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版序
1982年作者在三民書局出版的邏輯,在坊間及學校使用已逾三十載。早該修訂了。雖然作者之鑽研邏輯這學門,純屬機緣,赴美深造時,以「教育哲學」為主修,那是1970年作者考取教育部公費留學的科目。攻讀哲學博士時,指導教授要求「第二外國語」。作者在台灣求學,雖上過日語、法語,在師大教育研究所修碩士學位,上了兩年德文,且一週六天,每日一節(當時還未週休二日),但外文除了英文之外,實在沒什麼把握。美國教授說,如不考第二外國語,則該去修邏輯。作者上了邏輯之後,心得很多,收穫也不小,深覺這門「為學工具」的確深具價值。回國服務時,師大的「理則學」,有許多學系要求學生必修,但師大並無哲學系,「理則學」課的師資只好由教育系負責;可是多年來,學生反應不佳;更有「國文系」這種本來最保守也最「尊師重道」的學生集體抗議任課教師;理學院的學生也怪為何不教「數理邏輯」,怨聲連連。恰好,學過符號邏輯的,師大只有作者一人而已。作者乃本諸研究所得,向學生傳授,出乎意料之外,竟然常座無虛席,甚至有許多校外的「偷聽生」未曾缺席的來聽課。由於選課人數甚多,曾經有一年連續換了好幾次教室,因為容納不下,校方還希望我委屈一下在禮堂上。座位超過千人的大禮堂,上起課來,實在效果不佳,但仍「盛況空前」,是作者在師大教學生涯中最具有成就感的一件樂事。
邏輯是為學的基本科目,更是哲學系的「必修」學門。撰寫邏輯的學者向皆為哲學系出身,他們的著作,頗多參考價值。不過,作者卻遺憾的覺得,許多邏輯的書,太多的符號了,甚至艱深難懂。不知學習這些,對哲學之登堂入室有何幫助。不少學生之甲意於學邏輯,大概是希望在知識思考中獲得「合理」的答案。不幸的是,大部份的邏輯書籍,確實不具「實用」效果,或許徒陷於符號的數學演算,如此而已。此外,令人不解的是,一翻邏輯的書,一開始就談「推論」;不錯,「推論」(inference)是邏輯的核心,但「推論」之前的「命題」(proposition)解析,若未先具備,這是不妥的。尤其濫用一些看來深覺陌生的英文邏輯的注譯,明其意著實困難。作者決定另起爐灶,當年三民書局劉振強先生親自到寒舍商談寫作事宜,作者先交付邏輯草稿,輯成書後,似乎銷路不差。
「說清楚講明白」,這是台灣人多年來之習慣用語,也頗合乎「教育」的本意,也正是作者一向秉持的上課、演講、寫作、著書的準則,其實這正是邏輯學始祖之一的笛卡爾(Rene Descartes)所要求的為學要旨。知識探求或思考習慣,如能獲「清晰又有別」(clear and distinct)的觀念,才有實質的收穫。「清楚明白」是第一步,那是clear,但還須第二步,即distinct;distinct是「有別」的意思。A概念與B概念如皆「清楚明白」,但為什麼要有A、B兩概念,必因二者「有別」,所以「有別」的概念也不可小視,邏輯是分析的(analytical),分析才能上臻「清晰又有別」的地步,讀者看書,包括邏輯書,能有「清晰又有別」的概念,則學術造詣必更上一層樓。
修訂版改了原先的許多篇幅,那是累積數十年教學與研究的結果。也增加了一新單元。
林玉体
序於師大教育系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