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有名字,他就叫守護者。
他在一家偵探社工作,他的老婆跟女兒早已經離開他,而他跟女兒之間唯一的連結就是一張有十五個八、九歲大女童的照片,其中一個是他的女兒。十多年來,他每天都看著那張照片,想知道到底哪一個是他的女兒。
在一次例行的跟蹤工作中,守護者遇見一位年輕貌美的絕色女子。第一眼看見她,他就全身發顫。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女兒呢?守護者尾隨她,看著她闖下一連串禍事,他們跑遍美國各大州,沙漠、海洋、都市、鄉村,全走遍了,這趟跟蹤究竟何時才會抵達終點?她到底是不是他的女兒呢?守護者對她的迷戀已是不可自拔,她知道這個忠實守護者的存在嗎?
英文?有一句話:「Beauty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通常中譯為「情人眼?出西施」。不知道本書作者在醞釀英文書名時,靈感來源是否取材自這句話。書中男主角確實著魔於一位貌美女子,整本書從開始到結束,就是他拋下自己正常的生活,緊盯著這名女子走遍天涯海角、並且守護她的經過。簡言之,他亦步亦趨地跟蹤她,他亡命天涯地掩護她,因為她是他的撫慰,因為她是他的救贖,儘管到後來她是不是他女兒已經沒那麼重要了……作者自己曾這樣形容這部作品:這是神喬裝成一個私家偵探的故事,他在尋找女兒,他在探求天恩。
傳統中的私家偵探角色,為了堅持懲罰不公不義,總是不能隨便信任他人,也因此總是得不到真情,永遠得孤單地活下去,在這逐漸趨向毀滅的絕望世界中,維持人間正義的偵探「騎士」只得抱著一絲希望與自尊,繼續尋找救贖的可能。但是,卑微有如守護者,他在大街走過只如一抹灰影,他拋下自尊,著魔於一個萍水相逢的女子、一個殺人犯,竟因此尋得了平靜的心,以及一生的救贖。難怪會有書評說,這本「破格之作」終結了所有私家偵探小說。知名編輯暨書評家賈庫包斯基甚至下了這樣的註解: 推理史上最令人心碎的作品,也是當代最偉大的愛情故事!
作者簡介
馬克.貝姆(Marc Behm, 一九二五?)
美籍作家,生於紐澤西州,卻長期旅居法國,是一位受到英語世界漠視的作家。儘管身為美國人,而且也用英文寫作,美國書評界卻幾乎全盤忽略他,書商甚至沒出版他的近作。幸虧法國人頒獎給他,英國編輯替他編書,還有歐洲的評論家挺身為他打抱不平。
貝姆既創作小說,也是一名事業有成的電影劇作家,他最著名的劇本是樂團傳奇披頭四主演的《求救!》,以及仿希區考克風格、由卡萊葛倫和奧黛莉赫本搭檔演出的《謎中謎》。從編劇到作家的轉換跑道成功,使得他的小說頗有拍成電影的潛力。最近的例子是《守護者注視下》在一九九九年二度搬上大銀幕公演,台灣本地的片名譯為《迷情追緝令》。
貝姆的作品並非正統推理小說,它們多半是犯罪小說血緣下的變體或異數。對於歐洲書評的喝采掌聲,以及賜他「新一代漢密特」的封號,貝姆本人倒是反應淡薄地表示:「在我讀過的當代犯罪小說作家中,我還是覺得葛蘭姆?葛林是我們這些人中的大師。至於錢德勒,我覺得有點無趣,漢密特呢,雖然讀起來還不錯,但是他那一派寫法卻讓我覺得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