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序
真實後的幻象,幻象後的真實
法國精神分析學者拉岡(Jacques Lacan)曾提出「語言之牆」(wall of language; mur du langage)的概念,描述發話者嘗試吐露內心千絲萬縷的欲望,但即便費盡言詞,也無法全然讓他者知曉,彷彿遭一堵無形高牆阻撓。
語言便是如此弔詭的事物,看似承載了既定的意義,然而,一旦觸及廣大閱聽人,卻會衍生無數詮釋,以及天馬行空的聯想。最終,說話的人或許直跳腳,不滿原欲傳達的意義遭曲解,或許淡然面對恣意繁殖的詮釋枝葉,甚至引以為美。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往往擺盪於兩極之間。當溝通不順,我們絮叨;當絮叨無濟於事,我們乾脆沈默惆悵。同一語言內部業已紛紛擾擾,遑論跨語際溝通?譯者作為「專業翻牆者」,肩負探究語言載體背後之「真實」的任務,自然不免撞牆,頻頻落得望牆興嘆。
譯亨利.詹姆斯的《豪門幽魂》,便是一次企圖翻越敘事者設下的高牆,挖掘「真實」的苦行之旅。
這部小說,原名The Turn of the Screw,字面指的是「轉螺絲釘」,在故事裡頭出現時,意涵已不純為圖像描述,而是引申為情緒「愈繃愈緊」。
確實,此小說以懸疑驚悚聞名於世,只不過,情節倒相當單純:故事前三千字,以耶誕夜鬼故事聚會開場,安排某與會者吐露聽聞而來的怪譚,爾後,怪譚當事人接下敘事重任,自述「撞邪」經歷,直至篇末。
喜愛觀謎、解謎的讀者,徹讀此書後,肯定大失所望,因為這個故事除了說故事,還是說故事,更參雜了大量的敘事者內心戲。曾經發生過的種種,隨著第一人稱敘事鋪陳,似乎逐漸明朗,但我們又不禁要問,被揭露的內容公正客觀嗎?換言之,是全然貼合「真實」的嗎?很抱歉,掀起真相面紗的舒暢時刻,顯然給作者閹割了。
不願與真相纏鬥的讀者,自可放下書本,揮袖而去;然而,隨文字亦步亦趨的譯者,卻沒有投降的權利,在琢磨文字意義,以便產出譯文時,心頭的螺絲釘當真越扭越緊,逼得人幾近窒息。
故事中,出身鄉下的妙齡女老師,來到了大莊園,替有錢人家照顧一對小兄妹。一身書卷氣的主人翁,渴望一展統御長才,以博得雇主青睞,偏生纖細敏感,察覺了眾人刻意隱藏的秘密。女主角雖決心挖出真相,但就其敘事觀之,真相卻是忽明忽滅,似近實遠。
的確,亨利.詹姆斯的拿手好戲,便是營造一座又一座的語言迷牆,讓山乍看似山,然第二眼瞧上,卻又覺不是山。那些迂迴纏繞的句子,華麗深奧的辭藻,以及焦躁不安的獨白,皆足以使旁觀者為之屏息,而當人物對話開始爬滿書頁,竟彷彿久旱逢甘霖,將人心頭的螺絲釘旋鬆了幾下。
這麼一冊惑人心神的文字,倒也頗受歡迎,屢屢出現電視劇及電影改編版,見諸歐美。不過在台灣,相對為人熟知的形式,依舊是翻譯後的印刷文字。話說,就詹姆斯所有小說作品而言,台灣所流通的中譯本並不算多,多數僅出現一種譯本*,唯獨《豪門幽魂》,卻是譯本最豐的一部。
我所查到的中譯本,依出版時序排列,譯者分別為秦羽(1963)、張桂越(1971)、李蘭芝(1981)、朱乃長(2002)。熟悉詹姆斯譯本的讀者,或許已經發現蹊蹺了:各位手中捧著的《豪門幽魂》,從前並不叫《豪門幽魂》,而是《碧廬冤孽》。
這一名之轉,由於決定權不歸我,因此細故如何,在此不多加著墨。倒是舊名《碧廬冤孽》令人頗生好奇,莫非這富貴人家,竟蝸居碧青色矮廬裡?事實上,在首開先河的秦羽譯本中,「碧廬」指的正是莊園所在地Bly,除作為音譯外,詞彙意象多少有些浪漫成分。妙的是,沿用舊題的朱乃長譯本,又把Bly譯為「勃萊」,單讀此譯本的讀者,多半會因標題困惑好一陣子。
