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旨在探究「新聞自由」與「審判公平性」的關係。有關「法庭攝影機」的爭議,在美國持續了六十年,而過去數十年來,已有四十八個州接受在法庭裡設置攝影機以轉播審判的進行;然而,一九九四年的辛普森案審判卻讓許多有關法庭攝影的爭議變得具體而明確。許多人認為攝影機應該是屬於某些法庭,但那並非全部——他們認為在某些案件中,電視轉播可以是促進教育、負責以及正義的動力,但是在其他案件中,則可能是正義的阻力。爭議的問題包括:法庭攝影機究竟是顯示出正義的方向,或是在引導它們呢?透過電視所呈現出來的是美國司法審判體系之真實面貌,或僅侷限於「大型審判案件」中的偏頗觀點?會不會因為在辛普森審判中所消耗的龐大資源,而使刑事案件中的陪審員產生了不切實際的期待?法庭裡的攝影機是否改變了審判的本質——法官、陪審團、證人以及被告的行為——並且造成審判的遲延?最後,在辛普森案之後,法庭攝影機的未來會是如何?透過本書的觀點與分析,除了能夠對法官、律師以及新聞記者有所啟發與刺激思考外,也希望對更廣泛的讀者產生相同的作用。
作者簡介
瑪裘莉.柯恩
瑪裘莉.柯恩:湯馬士傑佛遜法律學院(Thomas Jefferson School of Law)副教授,曾獲一九九五至一九九八年的傑出教育金蘋果獎(Golden Apple Awards)。她同時擔任辯護律師以及法律分析家,為高度受矚目的案件與刑事審判提供電視與廣播評論。
大衛.道
大衛.道:史丹佛大學研究所畢業。擔任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新聞記者,採訪過許多重要的審判案件,例如辛普森案。曾獲艾美獎(The Emmy Award),並見證了美國的司法審判被傳播於美洲與亞洲等三十多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