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 序
近年來,我國有關公權力行使及行政救濟的一般規範,如行政訴訟法、行政法院組織法、訴願法、行政執行法及行政程序法,陸續修正或制定公布,對國內舊有行政法理論與實務領域的衝擊,不可謂不大。公法學者,一方面固然因為國內行政實體及程序立法的蓬勃發展,而大感振奮;另一方面,也一定要為新法的施行,做好萬全的理論準備,而感到責任重大。從李惠宗教授的努力,可以得一明證。
本書以於九十年一月一日施行,而具有行政法總則性質的行政程序法為撰寫主軸,依次介紹行政及行政法之概念,而後論及我國行政法之基本原理,進而闡述行政程序法之基本理念,並詳細討論行政法之法源與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再闡明法學方法論有關法律解釋與適用方法,而後始依行政程序法各篇章,依序闡釋行政程序法之一般規定,行政處分、行政契約、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行政計畫及行政指導,並兼論行政秩序罰法(草案)、行政執行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補償法與國家賠償法等,多以剪報蒐集的裁判實例為素材,將行政法學理的闡述與實務結合,可以感受到作者在行政法領域的學殖深厚,以及將行政法本土化的一份用心。
李惠宗教授就讀臺大法研所,及法研所畢業後進入臺大法研所博士班研習兩年期間,均由本人擔任其論文指導教授。嗣後李教授考取教育部公費留學德國,獲得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返國後從事公法教學研究,不過數年,即卓然有成,除發表多篇專論外,已著有憲法教科書,現又完成「行政法要義」,爰略綴數語,以為序。
翁岳生
2000.9.1
第八版序言
本書係以「本土化的行政法」自許,畢竟學術終究仍須貢獻給斯土。從2010年開始,台灣行政法的發展,愈見蓬勃,不但有專書、實例解說書籍的出版,有更多的行政法或行政訴訟法的教科書,可供選擇。本書的改版,仍以繼續深化本土為目標,並將最近出版的行政法教科書列入參考。
本書架構上分五大領域:行政法基本原理、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行政救濟(爭訟)法及行政責任法。各領域有其不同的法理及適用法則,實務案例盡可能取之於行政法院判決,並將最近最高法院判決或庭長法官聯席會議納入檢討。
作為入門的教科書,本版雖然增加許多論述,並將最新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收錄列述,但也一直控制篇幅,毋使其篇幅過鉅,增加閱讀負擔。由於作者另外出版國家賠償法要義一書, 故大幅刪節最末三章的篇幅,以使本書篇幅仍然維持與第七版相當的規模。本書的校對,要感謝中興大學法律系碩士班同學 王裕泓、陳伯彥的辛勞,惟疏漏之處在所難免。
李惠宗
序於致遠齋,2020年7月24日,時值台北高溫達39.7
係台北市氣象站自1897年設站124年以來7月次高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