無論如何,舊譯總是能替新譯指引方向,尤其譯這部迷魂之作,往往須透過譯文比對,才能確定自己是否強作解人。不過,詮釋歸詮釋,策略歸策略,一旦抓穩了策略,便得一以貫之,不為他人所動搖。譯這部小說,除了把握「以當代語言重新表達」的精神,我真正重視的,是力求呈現原作敘事氣氛及節奏,並小心揀詞,避免歪曲角色形象。倘若放過這些細節,故事懸疑不但大打折扣,更將徒增無謂困惑,折磨讀者。譯者原為「翻牆人」,要是反成「築牆人」,還真是失職了。
以下,我將以兩則譯例說明個人翻譯策略,同時以秦羽、張桂越、朱乃長三人譯本作對照。第一個例子,是書中常見的「迷魂」敘事獨白體:
(Chapter 6) It took of course more than that particular passage to place us together in presence of what we had now to live with as we could-my dreadful liability to impressions of the order so vividly exemplified, and my companion's knowledge, henceforth-a knowledge half consternation and half compassion-of that liability.
先看三個舊譯版本:
(秦譯)現在我們的生活裡有了一些新的東西──我對於鬼怪的特殊感受能力,和我的同伴對於我這種能力,一半驚愕一半同情的認識──能夠使我們共同應付這些新的事物的,當然不止上面那一段對話。
(張譯)除了上述的事件以外,我們還共同經歷了一些其他的事情,使得我們彼此得以同心度過這些日子。
(朱譯)我們現在一定得並肩面對我們必須承認的情況:活生生的鬼魅,使我草木皆兵,而事情發生後,我的同伴對我的感受有所瞭解──半是驚愕、半是同情。當然,使我們站在一起的,並不全靠上面提到的那段談話而已。
張譯或許碰上了解讀困境,譯文刻意省略了某些部分,導致篇幅明顯較其他版本短;秦譯以「新事物」為綱領,搭配破折號插入後飾,架構出帶有英文句法的中文譯文;朱譯則以不同的方式詮釋my liability to impressions,使得譯文走向與前者迥異。
然而,原文乍看複雜,但困擾主要來自抽象模糊詞彙(包括liability、impression、knowledge等字)所帶出的心理/超現實情境,而非句式本身,若僅在句法形式上貼合原文,不但給中文讀者帶來更多閱讀障礙,此無關宏旨的段落,也將顯得過於煞有其事。因此,我的譯文採取了新策略:
顯然,我擁有特異的感知能力,連葛羅思太太也察覺了,她一方面驚愕,一方面也對我抱持同情;當然,除了上述對話之外,我們還花了不少時間,才能坦然面對這項新發現。
一方面,我選擇掌握敘事者思維邏輯,以中文習慣鋪排出來,另一方面,我根據前後文意脈絡,替took more than that particular passage增譯,添加「還花了不少時間」一句,以使全句更順暢可讀。此外,我刻意保留impressions一字的曖昧空間,不立即稱「鬼」,以便呼應作者閃爍其詞的一貫筆法。正由於類似段落在書中俯拾即是,我認為,譯者的策略必須彈性、全觀,才容易維持原文氣氛與節奏,讓讀者輕鬆融入故事情境。
第二個例子,取自女老師(即敘事者「I」)與管家葛羅思太太的對話:
(Chapter8)
I pressed again, of course, at this. "You reminded him that Quint was only a base menial?"
"As you might say! And it was his answer, for one thing, that was bad."
"And for another thing?" I waited. "He repeated your words to Quint?"
