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媽媽的墓塚
二十年前逃離中國之際,覺得不久便能回家的。
二十年的流亡生涯,已將回家漸漸看淡了。
二○○三年春天倉促回國奔喪之後,開始掐斷回家的念想。
沒有人不想回家的。我沒有很重的家鄉思念,只是非常想念媽媽。我的媽媽是一位報館編輯,八九那年已經退休在家,其實她剛六十五歲,但身體很差,從二十幾歲起就被嚴重失眠所折磨,人熬得乾瘦乾瘦。我媽這麼苦的一生,就因為出身不好,而她天生敏感、剛強,一個受不得氣的人,偏就要你處處忍氣吞聲,媽一輩子像是被委屈耗乾了似的,待到我大禍臨頭,她便遭到致命的最後一擊。兩年後,有天下午她出門取牛奶,就栽倒在街上,再也沒有醒來。當時我正在舊金山開會,不能回家奔喪,只好到金門大橋上,朝著東方,往海裡撒花瓣……
父親後來寫信告訴我:「差不多有一年時間,她經常坐在自己屋裡的沙發上,偷偷哭泣。我問她哭什麼,她說擔心曉康,我說哭有什麼用,她說她止不住。她陸陸續續哭了一年。」
媽媽早在文革中就留下一紙遺言,死後不留骨灰、不建墓穴,但父親說,曉康還在外面,她要等他回來的。所以父親在京郊長辛店太子峪陵園,買了一方墓塚,葬下媽媽的骨灰。從此,我飄蕩在海外,心裡便生出一個牽掛來,被那萬里之遙的什麼揪著,很久我才悟到,媽媽的墓塚,就是我的家。那是一個要我去還願的所在,可是我去不了。如此歲月倥傯,其間我們遭遇種種,一言難盡。二○○○年底,我的兒子入籍成為美國公民,我要他做的第一件事,是趁寒假回國一趟,給他奶奶去上墳。我把當年站在金門大橋時手臂上戴的黑紗,交給兒子叮囑他親手擺在奶奶的墓前。在北京,等到大雪初霽,爺爺便領著孫子去陵園祭掃,交通依舊艱難。兒子一絲不苟地照著我的要求做了,替我給他奶奶磕了頭,還拍了照片帶回來給我看,我在心裡還是不能說服自己,這就算是了卻我的心願嗎?但兒子替我去完成了我無力履行的一樁儀式,我是永遠感謝他的。
我父親見到自己唯一的孫子時,右眼幾乎看不見了,因為白內障的緣故,這是我催促兒子上路的第二個原因。我非常害怕父親等不及看孫子一眼,就完全失明,那會叫我鑄成另一個大錯,而終身悔恨。其實父親並非只想見孫子,他只是不說他也想我。我對父親說,我邀請你出來探親吧,但他不肯。他開始跟我通信,給我講家中和家族的許多故事,只是避開回憶他自己。
二○○三年春,父親在體檢時突然查出肝癌晚期。三月五日我接到家人的電話,馬上去紐約中國總領事館申請簽證,得到的答覆是,你的事情需要請示,回去等消息吧。這一等就是三個星期,父親在三月二十二日黃昏時分撒手,而三月二十八日我才得到簽證。這個簽證,還附加了三個條件:不見媒體、不發表言論、不接觸敏感人物,我有權利拒絕嗎?我必須回國奔喪,不是我的權利而是我的人倫,為了履行倫理而只好放棄權利,是個人面對國家怪獸時的無奈,我想,無數中國人跟我有過同樣的經歷。我的父親不是也放棄了讓我見他一面而出國的權利嗎?
回到北京,家人才告知這次我被允許奔喪的細節。事實上,我獲知父親病危而向中國政府要求的簽證,是被拒絕了;與此同時,北京的家人獲得提示:除非老爺子本人提出要求,否則沒有商量餘地。家人只好以父親的名義草擬一封信,拿到病床前念給他聽,這麼做,等於將絕症直接袒露給病人。父親簽字以後,一個禮拜就走了。他簽了一封自己的絕命書。從冰冷的程序角度來說,這個黨是接受了我父親提出的要求,即允許他那流亡的兒子回國為他送葬,由此而體現了對他的「人道主義」,那彷彿也是間接地施行於我的。我只是不知道,父親在彌留之際,明白了此種「人道」的含義沒有。
「組織上」自然是要為父親舉行遺體告別的,雖然他本人在遺囑中已經寫明「我死後不發訃告,不開追悼會和遺體告別會,不寫生平簡歷」等等;我們作為子女,也無法替他持守遺願。這個儀式,定在八寶山公墓的「菊廳」,告別者多為父親生前的同僚,於是我事先得到通知,其中許多人不方便與我碰面,儀式將分為兩段進行,前一段是「官辦的」,要我迴避;他們辦完之後,專門留下幾分鐘的儀式,乃特意為我一人舉行。我又能拒絕嗎?我只出現在父親的私人身分的這一面,其實也好。當我一個人被擋在「菊廳」外面的時候,忽然覺得,我回到這裡來竟有點荒唐似的。裡面有人來叫我,說輪到你了。我慢慢走進那「菊廳」,抬眼看見父親寬厚的遺容,我很想跪下去磕三個頭,可在這陌生而敵視的氛圍中,我竟跪不下去……
後來,我跟姐姐一道取來父親的骨灰,彷彿父親才回到我們家中。捧著盛骨灰的紅綢袋,微微燙手,好像父親的體溫還在。接下來,我們還有難題:父親的骨灰盒,要不要送進八寶山革命公墓?若是這樣,媽媽怎麼辦?她還一個人躺在太子峪陵園呢。媽媽自然是沒那進八寶山的「資格」,她也不要進那裡去。我們有什麼理由讓父母的骨灰分開安放呢?
我終於自己來到媽媽的墓塚前。她孤零零地躺在這裡,等了我整整十二年。作為一個中國人,我理當依循風俗,年年清明來此祭掃,這是起碼的人倫,可我卻無法履行這一點點為子的孝道。我跪在媽媽墓前深感罪責。來見媽媽之前的幾天裡,我夜夜失眠,被一個艱難的決定所折磨:難道我還要讓媽媽獨自躺在這裡嗎?父親也走了,他把這個問題留給了我。媽媽待在這裡,是在守望她那流亡海外的兒子,今天她終於等來了我,媽媽留在這裡的理由已經消失。我要帶她離去。
不久,我們姐弟三人,加入北京殯葬系統組織的骨灰海撒人群,來到天津塘沽渤海灣,捧著父母的骨灰,登船馳入海灣,親手將骨灰撒進大海。我是長子,我承擔這個決定的全部責任。我對姐姐弟弟說,父母皆有遺囑,兩人都堅持他們死後不留骨灰,僅以尊重死者遺願這一點而言,我們也只能這麼做。
對我而言,媽媽的那個墓塚一旦空了,我的牽掛也就消失了。中國再也沒有我的家。
二○○九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