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給時間的頌歌──讀《巷口迴旋》
台北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 許嘉瑋
我認為《巷口迴旋》是一本時間之書。距離馮平首部散文集面世相隔已近十年,而對我來說,與馮平相識保守估計也已超過七年。時間悄然推移,自然有喜有悲,有模糊也有清晰之處。就這段時間以來的閱讀印象,馮平無疑是耽美的,從看到事物的方法到遣詞用字行文,都偏向細膩精緻。
初識馮平,是透過友人瑞鴻之友彥如輾轉得知,緣分肇端於文字,便一路延續至今。二○一五年自費出版詩集也曾煩請他耗費心神寫些文字綴於集前,此次有機會說說先睹為快的想法,勉強或可算是以點滴報湧泉。
有跡可循的無形時間,往往必須透過具體空間作為定位座標,讓記憶的迴旋有明確場景可憑恃。對馮平來說,時間會不會只是無數個有人有貓的場景在日常中來來去去?當紛擾的人間世回歸最視而可查的技藝/記憶層面,又有哪些值得記錄?瑣碎日常與童年行跡俱往矣,馮平卻藉由重塑細節反覆質問生命種種。本質上像是某種自我省思與情感釋放,源於體知,又不乏想像。
瑣碎日常部分包括書寫家屋及身為貓奴的種種,童年行跡則涵蓋對家族、友人的諸多碎片。特別是父親形象!可愛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無保留、無瑕疵的愛,終究只屬於神。對馮平而言,人有離合,貓會傲嬌,世間安得兩全法?他筆下可愛的浣熊也頗為失控,恍若寶可夢裡的火箭隊,是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美不只限於形象,在這本散文裡,馮平所見所聞的種種事物無不美好。美好不代表沒有缺失,正因為有疏漏,美好才存在。正如同書裡所寫,必須有縫隙,光才能透進來。縫隙與光,看似對立,實則彼此襯補。
揭櫫世事的一體兩面,文中屢見不鮮。〈我帶你遊山玩水──寫給你的二十〉一文,馮平便調動不少看似相悖而又並存的詞彙。譬如我們可以看到聖與俗,美與醜,尊貴與卑汙……等。從本質言之,萬物靜觀全與自身相關,好壞善惡,自然也從中體現。對此,馮平如斯寫道:「便是這般自己,受人景慕,同時遭人嫌惡。」個體的自由或體制的優劣,乃至形而上超越的宗教,齟齬裡有和諧。馮平敬神愛人,對溝通人、神橋梁的宗教確有諸多省思與不安定感。或許他有意識地迴避惡意的批評,不願指出令人絕望的不是神也不是宗教、政治等制度,而在於人。神固然可敬可頌,但人是否可親可愛?恐怕值得質疑。
馮平〈逃跑計畫〉表達得頗為清楚,他說「他人即地獄,宗教的他人會不會比政治的他人更可怕呢?至善又至惡,至真又至偽,至潔又至穢。最崇高的又是最墮落的,最美麗的又是最不忍卒睹的,最感人的又是最可羞恥的,最給人希望的又是最叫人感到絕望的。」神以人子為眾生贖罪,是知善惡、真偽、潔穢存乎一心。希望與絕望的拉扯如何收煞,我想馮平仍在生活裡反覆試探人的能動性及各種未知的部分。
也因未知的生活很難用幾句話說盡,其能動性是透過各種瑣碎日常的重組與拼貼完成,故瑣碎更容易凸顯日子有多麼夯實緊迫。然而散文作為文體,結構本就變化無狀,以時間的無限落實在生命和書寫,如何在擁擠與疏闊間取得平衡,尤其需要工夫。