同樣先看三個舊譯版本:
(秦譯)
於是我把她逼得更緊了。
「你是不是提醒他,昆德只是個低三下四的佣人?」
「也可以這麼說,他回答我的話很壞。這便是一樁了。」
「還有別的呢?」我等待著。「是不是他把你的話告訴昆德了?」
(張譯)
「你提醒他,昆彼得只是個下人?」我追問道。
「你可以這麼說!而他回答我的態度相當惡劣──這是我說他不好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呢?」我等著她的答案。「他把你的話都告訴了昆彼得?」
(朱譯)
當然,一聽這話,我就緊追一句。「你提醒他說,奎恩特只是個地位低下的傭人?」
「你可以這麼說!他回答我的話,就是他做下的壞事之一。」
「那麼,壞事之二呢?」我等了一會。「他把你的話對奎恩特說了?」
若將以上對話讀出聲,不免使人彆扭,而問題癥結,便是對話用語習慣。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我們很難想像有人說出秦譯的「這便是一樁了」,或是大聲回應張譯與朱譯的「你可以這麼說」,畢竟這兩句中文在我們這個時空的對話場域裡,幾乎不存在。至於張譯「而他回答我的態度很壞」一句,則混入了文言詞「而」,這樣的文白交雜形式,一經其他譯本對照,也立刻顯得不對勁。
誠然,這些譯法可能帶來新奇的陌異感,但對敘事本身,可謂幾無助益。若再論角色形象,女主角顯然是文雅之人,思考、敘事總是書卷氣滿盈,但葛羅思太太卻腹笥甚窘,從她聽不懂contaminate一詞,而須請女主角釋義一事,便能略窺一二。然而,無論是前述的「而他」一句,或是朱譯的「他做下的壞事之一」一句,都讓老管家顯得造作,成了如女主角般咬文嚼字之人。其實,正是兩人的學識落差,才讓女主角自命不凡,少了這段差距,許多內心獨白根本難以立足。
有鑑於此,我譯對話時只得小心揀詞,反覆讀誦,以削減上述突兀感:
我當然繼續追問下去:「你是想提醒他,昆特只是個卑賤的佣人嗎?」
「大概是這樣沒錯!但他回我的話,內容真的很糟糕。這是其中一點。」
「所以還有別的?」我停頓了一會,等她回話。「他是不是把你說的話,全都和昆特說了?」
以「卑賤」譯base menial,突顯女老師學養不凡,以「糟糕」譯bad,點出管家質樸率真,這便是新譯本的企圖:保留原作神韻,同時順水推舟,替當代對話用語習慣寫下歷史見證。
無須諱言,譯者再怎麼用心觀照全局,對原作的所有理解,依舊出自個人詮釋;翻譯時,念茲在茲的雖為「保留」,佚失、衍義仍不可避免。但這便是翻譯。語言能承載的意義,因人、事、時、地不同,將開散出無窮盡的結果,在表述空間越大的文類中,越是如此。擺著渡船的譯者,一手緊捏梗概,一手捉撈氣韻,奮力循著語言的繩索還原真相,也堪稱特技表演了。
