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鮑威爾和專橫的姑媽住在家鄉的祖宅。他嫌惡那裡的鄉里鄉氣,覺得連個名字也不好唸的地方不值得他掛齒。他的生活過得極不如意,認為萬惡之源便是他的姑媽美翠,而除掉她便可一勞永逸,永享美滿幸福。
於是他靈機一動,只要姑媽健在,我的遺產就歸她監管,人生就是黑白的。但姑媽若是死了,我的錢就隨便我花,人生就變成繽紛彩色
如果姑媽暴斃了該有多好,呵呵呵……
所以他開始動了取姑媽老命的腦筋。
第一次,他弄壞姑媽一輛老車的煞車,不料天佑惡人,姑媽死裡逃生。
青年毫不氣餒,再接再勵,手段愈趨精緻,決心更形堅強,最後甚至連老天也不再旁觀,而終於出現了他自己完全意料不到的成果……
這是一本謬趣橫生的反敘式偵探小說,全書給你冷血當有趣、令人噴飯的黑色幽默!
小說裡那位滿臉痘痘、心理不平衡、尖酸卻又懦弱、人窮只好志短的第一人稱敘述者愛德華,可能是推理小說史上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可憐蟲,他為了遺產與零用錢問題,不得不與他富裕卻專制霸道兼有虐待狂傾向的姑姑委屈周旋。他單身未婚、與姑媽同住、注意細節、成天待在純男性的俱樂部,似乎不太願意與異性接觸、並且不斷絮絮叼叼自言自語的個性,被解讀出是隱性的同性戀性格,應該被當作是重要的同性戀作品,而且極可能是推理小說(或者其他類型小說)中第一本通過同性戀角色的主觀觀點來敘述的故事。
為什麼這部小說一出版就成了暢銷書?而且從此連續七十年再版至今,擁護的讀者仍然源源不絕。或許就是主人翁這些翻來覆去的心思,擊中了無數人心底層的祕密與願望。每個人其實都有憎恨幾個親近的人,可能是丈夫或妻子,可能是父母或兄姐,就是這些人使你人生不自由,慾望不自由,你也曾在最沮喪的時候希望他們能夠消失,你也願意花一點力氣使他們消失,如果世上有完美無缺不會被發現的謀殺,你也可以放棄日常的善良溫讓,人不知鬼不覺地遂行己願,你也有成為謀殺者的慾望和潛力。
為什麼這個愛德華滿肚子壞主意,在姑姑背後又滿口的尖酸話語,讀者卻覺得他不討厭,甚至不自覺地同情起他來?讀者同情的其實不是他,而是自己;那些壞主意和毒舌話,其實也都是眾人的「本音」或真心話。《謀殺我姑媽》創造了一位絮絮叼叼卻令人難忘的角色,又以準確的心理描寫,一舉打中了人性底層的弱點,再加上在此不便透露的精采轉折結局,共同造就了推理小說史上一部獨樹一幟、難以倣效又趣味無窮的經典作品。
作者簡介
李察.赫爾(Richard Hull, 1896-1973)
英國作家,原名Richard Henry Sampson,一生本業為會計師。
一九三零年代投入犯罪小說寫作行列,處女作即為《謀殺我姑媽》,此篇小說甫一推出,書評界立刻高呼歡迎新作家來到,稱讚赫爾有「刻薄的聰慧」。
他的作品受到Francis Isles 的影響,運用「反向」描寫方式,故事主人翁常是令人討厭的各式類型,故事的架構則有不同的錯綜複雜,非常具有實驗性。相較於與他同年代某些情節太過離奇的犯罪小說,他的小說內容顯得平實可信,人物描寫生動真實,尖刻的黑色幽默尤其令人絕倒。
赫爾一生共寫了十五本小說,這些作品已使他列名為三零年代最具創意及才華的小說家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