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探險家羅伯特和樂的家,在一夕之間變了樣——妻子瘋了,常鞭打受傷後駝背的兒子,還會吸小女兒的血……求助無門的情況下,他只好請高中同學福爾摩斯來幫忙。原來是大兒子因為嫉妒,以帶毒的土人的箭傷了小妹妹,他的繼母不忍兒子受罰,因此暗裡將小女兒脖子上的毒吸出,被傭人看見,因而誤會她是會吸血的瘋子。
書中主角簡介
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
生於1854年。鄉紳後代,長他七歲的哥哥麥考夫是內閣祕密調查局局長。夏洛克在牛津大學專攻化學,不擅交際,愛思考。精通劍術、拳術。被同學的狗咬傷後,兩人反而成了莫逆,一次拜訪同學家,推測出同學父親的一樁陳年往事,也因此引發他踏上偵探一途的興趣。23歲在大英博物館附近的蒙塔格街創立私家偵探社,一邊研究科學,一邊接辦同學介紹的案子。27歲與退役軍醫華生結識,並合租貝克街221號B室(221B Baker Street),兩人協力辦案。
每日必讀大量報紙。最大的興趣是音樂,拉得一手好小提琴,最不離手的嗜好是抽菸斗。射擊神準,善於運用心理學和邏輯學分析推理。偵查過六十件膾炙人口的案件。58歲隱退。
約翰‧H‧華生Dr. John Hamish Watson
於1852年,26歲獲得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結業後隨軍赴阿富汗任軍醫,28歲負傷回倫敦。結識福爾摩斯後,兩人合租貝克街221號B室。36歲與梅麗結婚,搬出貝克街,自己成立診所。42歲,梅麗過世,結束診所,再回貝克街。其間皆不間斷的跟隨福爾摩斯辦案,並詳細記錄偵案過程,再發表於報章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