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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腳與西服: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

小腳與西服: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

Bound Feet And Western D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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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美國亞馬遜 4顆星評價 ★★★★
  ●「人間四月天」的原著 ──小腳與西服


  民國初年,才華洋溢的現代詩人徐志摩、林徽音、陸小曼的戀情成為社會話題,到幾十年後看來,仍然有其時代意義。相形下,遭受與徐志摩離婚家變的元配張幼儀,始終聽不到聲音,本書揭開了歷史塵封的一角。這樁媒妁之言的婚姻維持了七年,在徐志摩以「小腳」、「西服」不匹配的情況下以離婚收場。

  張幼儀在不重視女性的傳統中國社會長大,離婚後力爭上游,成為上海的銀行家、服裝公司的總經理;而他的後輩,在上一代在東、西方衝突的恩怨中,找到自己的定位。張幼儀和張邦梅各自為中國婦女的經歷書寫了值得記憶的一頁,對生活在現代的女性而言,更是一件寶貴的禮物。作者張邦梅,張幼儀的姪孫女。生長於傳統的中國家庭,接受著美國式教育,中西文化的交錯,在她心裡形成困惑的一張網。她在就讀大學時,偶然在「中國史概論」這門課的課本上看見自己家中長輩們的姓名,並且得知中國史上最著名的浪漫派詩人徐志摩的髮妻張幼儀原來是自己姑婆。

  除了描述張幼儀小時後的經歷之外,也以張幼儀的角度描寫和徐志摩的婚姻。張幼儀生長於傳統社會,她的婚姻也是媒妁之言促成的,纏小腳、遵守三從四德是舊時女子該遵循的,雖然她躲過三寸金蓮的命運,徐志摩仍然認為她是「小腳」,自己是「西服」,他以「小腳與西服」傳達他想打破傳統、引進西方觀念,而張幼儀則成了中國現代第一樁離婚案的犧牲品,後來他靠自己的力量爬起來,成為當時的女強人之一。

  「小腳與西服」是張幼儀的姪孫女張邦梅訪問張幼儀而完成。兩代女性的相遇,娓娓道出「中國第一樁離婚案」徐志摩與張幼儀兩人離異的始末。平實的敘述中,蘊藏著張幼儀擺脫「小腳」桎棝的動人勇氣和智慧;也撥開作者內心的中西文化迷霧,找到自我的定位。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張邦梅


  張幼儀的姪孫女,出生於波士頓,在耶魯大學校園長大。二十世紀上半葉,張氏家族在中國是望族,幼儀的二哥張嘉森(君勱)創辦了中國民主社會黨;四哥張嘉璈(公權)在上海金融界享有盛名,曾任東北行轅經濟委會主委等要職。祖父張嘉鑄是幼儀的八弟,是五四新文學運動「新月派」重鎮「新月書店」的股東之一。

  到美國後,張家的聲名依然不墬,張邦梅的父親張國鼐是鐳射物理領裡的頂尖國際學者,三個孩子都是哈佛大學畢業,在各領域中卓然有成。張邦梅畢業哈佛大學東亞研究系,主修中國文學;也是哥倫比亞大學法律碩士,曾於紐約擔任律師。一九九三年,與丈夫移居俄國莫斯科。本書是她的第一本著作。

譯者簡介

譚家瑜


  台大歷史系、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新聞研究所畢業,曾任職於雜誌社,目前是左手拿鍋鏟的家庭主婦,右手敲電腦的自由翻譯,譯作數十本,閒時常以繪畫、縫紉自娛,崇尚自然簡樸。
 

目錄

序 追憶的二重奏
揭開家族史的面紗
楔子
1 一文不值
2 三寸金蓮
3 福祿壽喜
4 嘉國邦明
5 女子的教育
6 臘雪寒梅
7 不三不四
8 如君之意
9 小腳與西服
10 賢賢妻子
11 詩人喲!
12 感傷之旅
13 尷尬地位
14 尾聲
後記
附錄
 



追憶的二重奏追憶的二重奏


  當我逐漸陷人張邦梅所描寫的中國民初世界,一個張幼儀的世界,從習慣她的調子,到逐漸愈讀愈快,開始有意見 、開始介人到書中的論辯中去,我不禁問自己在做什麼?要寫一篇序文 ? 我當然不能寫一篇中國傳統意義下的序文,我沒那個資格,我也不來自那個世界。不過,當我嘗試去瞭解,張邦梅與張幼儀一來一往的追憶二重奏時,我逐漸發現到我可能的說話位置。我知道,以我過去生命的經驗,我也許可以寫一個簡介,一點評論。