但到頭來,我們千萬得謹記,在語詞鋪成的路上,處處是陷阱;由文字築成的世界,不只存在事實對錯,更混雜了模稜兩可的記憶與欲望,隨時等著將人拽入誤解坑洞。當敘事翻山越嶺,透過譯者橫跨語文疆界,我們以為摸到了遠方的真相,但或許,這只是撞上那道語言高牆之後的錯覺。拼命學習翻牆的譯者,能做的不多,不過是從百花齊放的錯覺中,理出尚稱清晰的公約數而已。
沒有人甘於跌入語言幻象,被真實屏除在外,但當冰冷的高牆註定堅而不摧,我們不妨割捨不可及的事實,轉而捕捉敘事者的心緒脈動,讓敘事不再是助人開鑿事實的手段,而是作為一種溝通目的,企圖呈現精神世界的結果,或者說,另一種真實。於是,同為敘事者的譯者們,又將不畏那堵語言高牆,一次又一次重譯這部小說,讓自己的真實之聲傳入讀者心裡。
柯宗佑
*可參閱賴慈芸、張思婷所撰之〈追本溯源──一個進行中的翻譯書目計畫〉一文,收錄於《編譯論叢》第四卷第二期第一五一至一八○頁,亨利.詹姆斯中譯本清單見於第一七七至一七八頁。全文亦提供網路下載。
導讀
永遠找不到答案的謎團
答應要幫《豪門幽魂》寫導讀序,其實是對自己的一種挑戰。
在我懵懂無知的小時候,我曾經因為喜歡《國王與我》、《金玉盟》的女主角黛博拉.寇兒,而不小心跟著我媽媽看了她主演的另一部電影,而有點受到驚嚇。過了幾年,問清楚當時那部電影其實是有中文版小說,書名叫《碧廬冤孽》時,就去圖書館借了書來看。不過我得很誠實地說,我其實有看沒有懂。不過從書中獲得的毛骨悚然感依舊。這次,應該算是我對這部作品的第三次挑戰。我實在很想知道一本小說,為什麼會讓我從小到大都看不懂,卻仍舊沉浸於其中的氣氛、無法忘記它的內容,時不時就想一想這本書到底是恐怖小說、懸疑小說。這本書,在出版了一百一十五年之後仍然糾纏著我。
而這,就是亨利.詹姆斯了不起之處。
結果,在這麼多年之後,我想把它定位成結合多種要素的推理小說。當然,它不是本格推理,但它的確算得上是本文學氣息很重的敘述性詭計故事,而用個開放性的結尾,讓讀者聽眾自己去想像故事的發展。我想也正是因為如此,我才會被自己的想像拉著跑,拉扯到自己害怕的心靈黑暗面去,自己嚇自己、從小嚇到大,卻還一直記掛著這個故事,想要知道它的真相究竟為何。因為在故事中有許多沒有得到回答的疑問。
小時候看電影,我看到的是導演與演員對這個故事的詮釋,受電影中塑造出來的氛圍驚嚇。大一點看書,看到的是主述者(女家庭教師)的糾結情緒,思考過程、心情變化,被作者牽著鼻子走。到了現在,則是努力想要讓自己不被文字所惑,希望能夠挑戰作者創出來的謎團,得到正確的解答。可惜再怎麼重讀,我還是輸了。而且我想提出來的疑問還有增無減。
我只能再說一次,亨利.詹姆斯,你了不起!你讓一本書,成為有多少讀者,就變幻為多少版本的故事。
假如有人能徹底解開書中每個謎團的話,可以好心點,告訴我答案嗎?
張東君
導讀
亨利.詹姆斯的故事還未說完
亨利.詹姆斯逝後聲名更盛,愈來愈多傳記、書信集、研究著作,甚至作家以他為創作的題材,都是讓他「大師」的地位更加被烘托,也更加被固定。亨利.詹姆斯在他自己的房間裡看世界,而他看的可真是不同啊!
