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載孔子引詩、論詩、言詩、訂詩者,合計一十六條,時或切磋之;或雅言之;群經傳記之所載,且凡百數,是詩之為教獨大,而夫子之獨重於詩也。斯篇之作,即就孔子之言論,建構其詩學體系,第一章詩之起源,緒論情性所興,統緒所繼,為略與孔子無關外;餘皆以孔子之言論為發端,詳其內容,論其指歸,以明詩經之原本,實孔子所自來。若「孔子選詩及其詩教」、「孔子論詩之大義及三百之成《經》」等,皆曾先後於國內外國際學術研討會宣讀發表,其中亦有發前人之未賅,補先儒之疏漏,辨眾家之訛舛者,雖深淺之未能盡如人意,亦不無表示其治學之一端也。