  去看一位在美出生的華人,叫張幼儀「姑婆」的美國女作家,如何去把她自己的過去,與幼儀的前半生關聯起來,是很有意思的。幼儀的世界,不是一個單純裹小腳,嫁名男人的束方奇異世界,寫來供美國人獵奇觀賞之用,而是張邦梅透過血綠與歷史,去再經歷再認同她自己與幼儀的過去、心理與身體的刻痕。從張邦梅小時候想努力打人美國同學的世界,到幼儀與徐志摩訂親的過程,這些,都是張邦梅透過認同幼儀來再追憶自己的過程。

  這種二重奏,推而廣之,就使得「小腳與西服」的象徵,在我閱讀的過程中發酵,擴大與穿透。徐志摩畢竟是個詩人,竟然能夠想出找明小姐來與幼儀在劍橋的家中吃飯(明小姐穿著一套毛料海軍裙裝,洋里洋氣,卻有雙擠在兩隻中國繡花鞋裡的小腳),誘幼儀說出「小腳與西服不搭調」的話出來後,他自己才尖叫說:「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離婚。」用心真是良苦……險被裹小腳卻是大腳的幼儀,在「洋里洋氣」的志摩看來,永遠是小腳的。但這假想的小腳,卻何嘗不是徐志摩自己的?他順從家中的權威,娶自己不愛的幼儀,把幼儀殘酷地看戊只是傳統的女人;要離婚,卻還處處想要幼儀作徐家的媳婦;想自由戀愛,卻無法做一個負責的離婚男人與父親;在志摩洋里洋氣地與英國詩人吟遊的「西服」裡,「小腳」實在太明顯了。反過來說,雖被看成小腳,幼儀後半生的覺悟,在歐洲的重生,獨立精明能幹,懂多國外語還有財經與服裝生意,乃至再婚等等,可說甚至已走在許多當時西方女人的前面。這個「小腳與西服」的顛倒,在志摩死前的日子裡,我們看得很清楚。進一步,雖然張邦梅夢見與白男孩初吻,但仍是說「不行,我非嫁給華人不可。」,雖然她後來有了白人男友,但聽到中國通對她男友說「她已經不是中國人了。」邦梅仍然會勃然大怒。張邦梅雖然出身在西方,熟悉西方戀愛之道,但仍然一直認同幼儀,常問幼儀是否氣徐志摩,並責怪志摩沒有好好對待他沒愛過的幼儀,這使得邦梅的爺爺在過世前,還要叮嚀她寫傳記時,「對徐志摩仁慈一點。」這何嘗不是另一種形式的「小腳與西服」。推而廣之,在今天的台灣,我們許多人,何嘗不是一方面盡量想擺脫「中國」的過去另一方面則忙著用洋文洋裝來遮蓋不時露出的小腳。無論是美國的張邦梅,或是台灣的我們來看民初的張幼儀,也許都不禁會震撼。在消費貪婪的台灣今天,許多婚姻要比幼儀的高明多少?而更多的離婚又會比幼儀的「民初第一個現代離婚」人性多少?

  最後,在台灣重視「女性生命史」的今天,《小腳與西服 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一書翻譯的出現,當然是件很好的事情。如何去仔細傾聽「大知識分子」或「大詩人」旁邊的「女人的聲音」,往往是個真正「解放」的經驗。我最後就問一兩個問題。幼儀在德國五年「重生」的寶貴經驗,著墨太少,十分可惜。她與彼得的親情,彼得死前的種種,簡略得令人驚訝,明顯的 , 「德國的女子 ——幼儀」沒有真正的現身。再者,幼儀離婚後,阿歡歸幼儀撫養,特別在志摩是獨子的這種情況下,也相當令人驚訝,但沒有進一步的說明。幼儀離婚後與徐家兩老的情誼與友誼,更是值得細述與回味。當然,這也許已脫離張邦梅「認同與自我追憶」的世界之外了。(本文作者為清華大學歷史研先所教授 傅大為)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9683852
  • 叢書系列:兩性系列
  • 規格:平裝 / 254頁 / 15 x 21 x 1.3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會員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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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小腳與西服:東西文化衝突下的女性人物》


