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蘇格拉底說:「未經檢驗的人生不值得活。」19世紀著名的英國哲學家密爾 (John Stuart Mill) 也曾說:「寧可做一個不快樂的蘇格拉底,也不要做一隻快樂的豬。」過著未經檢驗人生的人或快樂的豬,無法脫離理盲及濫情;相較之下,透過哲學思辨,我們可以脫離理盲及濫情,而成為蘇格拉底及密爾所期許的理性的人。
理性的人以追求真理為職志;然而,理性的人卻也可能因求知慾無法獲得滿足而不快樂。既然如此,何苦追求真理?這真是大哉問!所幸對此問題,著名哲學史家威爾˙杜蘭 (William James Durant) 曾提出了下列終極答案:「真理不會使得我們富有,卻會使得我們自由!」
「自由」很可能正是哲學探究的終極目標,也正是本書的主題。
在哲學探究中,「應用倫理學」是和我們日常生活最貼近的領域之一。它探討日常生活中我們可能面臨的實際道德問題,例如最近臺灣社會為多元成家法案爭吵得不可開交,反對者斥贊成者違反自然,而贊成者視反對者漠視人權,兩造都認為對方的主張站不住腳。又,宗教教義或法律規定是倫理道德的最終解答嗎?如果不是,那麼倫理道德的基礎又是什麼?此外,我們還常困惑難解:當道德和自由、平等或人權產生衝突時,究竟應該選擇何者?以上,均是應用倫理學探討的問題。
本書尤著力聚焦探討應用倫理學中的「言論自由問題」。我們要問:俗諺「言論不會傷人,只有石頭會傷人」;然而某些言論 (例如網路霸凌言論) 卻會對他人造成精神傷害;若是如此,政府到底能不能以「言論對他人造成精神傷害」為理由來限制言論自由呢?政府是否有合理理由限制猥褻言論 (例如A片)?智慧財產權是否侵害了言論自由?
事實上,對於言論自由問題,臺灣社會可謂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言論自由」一詞是日常生活中人人朗朗上口的基本語彙,以至於誤以為言論自由問題根本不需要深入討論,僅需訴諸直覺即可;陌生的則是,對言論自由問題背後哲學家對「自由」此一概念深刻、重要的哲學思辨。
筆者探究言論自由問題多年,發現主張不能限制言論自由的哲學家,大抵上是自由主義者,而這些自由主義者擁有的哲學必殺技威力強大,任何政府除非提出相當充分理由予以駁斥,否則根本沒有合理理由主張限制言論自由!四種必殺技如下:
一、「消極自由說」:言論自由必須是一種「消極自由」,而不能是「積極自由」。
二、「滑坡效應」及「寒蟬效應」:只有當限制言論自由的政策或法律通過「滑坡效應」及「寒蟬效應」的檢驗,否則這些政策或法律就沒有合理基礎,政府也就沒有合理理由限制言論自由。
三、「心靈中介說」:即使言論傷害了他人,然而由於言論的傷害是因「聽者的心靈作用」而起,說話者並不需為此負責;因此,政府不能以「言論傷害他人」為理由限制言論自由。
四、「以更多言論回擊說」:當A的言論傷害了B,此時B不是輸家,因為B大可以言論回擊A;換言之,對於言論所造成的傷害,我們總是可以利用言論來回擊,並尋求救濟;由此可見:即使言論傷害了他人,政府也不一定要限制言論自由。
本書中,筆者將對上述第一、二、三種哲學必殺技進行深入探討,並採取兩造對辯的方式,而非陷於泛泛教條宣示,訴諸八股陳腐之見。正好相反,有感於臺灣社會普遍不明瞭言論自由問題背後的哲學思辨及上述必殺技,其結果是在談論言論自由問題時,率皆落入理盲濫情、人云亦云的境地,以至於竟淪為自由的敵人而不自知!筆者希望讀者透過書中年輕學子對言論自由問題的理性爭辯、君子交鋒,得以反思、掙脫站不住腳的世俗偏見,而成為蘇格拉底及密爾所期許的理性的人,並獲得威爾˙杜蘭所說的自由。同時,更由衷期許能讓臺灣社會充滿更多自由的盟友及堅定的捍衛者。
本書的完成,首先要歸功於政大哲學系系友陳羿蓉的幫助。羿蓉在就讀政大哲學系時擔任筆者的助理,常常不厭其煩的回應(迎戰)筆者蘇格拉底式的詰問,並對故事情節和人物構思給予非常寶貴的建議。其他族繁不及備載的政大同學們,不管是與筆者在課堂上打兵乓球(有時像躲避球)般的問辯交鋒,或是在校園間不意的漫談閒聊,在在均讓筆者深刻體會教學相長的意義與樂趣。政大哲學系則提供筆者優良的寫作、研究及教學環境,在此深表謝忱。此外,對於三民書局編輯群寬宏大量的忍受筆者一再拖延交稿,可以回報的除了謝意外,還有更多的歉意。關渡平原的小狗們非常稱職的代替筆者已逝的愛犬阿大力,常常不計晴雨陪伴筆者在田園中散步、自言自語、構思書中情節,也是功不可沒。最後,對太座的感謝當然必須壓軸演出──雖然筆者並不因寫作而免除分擔家事,然而如果沒有內人的支持、鼓勵及管考,本書想必永遠無法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