愈來愈多人都承認,亨利.詹姆斯乃是「美國任何時代最偉大的作家」之一,而且可能還是排名第一。但可能很少人想像得到,在他逝世多年之後,人們對他的好奇心卻日益增加。有人甚至認為二○○四及二○○五年乃是文學上的「亨利詹姆斯年」。
因為,在二○○四年一年裡,就有兩位當今英語頂級作家以他的生平為題材,寫成小說創作。它是當今愛爾蘭主要作家柯姆.托宜賓(Colm T?ib?n)所著之《大師》(The Master);以及英國作家大衛.洛吉(David Lodge)所寫的《作者.作者》(Author, Author)。到了二○○五年底,柯姆.托宜賓又將亨利.詹姆斯以紐約為題材的九篇小說輯成《詹姆斯的紐約故事》。其實,以亨利.詹姆斯為題材的小說已非新事,以前,霍林赫斯特(Alan Hollinghurst)及旦能特(Emma Tennant)就有過嘗試,但像托宜賓和洛吉這種嚴肅的作家會以一個過去的作家為小說題材,卻極稀少,縱使放在全世界看,前例亦不多。
「傳奇」
洛吉把那麼多人對亨利.詹姆斯有興趣,稱為「這是一種傳奇」。但為甚麼會出現這種「傳奇」,他卻沒有解釋。自從亨利.詹姆斯逝世後,他的地位日益崇隆,這卻是事實。尤其是學者艾戴爾(Leon Edel)窮廿年的研究,從一九五三到七二年分批完成五大卷的《亨利詹姆斯傳》,並編集了他的書信後,他的「偉大化」即已完成了奠基工作。接著他最重要的作品如《鴿翼》(The Wings of The Dove,另譯《慾望之翼》)、《金樽記》(The Golden Bowl)等都被成功搬上銀幕,使得他由原本只算文學菁英這一層的小眾而進入了大眾。研究亨利.詹姆斯的都知道,他在一八九五年,也就是五十二歲那一年,曾遭遇到畢生最大的挫折和危機,他希望能在舞台事業上追求成功和富裕,他的新戲《蓋.董維爾》(Guy Domville)在倫敦上演。雖然演員一流,英國的文化貴族群如蕭伯納.威爾斯(H.G.Wells)、阿切爾(William Archer)等也都友情贊助、全力相挺,如此陣仗卻救不了這齣戲,首演即被後排買票觀眾噓成一團;而最慘的是,他悄悄去現場看首演的反應,男主角亞歷山大居然把他推到台上介紹,更讓現場亂成一團。這次慘痛的經驗讓他相信自己的文學和舞台是不相合的,他並因此而憎恨在舞台上功成名就的作家如王爾德等,並拒絕了王爾德的友誼。但由他死後,作品被別人成功改編,證明了他的作品並非與舞台不合,而只是證明了他當時演出劇本的錯亂。他的作品後來在大眾層上獲得成功,終於彌補了他生前的缺憾。
亨利.詹姆斯在死後聲名日盛,近年來還得到後輩頂級作家的好奇,下了很大的功夫去研究他,將他寫成小說,藉以探索他的生命歷程。這種「亨利詹姆斯熱」實在很難解釋。我們都知道他的祖父是來自愛爾蘭的移民並因而致富,到了他的父親老亨利已成了當時最主要的通俗宗教信仰家。到了他這一代,哥哥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42-1910)已成了第一個美國的「本土哲學家」,再加上亨利.詹姆斯及其姐弟,就美國國家的文化發展而言,這個「詹姆斯家族」可算是「美國本土第一文化世家」。而除了這種「第一文化世家」的歷史位置讓人覺得重要外,我們也知道老亨利所認同的其實是歐洲豐富的文化,因而在他子女年幼時即帶著一路在歐洲各地旅行,而非常特殊的,他們家裡包括威廉、亨利的姐姐愛麗絲等人都有很強的「愛爾蘭意識」,獨獨亨利.詹姆斯一方面非常親英,但又有「新美國,老歐洲」這樣的見解,這都充份顯露在他的作品中。他的這種認知,其實和當今美國的心情完全吻合,這或許也是人們對他特別重視的原因之一。
女性氣質
而這些都只是外部因素,就文學角度而言,亨利.詹姆斯有著太多疑惑都長期以來被人放在心裡。他的作品裡有很強的女性氣質;影響他最大的,其實是祖母伊莉莎白(Elizabeth Walsh)、表姐妹敏妮(Minny Temple)及康士坦絲(Constance Fenimore Woolson),以及兩個愛麗絲:一個是嫂嫂愛麗絲,一個是姪女愛麗絲。她們都不斷出現在他的小說裡;而除了女性氣質外,亨利.詹姆斯的性別認同和他對自己當年那種曲高和寡的文學孤芳自賞、堅持到底的決心,或許更讓人在撲朔迷離下產生好奇。說得淺白一些,亨利.詹姆斯的性別認同是甚麼?他是不是一個同性戀者?