二十多年前,《人間四月天》這齣電視劇上演,轟動海峽兩岸。我錯過了連續劇,但有幸讀完編劇王蕙玲的劇本書《人間四月天之徐志摩的愛情故事》。當時,就被王蕙玲充滿情感與詩意的文筆深深撼動,也為徐志摩與他的三個女人張幼儀、林徽因、陸小曼的故事而著迷不已。之後這些年,也陸續看過一些描述這四個人物的故事,但每回都匆匆掠過,很難看到一篇或一本完整的報導。

直到前一個月,看完老報人張作錦先生的《今文觀止》,作老在書中以好幾頁的篇幅介紹了張幼儀,並提到張幼儀與徐志摩在1922年離婚,31年後,孀居在香港的張幼儀想要再婚,寫信問住在美國的兒子:「爾在美國,我在香港,相隔萬里,晨昏誰奉?母擬出嫁,兒意云何?」

兒子回信:「母孀居守節,逾三十年。生我撫我,鞠我育我,劬勞之恩,昊天罔極。今幸粗有樹立,且能自贍,諸孫成長,全出母訓。綜母生平,殊少歡愉,母職已盡,母心宜慰,誰慰母氏?誰伴母氏?母如得人,兒請父事。」

作老在文章中摘錄的這兩段文字,震動了我。

母親要再嫁,問的是兒子的意見。兒子回信表示支持,甚且表示「母如得人,兒請父事。」意思是說:母親如果有適當的對象,我必如侍父一般待之。

這樣的母子相處之道,讓我非常意外,也讓我對張幼儀的生平再次燃起了好奇之心。

從作老的文章中得知,張幼儀的姪孫女張邦梅曾用英文寫過一本張幼儀的回憶錄《Bound Feet and Western Dress》,此書後來也出了中譯本《小腳與西服: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我上網一查,這本書2018年9月出版,幸好還沒絕版,就趕快買來讀。讀完之後,百感交集,也懊惱自己怎會錯過這本書如此之久?

根據作者張邦梅的說法,她出生於波士頓,是個在美國的第三代華裔。從小,她就對徘徊在東、西兩種文化下的自己感到困惑,不知如何取捨。她讀哈佛大學東亞所,但又對於所學的東西未能引起共鳴而感到氣餒,而同學暗示她應該天生就具備中國知識,也讓她深惡痛絕。她一度在自我認同時產生懷疑,她自覺和其他在美國出生的孩子沒有什麼不同,但當其他孩子嘲笑她的東方人長相時,她心中的意志就忍不住動搖。她喜歡自己的英文名字,但回到家裡,家人還是用中文名字喚她。

張幼儀晚年時從香港遷居曼哈頓後,張邦梅第一次見到這位姑婆,但完全不知道她的來歷。後來,還是由張邦梅自己從課文裡發現張家人的名字(張幼儀的二哥張君勱是民主社會黨主席,也是中華民國憲法的起草人;四哥張公權是中國銀行總裁),並驚訝的看到「姑婆張幼儀也因為和名噪一時、將西方詩律引進中國現代詩,並協助創辦左右文壇的雜誌《新月月刊》的浪漫詩人徐志摩離婚而被提及。」張邦梅說,「她在我眼中是位值得尊敬的長輩和不諳世故的移民,這位女士和我在讀課本時所想像的女中豪傑,會是同一個人嗎?」

之後,張邦梅花了五年的時間,和張幼儀有了多次的對話、訪談,逐漸熟悉這個人。直至1988年張幼儀去世之後,她終於將張幼儀口述的生平記事出版成這本《小腳與西服》。

這本書裡,有多段從張幼儀的視角去描述徐志摩的個性、徐與張幼儀互動的文字,非常特別。另有多段故事,也不時透露出張幼儀非常傳統的思想及性格,這與她後來開辦大型企業、成為事業女強人,並旅居美國的人設有相當強烈的衝突。

