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首先,非常感謝各位對這本書的愛戴,讓本書能夠有改版的機會!也很開心能幫助正在與國考拼搏的讀者。
二版幾乎可以說是大修,重新檢視擬答內容,修正錯誤之人稱代號與錯漏字(也在此和各位讀者說聲抱歉)。另外,於部分擬答中新增論述理由或改變最後所採納之結論。最後,也有新增題目、新增考點、新增文章及新增實務判決等等。若將改版幅度予以量化,大約新增80頁,簡略說明(但不限於)如下。
1.新增題目:112台大、111司律、111台大、111三等財稅法務、108輔大、105司法官、105律師及101律師。
2.新增考點:「最低額聲明結合小額訴訟程序」、「袋地通行權之訴」、「公害事件之舉證責任」、「分割共有物之訴」、「時效抗辯之闡明及職務上已知」、「判決效力擴張及於基準時後之特定繼受人」。
3. 同一題目可能會有多種解法,讀者在閱讀或練習時可能會提出不同看法,此次改版於筆者的話回應讀者對題目所提出之不同見解:如110司律、100司法官。
4.晚近實務見解於某些議題上漸漸採納學說見解,此次改版亦有收錄,如我國並非採取一般性事案解明義務、共同訴訟類推民事訴訟法第56條之可能、醫療鑑定中保障當事人之發問權等等。
5.於各爭點中新增學者發表之重要文章。例如:「共有人就他共有人已起訴請求分割之同一共有物,於訴訟進行中另行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前後兩訴是否為同一事件」、「公害民事責任程序中之舉證責任減輕」、「公害事件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之研究」、「言詞辯論終結後原告方所有權讓與既判力之研究」、「民事訴訟上當事人之真實完全義務與事案解明協力義務的關係」、「醫療鑑定之研究」、「分割共有物之訴之聲明」等等。
感謝曾經指出本書錯漏或給予寫作建議的朋友:克萊兒、呂皮、巫、沙、澄、鄧、劉及匿名讀者等;也感謝近期被我爭點轟炸並和我一起討論的呂餛飩,讓我能在各爭點的想法上更臻成熟;最後,感謝波斯納出版公司及執編的細心與用心,讓本書得以順利出版。
溫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