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服務使用者能力檢核評估表
編製暨使用說明
一、適用對象
本能力檢核評估表適用於18 歲以上心智障礙者。
二、目的
為評估服務使用者之生活適應能力,以作為教保人員提供支持服務之依據。
三、編製基礎
1. 本能力檢核評估表係參考SIS(支持強度量表)六大活動領域之精神,並考量「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中所強調的環境因素,由多位資深之專業服務人員依據實務服務經驗共同編製而成,其規劃內容包含六大領域及九大項目。
2. 六大領域分別為「居家生活」、「休閒娛樂」、「健康管理」、「作業活動」、「家庭支持」與「社會參與」等領域;九大項目分別為「生活自理」、「動作技能」、「人際溝通」、「休閒活動」、「性別教育」、「膳食處理」、「技藝陶冶」、「社會適應」及「輔具應用」等項目。透過六大領域與九大項目的搭配運用,期能涵蓋成年人獨立生活中所需各項能力。
四、操作策略
1. 藉由能力檢核評估表之九大項目為服務使用者進行能力現況評估,了解符合服務使用者在各項目所列「目標」的能力表現,並配合其服務需求,以擬定出服務使用者個別化服務計畫。
2. 在實務操作上,須依據服務使用者實際狀況與需求,並考量機構服務型態及服務內容,將九大項目中之目標適性調整並歸納至六大領域之中,為服務使用者擬定最適切的長/短期服務目標。
五、功能
本評估表具評估、服務/支持、溝通與評量四大功能,其內容如下:
1. 「評估」:在提供服務前,運用此評估表以了解服務使用者在九大項目之能力狀況,以此作為基礎點;同時可作為提供服務後定期回評之用,以了解服務使用者在各項能力的表現是否有所改變。
編製暨使用說明服務使用者能力檢核評估表
2. 「服務/支持」:依據評估結果,作為擬定「個別服務計畫」之長、短期目標的直接依據。
3. 「溝通」:透過評估的教保員可藉此與家長/屬及其他相關專業工作人員溝通討論,以達成評估結果之共識。
4. 「評量」:經由定期或連續性評量,教保員可評估服務使用者接受服務的成效,並依其評量結果實施服務調整或進行追蹤輔導。
六、內容
本評估表包括對服務使用者於九大項目的能力評估,其內容如下:
1. 「生活自理」:包括飲食、如廁、漱洗與衛生、穿著、處理衣物、清潔工作、維護健康、家電用品的使用與維護等八項,共202 個長/短期目標。
2. 「動作技能」:包括精細動作、粗大動作及體適能等三項,共80 個長/短期目標。
3. 「人際溝通」:包括基本理解能力、基本非口語表達能力、基本口語表達能力、人際互動能力及自我倡導等五項,共55 個長/短期目標。
4. 「休閒活動」:包括個人嗜好活動及適齡的活動等二項,共23 個長/短期目標。
5. 「性別教育」:包括性別辨識、自我保護與尊重他人、性別互動等三項,共25 個長/短期目標。
6. 「膳食處理」:包括簡易烹飪一項,共45 個長/短期目標。
7. 「技藝陶冶」:包括基本閱讀、使用金錢、看時間、測量及工作習慣與態度等五項,共107 個長/短期目標。
8. 「社會適應」:包括一般的社會適應行為、購物能力、餐廳用餐能力、運用社區娛樂設施能力、運用社區服務設施能力、安全行走能力、搭乘公車/捷運的能力及搭乘其他交通工具的能力等八項,共57 個長/短期目標。
9. 「輔具應用」:包括輔具使用一項,共5 個長/短期目標。
七、檢核代碼
能力檢核評估表檢核代碼:「1」完全支持;「2」動作協助;「3」動作示範;「4」動作指示;「5」口語指示;「6」口語提醒;「7」依指示卡或圖片完成;「8」獨立完成;「/」不適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