營者因諸多因素常萌生退意,其它原本有意願接手的團隊也避之唯恐不及,導致活化失敗、再度閒置。
時至今日,台灣已逐步邁入少子化及高齡化社會,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國家在追求高度經濟發展的國際競賽中,因客觀環境變化及社會體質調整不良,昔日「亞洲四小龍」榮光褪色,社會正義在M型化結構日趨穩定之下,普世價值觀日漸扭曲,房價高漲、稅制不公、教改失敗,公民被剝削感加重,人民對政府的信任感降低,年輕人出路狹窄,「蚊子館」不斷形成,造成了政府財政上的長期負擔,猶如膽固醇經年累月地屯積,終有導致中風的一天。
如何有效防止並降低「蚊子館」的生成,中央政府應嚴格從上游管控公共工程政策,先防堵並勸退「蚊子館」滋生,同時採取有效方式清查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閒置公共設施,建立完善退場機制,配合民間媒體或個人舉報系統,全面掌握清單並造冊備查,再結合社會非營利組織、慈善機構、弱勢團體、藝文及學術單位……,以長期認養、信託託管、低價租賃、無償使用、回饋計畫……等靈活具彈性的活化策略,從社會福利觀點為發展基礎,先求降低當地負擔,再設法平衡收支,進而自立更生,釋出閒置空間給真正需要空間的人們。
姚瑞中於2014年中秋寫於幻影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