要了解張幼儀與徐志摩的這段往事,必須先從整個大歷史的背景角度去觀察。

張幼儀出身於1900年,徐志摩大她4歲。12年後,張幼儀有幸進入蘇州女子師範學校讀了兩年書,才不至於目不識丁。而此時,正是國民革命推翻滿清,創建中華民國之際。在這個民主取代帝制、新舊思潮衝激的時代,求新求變、追求西方文明儼然是一股時代的浪潮。誰能站在浪頭上,誰就能引領風騷。

張幼儀15歲時嫁給徐志摩。當然,她們不可能是自由戀愛結婚。張幼儀和徐志摩的婚姻非常傳統。她說,「根據當時中國的傳統,情況就是如此:我要嫁給家人為我相中的男人。」

婚前,她只曾躲在家中一角偷看過一次徐志摩,知道他是個才子。而徐志摩呢?她提到徐志摩第一次看到她的照片時,「把嘴角往下一撇,用嫌棄的口吻說:『鄉下土包子。』」

張幼儀因此判斷,徐志摩從一開始就不喜歡她。但張幼儀嘲諷,就算後來徐志摩思想變新了,他還是不敢反抗傳統,所以還是聽從父命結婚。而且,「奇怪的是,我們在床笫之間卻很自然地成為夫妻,新婚之夜頭一次行房也是如此。」

但張幼儀並不認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有什麼不對。她批評自由戀愛,認為「你們這些時下的年輕人一開始花太長的時間認識對方的一切,一直搞到沒辦法把對方的優、缺點分開,然後又決定不結婚…」她告訴張邦梅:「你爸爸決定娶你媽的時候,我們張家沒有半個人認識你媽…。我是第一個和你媽、還有她家人見面的張家成員,他們有一年夏天離家到香港觀光…我在家裡招待他們,仔細觀察你媽的舉止、坐相、倒茶的姿勢,還有我和她父母應對的方式。她嘴巴很甜,脾氣也很溫和,我把這些心得向你爺爺報告之後,他很滿意。」、「你爸媽的婚姻也很穩固。如果你或是你哥哥、姊姊想見什麼人或認識什麼人的話,就來問我。好姻緣是很難憑自己的力量找到的。」

這樣的說法及傳統思想,在張家一直延續。直到三代之後的張邦梅,都還是受到極深的影響。

張邦梅小時候一心覺得自己將來只能嫁給華人。甚至,在她11歲時夢見與一名年輕白人環抱初吻時,在夢中的她還會「鼓起全副自制力,堅定地將他推向房門」。張邦梅一向認為她的父母十分新潮,朋友也都不是華人,說起英語完全不帶腔調。可是,在她成長的過程中,卻從他們身上接收到她應該設法嫁給華人的訊息。

張邦梅的困惑,來自她的出身、她的家庭,來自於東西方文化的衝突,也來自於她的姑婆張幼儀。

張幼儀如此告訴張邦梅:「中國家庭是由父母掌權,因此一個女人和她姻親之間的關係,尤其是和婆婆之間的關係,往往比她和丈夫之間的關係來得重要。」事實上,張幼儀一輩子信守這樣的觀念。縱然在徐志摩捨她而去後,公公婆婆依然把她收為乾女兒,她照樣繼續侍奉二老。

張幼儀在書中回憶,徐志摩與她成婚後,很快就去外地念書,努力去追求他的新世界。他偶而寫信回家給父母,只會在信尾加一、兩句問候妻子的話。放假回家時,對妻子卻完全不理不睬,從不與她交談。看得出來,徐志摩對這段婚姻是非常不情不願的。他的不甘願,是來自於奉命成親?還是對張幼儀這個人的嫌惡?其實很難得知。張幼儀自況,她的二哥、四哥在社會上也都是叫得出名號之人,同樣也是飽學之士,她和二哥、四哥相處時,從不覺得自己有任何跟不上的地方力為何在徐志摩眼中,她卻似乎完全不值一顧?她忍不住抱屈:「徐志摩從沒正眼瞧過我,他的眼光只是從我身上掠過,好像我不存在似的。我一輩子都和像他一樣有學問的男人,也就是我的兄弟,生活在一起,他們從沒這樣對待過我,唯獨我丈夫如此。」