而我覺得當代愛爾蘭主要作家,早已出櫃的同性戀者柯姆.托宜賓在碰觸這些問題時,表現得可能最為周到。他那本極受好評的小說《大師》,以一八九五年一月,亨利.詹姆斯的劇本《蓋.董維爾》的失敗為始,以一八九九年十月他和哥哥威廉的家人在英國過冬兼度耶誕為終,由他五十二歲寫到五十六歲,是典型的「中年危機」,中間則穿插了一段亨利.詹姆斯和後來成為美國法律史上極為重要,擔任大法官三十年的赫梅士(Oliver Wendell Holmes, 1841-1935)兩人年少時裸體同床共枕的插曲。他們兩人:「乃是老世界的一部份。都很正派,都是清教徒,受到喜歡探索而又喜愛的父親,以及十分戒慎而又叮嚀的母親之影響,他們都對自己的一生相信自我追求的命運感。」這種相似性,使得兩人相裸共枕的插曲,在性別認同問題上留下了許多可探索的空間。托宜賓在二○○五年所編的《詹姆斯的紐約故事》裡即明言,參酌亨利.詹姆斯的一生,以及他對自己出生地紐約那種毫不掩飾的厭惡。他認為亨利.詹姆斯從十歲起即被父親帶著跑歐洲各地,這使得他在自我以及自我性別認同的問題上都受到了干擾和阻斷。加上紐約的巨變:他家的舊宅被夷平,他的伊甸園突然間消失,這都使得他在自我最深的那個層次再也無法成長。他其實並不是同性戀者,而是性別認同停滯,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樣的人。除了性別無依外,他其實也是所有地方的流浪者,縱使對他後來入籍的英國亦然。最後除了對自己的文學還有固執的相信外,他所有的其實已不多了。
對自己風格的堅持與判斷
托宜賓在《大師》裡,以亨利.詹姆斯的「中年危機」這一段切入,其實非常匠心獨具。中年危機是他一生寫作、事業、親情、性別等所有困惑最嚴重的階段。該書最後一章寫一八九九年耶誕前及同度耶誕時兄弟兩人的互動。哲學有成的哥哥威廉對弟弟的文學,做了很尖銳的批評和務實但媚俗的建議,那是一場兄弟交鋒,威廉當然沒有說服,但卻激發出亨利.詹姆斯真正的潛力。他最重要的三大傑作:《鴿翼》出版於一九○二年、《奉使記》(The Ambassadors)出版於一九○三年、《金樽記》出版於一九○四年。威廉和亨利兩兄弟皆才華出眾,年少讀書,都是哥哥先獨佔,弟弟只有撿哥哥不要的東讀西讀,胡亂閱讀。在胡亂中鑽研出獨特的自己。三大傑作完成後,弟弟終於在他的一生裡,正式超過了哥哥。托宜賓在《大師》最後一章以兄弟交鋒收場,後來不再著墨。我認為是抓住了亨利.詹姆斯的核心那一段。
而同獲好評的英國作家洛吉,在《作者.作者》裡,對亨利.詹姆斯的性別及創作迷團,則以同時代另一作家杜.冒瑞爾(Gerald DuMaurier)為參照點。亨利.詹姆斯和他有著迷團般的感情關係,後來冒瑞爾由藝術家改行寫作,走大眾路線,寫了暢銷之作《崔爾軍》(Trilby),鋒頭及收入壓過了亨利.詹姆斯。只是到現在,杜.冒瑞爾是誰,已很少人知道了。亨利.詹姆斯對自己風格的堅持與判斷,才是他一生最傑出的特點。而非常可惜的,乃是在我們的文學圈子裡,仍只將對他的理解,局限在《一位女士的畫像》上,對那三大傑作反而掉以輕心。
亨利.詹姆斯逝後聲名更盛,愈來愈多傳記、書信集、研究著作,甚至作家以他為創作的題材,都是讓他「大師」的地位更加被烘托,也更加被固定。亨利.詹姆斯在他自己的房間裡看世界,而他看的可真是不同啊!
南方朔
(原刊於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經南方朔先生同意後收錄於本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