〈屎記〉一篇無疑能見馮平如何舉重若輕,游刃有餘將充滿異味的便溺之物寫出一番道理。該文著力寫細節與記憶,題目看來氣味雖重,但表達方式卻相對較「鬆」。屎與史,亦諧亦莊,從阿嬤寫到巴塞隆納(雙關趣味的巧合?)人生直如逆旅,絮絮叨叨,若有似無。吾道一以貫之,寫自身「扒糞」,寫貓也寫家人相關的「屎事」,確實以屎為記。甚至,有意無意間建構出一套萬物皆有屎,所見無非道的論述。
〈處女補鍋漫想〉同樣將小事化大,沿著時間款款寫去,卻似女媧補天終不全,天地自此傾斜。從初至美國的「尋鍋蓋歷程」,寫到童年看阿嬤補衣卻無法彌補叛離的情感。這類漫想式的文字,有彈性,有餘裕,相較馮平前三部與「風」相關的作品,可能更類似一種弭平結構痕跡的實驗。時間本無形,而撰文如何舉重若輕,這可能是馮平奠基於過往書寫框架而希望突破的嘗試。當然,我猜想他並不是太過嚴謹認真地意識到這點,因此流露出一種略帶粗糙的質感。
粗糙並非貶抑詞,即使乍看之下有了斧鑿痕,然而正如同日本被稱為「金繼」的工藝技法,以漆混合金粉進行黏合,彰顯時間在器物身上周旋的種種。換句話說,渴望完形固然是人類心理的共同追求,而惟有面對並擁抱破碎的記憶,縫隙方有機會成為新的開始。至少,修補不是掩蓋或消滅,而是並存。讀《巷口迴旋》這部作品,多少也能從這樣的角度切入,感知字裡行間以不完美為美的美學企圖。
當然,我的看法也可能是一種狗尾續貂的修補。藉由創作實踐,文字透露的「補」不只是彌補或修補,更是創造與滋養。在補與不補之間,馮平終究沒能為鍋子找到契合的鍋蓋,反而為讀者保留更多填補各種殘缺關係的空間。
對人來說,殘缺源於時間持續變動,然而時間從未停止變動作為一種人類無法窺見盡頭的「永恆」,又近乎不變了!假設這部散文集的輯一多少還能看出馮平過往作品的些許痕跡,從輯二就開始圖窮匕見!哆啦A夢仍是害怕老鼠且愛吃銅鑼燒的機器貓,卻已非熟知的小叮噹,不變的是本質還是感官可以察覺的一切呢?
作為一篇不算推薦序的短文,這裡建議對馮平尚不那麼熟悉的讀者可以從輯一開始讀起,希望更深刻去挖掘作為創作者的馮平如何面對自身,則不妨從輯二的〈屎記〉先粗略掌握他的思維梗概。願意揭露更多成長記憶,是一種釋懷的狀態,這不啻得益於與時間拉開適切的距離。散文家以家族書寫作為創作「資料庫」其實頗為習見,畢竟《我的肩上是風》也寫過相同題材,但《巷口迴旋》透露的細節更完整。
縫隙本即生命之必然,時間是被反覆擦拭書寫的羊皮紙,部分筆跡模糊了又若隱若現。《巷口迴旋》保留馮平過往書寫的優點與特質,寫的依舊是生活,但節制的筆調稍趨鬆動。正如同輯四名為「逐漸降落」,暗示每個篇章收束不同部分,看似無關卻可視為一篇完整散文的相異段落。最後一篇〈晚禱〉,更將時間拉回當下語境與內在自我再次對話,讀者可自行領會。
最後,我希望有心的讀者能回到目錄,將輯四所有文章的題目串接起來,盡可能低語如呢喃地說,竟恍若也有些許詩意:
白馬飛向秋陽/北緯41.3度/像這只杯子/深秋異境/向哀傷靠近/無盡/無事/無聲/我在/晚禱
時間無盡,無事,無聲,當巷口的少年不再頻頻顧盼流轉時光,未必代表世界只是靜態。要證明「我」在,需要靜心,靜穆,靜待內心的聲音說話。但想來這大抵也不會是馮平的原意,我且姑妄言之,馮平與諸君又何妨姑妄聽之。
自序
少年的巷口
我從未想過,這巷口會是個隱喻。
站在巷口,就站在T字路的連接點。一橫是馬路,一豎是巷子。
從巷口過了馬路,是一整排店家。若不過馬路,右轉出去是鐘錶行,而一左轉就是高掛「神愛世人」四個大紅字的教會。那時候,巷底是中華電信長青苔的砂石子圍牆,所以從巷子出入的人都必須通過這巷口。
我住在巷子裡。
我走到巷口左轉,可以上幼稚園,上小學,或隨我媽去民宅宮廟求神拜神;從巷口右轉,可以到一號省道,過了省道就到南邊巿場,或在省道上搭車,咻一下,過了橋,就到台北。
