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吉羊‧真心‧祝福》〈代序〉
玩,一切都為了遊戲
──包括詩與繪畫/視覺圖像意義的探索
◎林煥彰
0、寫在前面
這篇文字,是我今年3月31日下午,在漳州閩南師範大學文學院和明道大學文學院合辦「2015閩南詩歌文化節」主題論文發表會上、所做的報告;其他地方還未發表,現在我拿它放在這個即將出版的、自己認為滿特別的一本詩畫集《吉羊‧真心‧祝福》作為「代序」,原因和目的,看似有點偷懶,有點勉強,但仔細想想,我這上半年「周遊列國」的行程中,凡我去國的地方,如三月的緬甸仰光,中國漳州、廣州,台灣的路竹、嘉義、新竹、花蓮、桃園、蘇澳、馬祖以及七月會去的泰國曼谷等的講學,我都派上了這個講題,和大小朋友分享我在寫詩、畫畫是如何的注意、重視「遊戲精神」,探索「視覺圖像的意義和表現」。因此,我再借它,利用一次,就我這本書的內容、主題意識來說,也算是滿吻合的。
一、我,一直在蛻變
很抱歉,我只有想法,没有理論;長久以來,應該說,超過半個世紀,我寫詩、畫畫,我思索、我累積想法,但不做研究;所以,我没有理論。我的想法,一直在修正,在改變,也可以說,這是一種自我訓練,自我成長吧!
〈玩,一切都為了遊戲──包括詩與繪畫〉我提出這樣的講題,不是故意表示要對文學、詩、繪畫、藝術,有任何不敬的意思;我的想法,恰好相反,我與詩和繪畫相處,超過半個世紀;雖然,我兩樣都做得還不怎麼樣,但我依然不減我對她們的熱愛。詩人余光中曾經說過,他是文學藝術的「多妻主義者」;我想,我喜愛文學、繪畫、藝術,還包括兒童文學,應該也可以算是、屬於「多妻主義者」。說好聽一點,我認為我從事文學、詩、繪畫、藝術的創作,是一項神聖的天職;談這個議題,就是一項嚴肅的課題。在這裡,我要先感謝父母,感謝天地,也感謝我所認識的朋友們,以及在我生命中、我所碰到的任何一個人,任何一樣事物,直接間接,對我都會有很大的啟發和幫助;他們會潛在的影響我,没有他們,没有這些、那些,我就不會寫作,不能寫詩畫畫,就沒有今天的我。我,不是現在的我;我一直在蛻變……
二、我最新的「詩觀」
2014年12月28日上午,我參加在台北文化部所屬,由國立台灣文學館負責管理、專門推動「詩的復興」、在一座日據時期舊建築空間整修的「齊東詩舍」,舉辦《詩,大集合》活動中,現場張貼一張海報,徵求與會的人即席寫詩,留下原稿給主辦單位;我一時興起,當下寫出〈活著,寫詩〉數行文字,表示我個人對「詩」的感受和想法,現在也拿來和大家分享;我這樣寫着 :
什麼都會死,
只有詩才能活着 ;
寫詩,她會比你
活得更久。
(2014.12.28/11:15台北齊東詩舍)
後來,在今年元月中,我這幾個字的想法,一直在腦海中浮現。有一天,我又將它們縮寫成更短,剩下幾個字 :
活着寫詩 ;
死了,讓詩活着。
這兩行文字,現在就變成我最新的「詩觀」。我說我「最新的」詩觀,表示我以前也有和現在不一樣說法的「詩觀」;譬如前年,我出版一本有關詩的論述性文集,取書名為《寫詩,折磨自己》(台北秀威資訊‧2013.06.),是因為書中有篇文字同題,談到寫詩「修改」(推敲)的問題,很重要;因此,我藉它作為書名,也就成為我的另一種「詩觀」。
詩觀,會變,可以改變,會隨著自己的「成長」而改變;尤其,個人「自己的」詩觀,可以不斷修正、改變。當然,也可以(也可能)永遠不變;那是個人的一種觀念的形成;觀念引導(會影響)行動,行動就是觀念的表現,用在寫作上,或繪畫、藝術、發明等等,就是創作的一種行為和成果。
三、我的「遊戲精神」
以上的一些想法,我說的和做的,看起來似乎有些矛盾,但絕對不是矛盾。我所要講的,或說我所要強調的,就是一種:「遊戲精神」。遊戲,讓我覺得有很多可能,可以有不斷嘗試的空間,讓我可以不斷探索、實驗,不斷寫作、畫畫……創新。