所以,她不禁感嘆,「中國的女人是一文不值的。」但她接受這樣的傳統觀念,並且傳給三代之後的張邦梅。

她解釋:「人死的時候,是從陽世轉到陰世。女人、陰性、月亮,以及所有虛勢和幽深的東西,都屬於陰界;男人、陽性、太陽,以及所有強壯和崇高的東西,都屬於陽界。」、「中國人認為,只有男性─兒子、孫子、曾孫,還有永無止境的後繼者─身上才有祭奉陰界祖先的適當成分。而我們女人只有依靠為夫家生育子嗣,才能保住在陰陽兩界的地位。」她也說,她父母一共生養了12個孩子,但對外,她父親始終說自己只有8個孩子,因為4個女兒是不作數的。

因為她認同並接受傳統男尊女卑的觀念,所以明知徐志摩對她的態度非常惡劣,但仍然逆來順受,毫不反抗。

她到晚年時也自問,林徽因、陸小曼都只比她小兩歲,如果她年輕時也像林徽因、陸小曼一樣,讀過很多書,懂得多外國語言,徐志摩會不會對她好一點?

但或許,徐志摩追求的,是風流才情。張幼儀太傳統,與徐志摩相處時,都不敢正眼瞧他,徐志摩沒開口,她也不敢先說話,兩人之間更談不上什麼男歡女愛。至於文采,張幼儀顯然也不及林徽因、陸小曼,這或許才是讓徐志摩對她喪失興趣的主因。

徐志摩和張幼儀生下兒子徐積鍇(阿歡)後,徐志摩認為已盡了傳宗接代的責任,就負笈海外求學,留下張幼儀在家鄉照顧公婆。後來,還是張幼儀的二哥拼命向徐志摩的父母說項,他們才同意讓張幼儀到國外與徐志摩團圓。

張幼儀回憶,她在海上旅行了三個禮拜,在船上一直幻想著看到徐志摩時,要有怎麼樣的舉動,但等到輪船到達法國馬賽港,她一眼就瞧見徐志摩,「他的態度我一眼就看得出來,不會搞錯,因為他是那堆接船人當中唯一露出不想到那兒的表情的人。」、「我們已經很久沒在一起了,久到我差點忘了他一向是那樣正眼也不瞧我一下,好像我不存在似的,將眼光掠過我頭頂。」站在徐志摩對面時,她已經把臉上急切、快樂、期望等種種表情收斂住了。她說,「我怎麼會以為我們會有話可談,又怎麼會以為,他會嘗試讓我覺得我是他世界裡的一部分呢?」

他們一起搭飛機由巴黎飛往倫敦。在飛機上,因為空氣不好,機身又顛來顛去,張幼儀暈機吐在一個紙袋子裡。而徐志摩見狀,把頭撇開,嫌棄地搖著頭說:「你真是個鄉下土包子。」

但話才說完沒多久,徐志摩自己也吐了。張幼儀也忍不住帶著小小的惡意輕聲說:「我看你也是個鄉下土包子。」

從這一小段描述,就可以看得出來,徐志摩和張幼儀之間的關係相當緊張。徐志摩自然是嫌惡張幼儀的,而張幼儀呢?在飽受丈夫打壓之後,偶而機會反擊,也不會輕易放過。

他們旅居英國期間,張幼儀再度懷孕。她把消息告訴徐志摩時,想不到徐志摩竟回應:「把孩子打掉。」張幼儀擔心打胎有生命危險,徐志摩只冷冷的說:「還有人因為火車肇事死掉的呢,難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車了嗎?」

幾天之後,徐志摩通知她,要帶個年輕女子回家吃晚飯。張幼儀懷疑這女子是徐志摩的女朋友,她心中驚恐,但「我從早到晚不得不一再向自己保證,我在徐家的地位是不會改變的:我替他生了個兒子,又服侍過他父母,我永遠都是元配夫人。」於是她發誓,「要以莊重高貴的姿態超脫徐志摩強迫我接受的這項侮辱,對這女人的態度要堅定隨和,不要表現出嫉妒或生氣。」

而在用餐時,她看到這名華裔女子非常努力想表現得洋里洋氣,穿著一套毛料海軍裙裝,但「順著她那穿著長襪的兩條腿往下看,那是雙擠在兩隻中國繡花鞋裡的小腳。」

張幼儀驚訝萬分,並且在事後徐志摩問她對這名女子的看法時,忍不住說:「她看起來很好,可是小腳和西服不搭調。」

想不到,徐志摩卻像抓住機會似的突然尖叫說:「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離婚。」

事實上,張幼儀根本沒有纏足,不是小腳。但在徐志摩眼中,張幼儀再怎麼樣都是個鄉下土包子,完全帶不出門。一心嚮往西方社會文明的徐志摩,覺得自己的穿著打扮就是最新潮的西服,他沒考慮自己是不是沐猴而冠,只是一再的嫌棄糟糠之妻。他要追求全然的解放與自由,怎麼可能忍受這麼陳腐的妻子?