台北和三重,橋之兩頭。
河很近,於我不親不暱。天很遠,常是灰頭土臉。路很窄,人車擁擠,凌亂不堪。民粗野,龍蛇混雜,素稱流氓之都。特產是角頭、大尾鱸鰻,以及為之賣肝賣命的小弟們。
印象中,這裡沒有草木,沒有繁花盛開的街道。沒有清冽冬日早晨的可頌奶香。但從我家陽台望去,每到彩霞滿天時,可見一棟公寓頂樓,有人揮一支大紅旗,也有群鴿盤旋來去。日復一日。
日子伴隨我,給我知識,給我慾望。有一天,我在巷口右轉,突然對鐘錶行的手錶感了興趣。我立志要有一支手錶。所謂立志,只是慾望的堅定和加強,而為我實現慾望的人不該是父母嗎?
我終於有了手錶,那是父親拿他心愛的舊錶送我的。時間,在我的手上忠誠不二地走。但是一星期後,手錶在我的過度保護下,不慎從高處掉下,摔破了!父親暴怒不已。那時,我的時間軸來到十三歲。
十三歲,青青少年。
十三歲,我已擁抱文學,知道自己是誰。
同一年,某週日,大我三歲的小姨來我家,也許無聊也許好奇,她說去教會看看。可我媽從小給我們種下一顆種子,說去教會的人,都是直的進去,躺著出來,很可怕。但一個十六,一個十三,兩個人一起壯膽,有什麼可怕?!
來到巷口,左轉,一步路,到了。從門口邁進第一腳,心底仍有對陌生和未知的膽怯。終究進來了,也幸運地遇到一個好人。她圓乎乎的臉,笑得如花燦爛。她說話的聲音,如春風拂入心坎。她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永生,永遠的生命。
永遠,是永久離開了時間。得永生,是不受時間束縛的生命。不再有時間的分秒煎熬,但也沒有生命的熱烈等候;不再有時間給肉身帶來的老病衰敗,但也沒有人生在笑淚成長中走過的流金芳華;不再有時間為人類貪婪所曝露的悲慘世界,但也沒有浩浩歷史長河所寫下的春秋詩歌。
那麼,在永遠裡要做什麼呢?
真正把我留在教會中的,是愛,是歌。一群比我大五、六歲的大哥哥,他們渾身青春氣息,有迷茫有奮鬥,也躁動也安靜。他們愛我,我愛他們。他們領我唱歌。一把吉他和弦彈起,他們唱:
當頭一次,遇見了你,
我的心充滿歡喜……
那個你,是他們口中的耶穌。又唱:
沉醉在你愛裡,滋潤新鮮,
讓你愛來浸透,遠比蜂蜜甘甜。
歌是音樂一種,這些歌裡充斥著純真,以及不可抑制的愛慕。而所唱的不止這些,還有上千首,全是詩的韻律和諧,全是文學的至情至性。彷彿,歌中有一個新世界,一個理想國,一個精神美麗家園。我漸漸被吸引,一步步引入永生。自此,我與人界的時間有了隔離。我是在永遠這一邊。
那時,我若是風,我已從我媽常年焚香敬禮的神龕前逸去。我站在新安裝的鏤鐵窗前,仰頭尋找天上的星星。那時,我若是雲,我已裝上行囊和想像的翅膀,跨河跨海去逐愛,去創造生活。正如這裡是林青霞的出生地,而她是一片雲,我也是。
不想,我真走了。
我媽陪我去買行李箱,送我到台北讀高中,住教會所供的宿舍。這一住,十年。我從詩歌漸漸走進《聖經》──那也是一本浩瀚無涯的文學書啊!三千五百年前,摩西單憑一卷《創世記》,足以拿下今天的諾貝爾桂冠。又誰想到,日後,我竟以一支文學之筆,受聘於美國教會。
告別我媽,我再次拖著行李,走到巷口,等車載我去機場。那時,我若是一隻魚,我真的真的,就要從這巷口游出去,奔向大海了。看著「神愛世人」四個紅字,心想:若我家不在教會隔壁,或我小姨對西方的神不感興趣,那麼,我的人生是不是也就隨之改變?我是不是也就沒有這一日、這一年,在這巷口揮別了原鄉,揮別了疼愛我的阿嬤,揮別了已入土的父親?