也正因為我寫詩之外,還喜歡畫畫,我便長期養成對視覺圖像產生好感,會特別注重培養敏銳的審美能力和感覺;透過視覺圖像的聯想和思考,它較容易幫助你獲得具體的聯想,產生特殊的美感或深厚隱含的寓意;這些,對詩的創作,恰好有很大的激發、補助作用,讓你隨時萌生翻新、創作的意念和想法,以及強烈的表現欲望和精神。
「遊戲精神」應該是屬於一種天生的本能,任何人都有這種單純的天性,但有極大部分的人卻逐漸喪失這種天生的本能,變成很嚴肅,自己活得無趣,也讓人難以親近:這樣的人,從事文學、藝術的創作,很可能就會板著臉說教;但有自覺、懂得有幽默的創作,就會把它當作打發無聊的一種珍貴處理態度。依據加拿大現代著名戲劇家《小皮耶》兒童劇導演、傑賀飛‧高登候所說的「創意是來自打發無聊」(見2009.7.6《聯合報》AA3親子書房版專訪報導),是不無道理的。我個人的「玩」的遊戲概念,始於2003年4月應香港教育學院邀請,在兩所大學做了兩場同題演講;我透過我的講題:〈說詩‧唱詩‧演詩〉,提出為兒童寫作童詩、童話,首先應該要讓兒童喜歡看、喜歡讀,其中蘊含的特質、美意,才有可能讓他們樂於接受,進而產生內化的影響作用。這種「遊戲精神」的想法,十幾年來,凡是有關詩的創作,在國內外,不論和大人、小孩談詩,我都喜歡和大家分享這種想法。
至於我個人自己的寫作,不論是為成人或為兒童,我寫詩,自然也就會受到自己的觀念(想法)的引導,寫我自己想到、發自內心、自認為有趣有意義的東西,有聲音有形象有生命的盡力表現出來。譬如不久之前,我從國家圖書館走出來,看到路邊人行道的瓷磚上、錯落有致的幾片落葉,感到很有趣,我瞬間冒出一種遊戲意念,馬上聯想到一般老人家下棋的畫面,當下寫出了〈瓷磚上的落葉〉:
光陰,下棋;
時間和空間,
對奕。
(2014.12.29/09:00研究苑)
當然,這樣的文字,不是為小朋友寫的,而是寫我當下的感觸;從2003年元月起,我在泰國、印尼開始提倡寫六行小詩,含六行以內的一種小詩的新形式,這樣的東西,自然的就有可能會成為我的小詩的一種。
四、我的詩和我的畫
我的小詩,是我長久以來喜歡寫作的一種詩的類型。
在這個小節裡,我不標示「我的詩和畫」,而以「我的詩和我的畫」,表面上看,我似乎不懂得詩文學簡潔表現的道理,捨棄簡潔不用,而採取的是一種囉嗦的說法;為什麼?我的想法和我的意思,是要釐清「我的詩」和「我的畫」,未必是人家一般認同的「詩」或「畫」,而是我要強調「我的詩和我的畫」,就是屬於「自己的」我的樣子的「詩和畫」。
屬於「自己的」,在「創作」上,是一種很重要的觀念,也是自我價值觀的建立。我總是這樣想,也這樣要求:把「詩」等同於「創作」。因此,說「詩」就是「創作」的東西;不能模仿,不能重複別人,也不能重複自己。每寫一首詩,都是新的開始;它是有生命的,我們該讓它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感覺……
至於我的畫作,則更接近遊戲的塗鴉之作;這也許從學院的純粹繪畫觀點來看,很可能是有問題,但我自己認為,由於自己沒有天份,又無法下工夫,可是我又不能放棄這方面、難得從年輕時就開始培養出來的興趣,所以我很早就自我安慰,提出一種自以為是的「繪畫觀」──「高興就好」,「好玩就好」;一直以來,我這種想法,也沒有改變、或修正,就繼續延用這種想法在塗鴉;而且,我不僅塗鴉,也還畫貓,畫馬,畫羊……,當然,以後也可能還會畫其他我想畫、我能的東西;就這樣,自己覺得好玩,很自在很從容,完全沒有所謂「好壞」的功利的心理負擔。可是,就因為這樣,讓我覺得作為一個「人」,活的很像人,很有尊嚴,很有理直氣壯的想法和做法,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所以,「玩,一切都是為了遊戲──包括詩和繪畫」,這就是我現在的想法。
(2015.03.03/23:16研究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