徐志摩離家出走。之後,託朋友問張幼儀:「他想知道…你願不願意做徐家的媳婦,而不做徐志摩的太太?」

張幼儀孤立無援,只好寫信給二哥,因為二哥也是徐志摩的摯交好友。她在信中提到已懷了三個月的身孕,徐志摩要她去打胎,說他們兩個就像小腳配西服,所以想離婚,現在下落不明,但又差遣一位朋友來,問她願不願意「當徐家媳婦而不當他太太」,她問二哥,該怎麼辦?

幾天之後,二哥回信,說:「張家失徐志摩之痛,如喪考妣。」她這時才知道,原來,二哥熱愛徐志摩的程度,就和愛自己的父母一樣。

幸好,二哥勸她不要打胎,並承諾照顧她。於是,張幼儀隻身從英國趕抵法國巴黎,跟二哥相聚。之後,又輾轉到德國投靠七弟。此時,她已經決定同意徐志摩的離婚之議。並下定決心要追尋自己承繼的特質,做個擁有自我的人。

張幼儀這時才體認到,她雖然沒有裹過小腳,但她的行為有很多方面都表現得和纏過腳的傳統女人沒兩樣。她自忖,她生長在一個家學淵源、著眼將來的家庭,她的父母把兒子們都送到海外深造,但她卻受到舊時思想的束縛。她既然是家裡第一個沒有纏腳的女性,就一定要充分利用這恩賜。

到德國之後,張幼儀生下次子,但徐志摩又打聽到她的行蹤,並再度託朋友帶了一封信給她,表明「無愛之婚姻無可忍,自由之償還自由,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前途無限…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勇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痛苦,始兆幸福。」

在張幼儀的堅持下,她終於見到徐志摩。徐志摩拿著已經簽好字的文件,要張幼儀馬上簽字。張幼儀想先徵求父母同意,但徐志摩說:「不行,不行,我沒時間等了。」「林徽音要回國了,我非現在離婚不可。」

張幼儀提到這段血淚斑斑的往事時說:「我心想,他何必在信上寫什麼勇氣和理想?他要他的女朋友,所以才這麼情急。今天,人家問起我認不認為徐志摩要求離婚是革命性舉動的時候,我回答:『不』,因為他有女朋友在先。如果他打從開始,也就是在他告訴我他要成為中國第一個離婚男人的時候,就和我離婚的話,我會認為他是依自己的信念行事,我才會說徐志摩和我離婚是壯舉。」

離婚後的張幼儀,和朋友一起住在德國,但次子彼得不幸夭折。徐志摩在彼得死後一周趕赴柏林,見到一罈骨灰。在彼得生前,徐志摩只見過他一面。但後來,徐志摩還寫了一篇悼念兒子的文章。

多年之後,張邦梅把這篇散文找出來,讀給張幼儀聽,並說:「我無法相信徐志摩只見過這孩子一次,就敢於寫下一篇文字悼念他。」張幼儀淡淡的說:「他寫這篇文章的口氣,倒像是個非常關心家庭又有責任感的人。」「可是啊,從他的行為來判斷,我不覺得他擔心我們的錢夠不夠花,還是我們要怎麼過活這些事情。你曉得,文人就是這德行。」

徐志摩又來又與有夫之婦陸小曼傳出緋聞,對照起他當年熱烈追求林徽音時寫下的名句,不免覺得強烈諷刺。

「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陸小曼與林徽音,誰才是他唯一靈魂之伴侶?