飛機著落了。
美國和台灣,太平洋之兩邊。
生活的城巿離水近,就在大湖畔,可賞可玩。天很高,光線明透,常是眉清目秀。路很寬,國土袤廣,人與人的距離可供暢快呼吸。民和善,相互尊重,據說有六名總統出於本州,素有美國脊梁骨之稱。
春,料峭滋潤,滿街滿樹繁花怒放。夏,草木蔥蘢,落日餘暉水月盪漾。秋,染紅抹金,落葉翩翩瀟灑,風與光交纏奏鳴遠行。冬,冷得嚴酷,雪魅無限,天地一片淨白。松鼠、藍鳥、臭鼬、浣熊、小野兔、花栗鼠、老鷹,日常可見。也有紅狐狸出沒,有火雞逛街,有鴻雁來去,有鹿在社區散步。
美國人問我從哪來?我說台灣。中國人問我老家在哪?我說台北。台灣人問我住哪?我說三重。台語叫三重埔。我同父母住三重埔十六年,一個人住異國二十年。十年一覺,二十年呢?
二十年,我宛如看見那個隱喻。
鐘錶行給人時間,而教會給人永遠。從我走過鐘錶行,又踏進教會那一刻起,就彷彿有人在巷口中為我按下一個鈕,翻動生命另一頁。我以為人不甘於停在時間,也有人從時間手上取出一把鑰匙,開啟了永恆之門。於是我站在這隱喻中間,伸開兩手,像一支竹蜻蜓,被拋入風中,飛旋再飛旋。
我注定離不開《聖經》給我的影響了。但日復一日,我也離不開我自己。我寫下一首首詩歌,如為使徒約翰寫〈我尋我神〉,為使徒彼得寫〈是我是我〉,為耶穌受難寫〈看哪,主被掛木上〉……當這些詩歌響起的時候,我有時感動,心面向主,有時也想起我的逃跑計畫。是,二十年,有無數次,我想逃跑。
面對我的神,我常有無言的時刻。
正如我的神,也總是選擇沉默。
啊,多少迷茫的夜多少淪陷,也就多少次想:真理是藏在矛盾中嗎?那些心中火熱,被一套成形教理所同化的信徒,到底是什麼人?我是否仍以為愛神、事神,就可以用時間的有限來換取永遠的無限?我是否仍相信永遠是可以與人這樣的近?我是否仍覺得長成新耶路撒冷,是一句石破天驚、直達永遠的啟示?
可不可以不要永遠?!
管他將來如何,可不可以只有今生今世?
數次返台,回到三重,看見教會率先重建成大樓,而鐘錶行也於去年改成飲料店。阿嬤更早前就走了,家中神龕仍在,我媽依舊按時焚香禮拜。她在她的神明的庇佑下,長出了花白頭髮和斑點皺紋。向晚時,我站在鐵窗前,已看不見那支訓練飛鴿的大紅旗,不知那養鴿人家還在嗎?
隔天,我牽著我媽出門去台北吃飯。
走到巷口,右轉,我也不是青青少年了。
但,我總是從三重埔巷子裡走出來的孩子。永遠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