陸小曼離婚要再嫁徐志摩時,張幼儀接到徐家二老來信,要她回來當面確認,同不同意讓徐志摩娶陸小曼進門。

張幼儀為此結束5年的海外旅居生活,回到中國。她同意徐志摩再婚,並從公公婆婆手上接過七年不見的兒子阿歡,帶著孩子到北京定居。

當然,徐志摩和陸小曼的婚姻並沒有得到徐家二老的肯定。老人家更看不慣陸小曼洋派作風。二老無處可去,只好投靠張幼儀。張幼儀同意,因為「我對徐家二老有一份責任在,因為他們是我兒子的爺爺奶奶!」

不久之後,張幼儀自己的母親和父親相繼在百日內過世。張幼儀說:「徐志摩沒有出席任何一場我父母的大殮儀式,我並不指望他為了我的情面到場,卻希望他能看在我兄弟的面子上露臉,可是我兄弟並沒有因為徐志摩缺席而覺得受辱。我在英國的時候,二哥曾經寫信告訴我,他覺得我們離婚的消息就像我們的父母辭世一樣讓他難過。二哥愛徐志摩的程度,不亞於愛我們的父母,他當然會寬恕徐志摩沒去參加喪禮。」

辦完父母喪事後,張幼儀遷回上海,並在東吳大學教德文,後來又被邀請到上海女子商業儲銀行擔任副總裁。她受邀的原因,是因為四哥張公權此時是中國銀行的總經理,所以想運用她四哥的影響力守住銀行的錢。張幼儀不諱言的承認:「她們找我進銀行是看我的關係,而不是能力,因為我從來沒在銀行做過事。」但她表現得很出色,也把女子銀行整頓得煥然一新,並在短時間內讓銀行轉虧為盈。

此後,她還開辦雲裳服裝公司,擔任總經理,引進新潮服裝式樣,徐志摩還是股東之一,並且常在她的店裡訂作服裝。後來,徐志摩有時手頭不便,也向張幼儀借錢。

1931年11月18日,徐志摩前往她的服裝店取回訂做的襯衫,並說打算隔日搭乘免費的中國航空公司郵政飛機前往北京。張幼儀覺得外國飛機比較安全,還勸他不要再搭中國航空的飛機,但徐志摩不理會,結果,隔天飛行時,飛機失事在山東濟南撞山,機上唯一乘客徐志摩和兩位機師當場死亡。

徐志摩意外死亡,但陸小曼拒絕認領屍體,張幼儀只好讓13歲的兒子阿歡在親戚的陪同下去認屍。在公祭儀式時,陸小曼想把徐志摩的夀衣換成西服,棺材也想改成西式的。但張幼儀堅持,最後全程都還是依傳統儀式進行。

張幼儀說:「我搞不懂陸小曼,難道徐志摩洋化到需要在死的時候穿西服嗎?我可不這麼想。不管他的思想有多西化或多進步,我都認為他是中國人,因為他追求西式愛情的結果,並沒有救他一命。」

顯然,張幼儀對於陸小曼是有怨懟的。

但相較於陸小曼,張幼儀對林徽音的芥蒂似乎更深。在書中,張幼儀證實,徐志摩之所以在死前那晚趕搭飛機,是因為要趕回北平參加由林徽音主講的一場演講會。

「到頭來又是為了林徽音,從住在英國沙士頓的時候起,經過他們攜手與泰戈爾同遊,甚至在她嫁給梁思成以後,都是這樣。」

張幼儀也提到,她在1947年的時候見過林徽音一次,那時林徽音肺結核住院,朋友說她可能不久於人世,張幼儀心中雖然嘀咕著林徽音幹嘛要見她,但仍然帶著阿歡去了。她追憶那次見面:「見面的時候,她虛弱得什麼話也說不出來,只是望著我們,頭轉到這邊、又轉到那邊。她也仔細地瞧了瞧我,我不曉得她想看什麼,也許是看我人長得醜又不會笑。」「她當初之所以想見我,是因為她愛徐志摩,想看看他的孩子。儘管她嫁給了梁思成,她還是愛著徐志摩。」

不能不說,在張幼儀的心中,她一定認為林徽音是讓她和徐志摩離婚的幕後主力。張幼儀說,徐志摩個性軟弱,連要看哪一場電影都決定不了,怎麼可能下定決心離婚?但,如果沒有林徽音,徐志摩就不會拋棄她了嗎?只怕也未必。

回顧這一生,張幼儀認為她這輩子都在擔心自己有沒有盡到責任,連離婚以後都在照顧徐志摩的父母。她為徐志摩、他家人、還有他兒子,做了自認為應該做的事。甚至,徐志摩死後,她還按月寄錢到陸小曼的戶頭,支撐她的生活。

張幼儀的兒子阿歡滿21歲的時候,她想幫孩子擇偶,就問孩子的想法。阿歡說:「我只對漂亮姑娘感興趣。」張幼儀說,她聽到兒子這麼說,非常傷心,因為這讓她想起徐志摩,她一直覺得,徐志摩要的,是個比她女性化、又有魅力的女人。

中國大陸淪陷後,張幼儀遷居香港,幾年之後,她嫁給住在她樓下的醫生蘇記之。蘇醫師向她求婚時,她寫信問了兩個哥哥,也徵詢兒子阿歡的看法。她的理由是:「因為我是個寡婦,理應聽我兒子的話。」

中國傳統女人的三從四德: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因為我是個寡婦,理應聽我兒子的話。」那麼多年過去,張幼儀的本性仍然跳脫不了傳統文化的禁錮。

至於她和阿歡的書信往返,就是本文一開頭提到的那段令人動容的文字。

在回憶錄的最末,張幼儀跟她的姪孫女張邦梅說:「您總是問我,我愛不愛徐志摩。你曉得,我沒辦法回答這問題。我對這問題很迷惑,因為每個人總是告訴我,我為徐志摩做了這麼多事,我一定是愛他的。可是,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我這輩子從沒跟什麼人說過『我愛你』。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愛的話,那我大概愛他吧。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女人裡面,說不定我最愛他。」

這一段文字,真是讓我感慨萬千。

雖然出過洋,見過世見,但骨子裡的張幼儀仍是一位非常傳統的東方女性。但徐志摩又何嘗不是?徐志摩深受西方文化的炫惑,一心追求自由的愛情,他雖然有許多標新立異的大膽嘗試,但他仍然無法全盤西化。自由與放縱有時反而成為他逃避責任的藉口。若以現今的價值觀來看徐志摩這個人,他對張幼儀的毫不負責、對林徽音的蠻橫追求,最後又奪人之妻陸小曼的行為,絕對百分之百符合「渣男」的標準。但他的文采太過耀眼,掩蓋了他人格上的種種缺失。

到後來,連張幼儀的兄弟,對徐志摩的傾慕,都甚於手足之情。這實在不得不令人嘆為觀止。

就像本書作者張邦梅在書中提到,她爺爺(張幼儀的八弟)臨終之前,告誡她在研究和寫作之時要「對徐志摩仁慈一點」,而且要求在他的喪禮中朗誦一首徐志摩的詩。

相較於集三千寵愛於一身的徐志摩,張幼儀活得謹小慎微,但在關鍵時刻,連自家兄弟都不挺自己,張幼儀的一生真是太令人扼腕。

其實,從功利主義的觀點來看,張幼儀後來事業有成,豐衣足食,遠比清貧度日、只會高談闊論的徐志摩要強得太多了。但這個社會就是如此,企業家這麼多,如過江之鯽,除非贏得首富地位,否則很快就被世人遺忘,可是,燴炙人口的「再別康橋」,舉世就只有這麼一首。寫下這首詩的徐志摩,生平再怎麼不堪,他被傳誦、被崇拜的程度就永遠高於張幼儀,若要說不平,這才是真的不公平。

最後,我想把梁啟超為徐志摩與陸小曼證婚時的訓誡抄錄於文末,我覺得,那才是對徐志摩最貼切的評價:

「志摩、小曼,你們兩個都是過來人,我在這裡提一個希望,希望你們萬勿再做一次過來人。婚姻是人生的大事,萬萬不可視作兒戲。現時青年,口口聲聲標榜愛情,試問,愛情又是何物?這在未婚男女之間猶有可說,而有室之人,有夫之婦,侈談愛情,便是逾矩了。試問你們為了自身的所謂幸福,棄了前夫前妻,何曾為他們的幸福著想?

古聖有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此話當不屬封建思想吧,建築在他人痛苦之上的幸福,有甚麼榮耀,有甚麼光彩?

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學問方面沒有成就;你這個人用情不專,以至於離婚再娶。小曼!你要認真做人,你要盡婦道之職。你今後不可以妨害徐志摩的事業……你們兩人都是過來人,離過婚又重新結婚,都是用情不專。以後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願你們這是最後一次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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